整改方案

街道社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15 21:10:57

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实施方案,下文是大学高考网小编整理关于社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深入宣传关于安全生产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国家、省、市安委办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宣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以落实“一岗双责”制度为抓手,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为主题。结合新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通过集中开展系列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宣传,普及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升安全素养,为新区建设“美丽大鹏”提供稳定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活动主题

  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

  三、活动时间

  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领导

  在新区管委会的领导下,新区安委办负责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协调工作,新区安委会成员单位根据全区统一部署,结合自身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本单位、本行业“安全生产月”的各项活动。

  五、活动内容和分工

  (一)举办“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咨询会活动

  1、拟于六月初在葵涌文化广场举办大鹏新区“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暨现场咨询会活动。新区领导致辞并宣布安全生产月正式启动,启动仪式结束后举办安全生产现场咨询会,通过摆设咨询台,向社会公众、从业人员提供安全知识、职业卫生、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等方面的咨询与服务(具体时间另外通知)。

  牵头单位:新区安委办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各安委会成员单位

  2、各办事处要结合实际认真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在辖区的大工业区或大型企业设立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分会场,将安全知识宣传到企业员工。各办事处要把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的时间、地点,于5月31日前书面报新区安委办,由新区安委办组织检查。

  牵头单位:各办事处

  (二)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宣传活动

  1、举办安全生产专题文艺演出。组织3场安全生产主题文艺活动,葵涌、大鹏、南澳办事处各举办1场,通过寓教于乐的形式,普及安全生产知识,营造全民关注安全、参与安全的良好氛围。

  牵头单位:各办事处

  2、开展“安全生产月”主题征文活动。以“强化安全发展观念,提升全民安全素质”的主题,围绕创建“美丽大鹏、安全大鹏”谈经验、提建议、出思路,也可以围绕亲身经历或身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谈认识、说感受、述体会,推动新区安全发展,共同缔造美丽大鹏。

  牵头单位:新区安委办

  3、开展安全社区宣传活动。积极利用“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大力推进“全国安全社区”创建工作,整合辖区各类资源,广泛开展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实施安全促进项目,增强社区民众安全意识,提高社区安全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各办事处

  4、开展安全知识“五进”活动。

  (1)开展安全知识“进企业”活动。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送安全宣传资料到企业,免费发放给企业员工,要求企业建立安全宣传栏,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切实提高员工安全素质。

  牵头单位:各办事处

  (2)开展安全知识“进学校”活动。深入开展校园安全教育,进一步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救能力,不断提高在校学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3)开展安全知识“进机关”活动。组织机关干部职工重点学习新《安全生产法》、《广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大鹏新区安全管理1+3》、《安全生产一岗双责1+10》文件,切实落实监管责任。

  牵头单位:组织人事局

  协办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4)开展安全知识“进社区”活动。利用社区文化角等载体,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

  牵头单位:各办事处

  协办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5)开展安全知识“进家庭”活动。向居民家庭免费发放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燃气安全等资料。

  牵头单位:各办事处

  协办单位:各社区工作站

  (三)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在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办事处、各职能部门要结合“美丽大鹏”相关工作和实际情况开展安全执法检查。

  1、组织供电部门对电力生产、供应、使用和电力设施进行安全隐患检查。

  牵头单位:新区经济服务局

  协办单位:大鹏供电局

  2、开展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的检查。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各学校、幼儿园

  3、开展管道燃气、气库、气站、建筑施工工地安全检查。

  牵头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

  4、开展旅游企业、酒店和旅游景点的安全生产检查。

  牵头单位:经济服务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相关企业

  5、开展水库、山塘、河道、海堤等水利设施的汛期安全检查。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和水务局

  6、开展环卫设施、园林绿化、公园等安全隐患整治。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和水务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

  7、开展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办事处

  8、开展危化品企业安全生产检查。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各办事处

  9、开展对新区管委会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

  牵头单位: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10、开展剧毒化学品使用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监督检查;开展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检查。

  牵头单位:大鹏公安分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

  11、开展道路管养设施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对道路交通事故多发行业、重点领域开展专项行动。

  牵头单位:交通运输局、大鹏交警大队

  12、开展危险边坡、地陷等地质灾害的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治。

  牵头单位:市规划国土委滨海管理局、城市管理和水务局

  协办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应急管理办公室、规划国土监察大队、交通运输局、各办事处

  (四)开展安全应急预案演练活动

  1、结合新区实际,组织开展一次新区管委会与企业联动的、有针对性的综合应急演练,完善新区的应急救援预案体系。

  牵头单位:新区应急办

  协办单位:相关部门和企业

  2、在各行业领域内组织开展行业主管部门与企业联动的安全生产应急演练,将演练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及应急救援培训结合起来,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

  (1)组织开展校园拥挤踩踏、逃生等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协办单位:各学校

  (2)组织开展建筑工地、燃气安全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生态保护和城市建设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相关工地、施工单位

  (3)组织开展旅游景点人员密集场所突发安全事件应急救援演练。

  牵头单位:经济服务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相关企业

  (4)组织开展紧急医疗救援演练、重大传染病疫情应急救援演练和公共卫生安全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公共事业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医院

  (5)组织开展水库、堤坝防洪防汛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城市管理和水务局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

  (6)开展危化品企业联防联动应急演练活动。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相关企业

  (7)组织各专业队伍和相关单位进行各类公共安全事件的合成演练和协同应急演习。

  牵头单位:应急管理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办事处

  (8)组织开展反恐怖、剧毒物应急演练;火灾扑救、逃生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大鹏公安分局

  (9)开展交通疏散应急演练。

  牵头单位:大鹏交警大队

  协办单位:交通运输局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本方案的安排部署,制定本单位的活动方案,及早准备,落实人员、经费,认真组织开展好各项活动。各单位要将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于5月31日前报新区安委办。

  (二)抓早抓紧,务求落实。各单位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抓早抓紧早落实,统筹安排好活动开展时间,部分活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开展,为“安全生产月”预热造势,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确保“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三)突出重点,确保成效。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加强安全法治、保障安全生产”的活动主题,结合工作实际,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对“安全生产月”活动进行宣传报道,通过开展检查、演练等活动,督促企业开展相关活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扩大“安全生产月”活动影响。

  (四)统筹协调、强化考核。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情况要及时向新区安委办反馈,并做好资料收集。各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将作为年度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

  请各单位及时做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总结工作,于6月24日前,将相关材料及有关活动图片,以纸质和电子文本两种方式报送区安委办,新区安委办将综合各单位情况后向新区领导、市安委办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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