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工作报告

2019年福建省三明市政府工作报告全文

发布时间:2023-09-16 13:08:41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三明市人民政府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我市各级政府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系列重要讲话及来闽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扎实抓好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各项工作,经济社会发展取得新成效。初步统计,全市生产总值1621.21亿元,增长9.6%;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05.8亿元,增长12.2%;地方公共财政收入90.92亿元,增长1.2%;固定资产投资1603.08亿元,增长20.2%;外贸出口17.78亿美元,增长29.4%;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1.4亿美元,增长12.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04.63亿元,增长12.3%;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197元,增长10.1%;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665元,增长10.8%;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2%;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可以完成。一些重要领域、重点项目实现突破:

  ——三明沙县机场基本建成,中心城市快速通道一期建成通车,三明城市绿道一期基本建成。

  ——入闱全国生态城市竞争力十强,获得省级生态市称号;被列为国家扶贫改革试验区。

  ——通用产业园、中科动力、福建月兔空调等一批重大项目和全省首个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落地。

  ——春舞枝集团在德国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全国首家花卉上市企业;南方制药成为我市首家在“新三板”挂牌上市企业。

  ——被确定为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迈出实质性步伐,万寿岩遗址保护工程取得重大进展,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目标完成率和综治“三率”测评位居全省前列。

  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效是:

  (一)集聚要素稳增长。面对经济下行压力,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认真落实中央和省上稳增长促发展各项政策,制定出台稳定工业增长、支持企业技改、优化金融服务、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等政策,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启动“十百千”重大项目工程五年计划,实施年度重点项目2416个,完成投资1359亿元,788个项目建成或部分建成。加强“三维”项目对接,新签约项目215个,总投资701.8亿元。强化企业帮扶,开展“抓落实、解难题、促发展”活动,加强资金、用地、用工等保障,对困难企业一对一帮扶,助推企业加快发展。积极开展融资协调,建立市县两级领导挂包重点风险企业制度,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调整结构壮产业。实施产业龙头促进、产业链拓展延伸计划,全市培育形成2家产值超百亿、23家产值超十亿元企业,6条产业链产值突破2000亿元。企业技改力度加大,完成投资占全省技改投资近两成。中机院海西分院、中节能环保产业园等项目加快建设,稀土、氟化工、新能源汽车等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出台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开发管理意见,推动矿产资源向龙头企业集中、往产业发展提升。实施现代农业发展行动计划,新增家庭农场、合作社1243家,新增土地流转面积3.6万亩,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完成产值330亿元。实施120个服务业重点项目,文化产业主要指标增幅居全省前列,三明郊野地质公园和清流温泉地质公园获评国家地质公园,新增4家4A级旅游景区。推动电子商务加快发展,淘宝网特色中国三明馆开馆,全省首个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落户尤溪,涌现出一批年销售额超亿元的电商企业。

  (三)统筹城乡促宜居。实施城乡基础设施六项提升工程,厦沙高速公路全线开工,吉泉铁路前期工作取得突破,205国道、306省道改线工程加快推进,市区第二供水工程动工建设。出台进一步放宽户口准入条件、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等政策措施,公共服务稳步向常住人口覆盖。加快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建设,联办园区建设力度加大,市区与沙县、永安在基础设施、产业、规划等方面同城化迈出新步伐。实施宜居环境建设行动计划,统筹推进县城、小城镇和美丽乡村建设,泰宁县荣获全省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称号,5个县(市)荣获省级生态县(市)称号,尤溪洋中镇列入全省“小城市”培育试点。环境保护扎实推进,流域整治成效明显,造林绿化、水土流失治理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全境列入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苏区老区加快发展。

  (四)改革开放增活力。创新林业金融产品和风险防控机制,在全国首推林权按揭贷款,成立全省首家林权收储中心。交通银行三明分行开业,新增41家企业在海峡股权交易中心挂牌,4家基金公司落地运作,永安成功发行城投债10亿元,便民基础金融服务和阳光信贷标准化网点实现行政村全覆盖。福建一建集团有限公司挂牌成立。市县政府机构改革有序推进。启动实施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优化外贸发展环境,外贸出口保持较快增长。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出台推进明商回归工程意见,民间投资占全市固定资产投资的81.5%。深化明港澳台侨合作,成功举办第十届林博会和第七届海峡两岸客家高峰论坛。

  (五)改善民生保稳定。21项为民办实事项目全面完成,全市民生支出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达78.2%。全市新增城镇就业2.87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7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城乡低保标准、退休劳模待遇进一步提高。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5753套,基本建成7793套,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完成造福工程搬迁和危房改造8850户、3.88万人。强化科技和人才工作,出台6个人才政策性文件,2人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推进计划,新组建3家院士工作站,市科技馆建成开放。农村中小学生“幸福成长工程”持续深化,5个县(市、区)被认定为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全国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座谈会在我市召开,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群众看病负担进一步减轻。市“两馆一宫”建成,4个镇(村)列入第六批中国历史文化名镇(村)。“单独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实行新生儿落户与计生脱钩,全面完成人口计生年度责任目标。群众体育广泛开展,我市运动员在世锦赛、亚运会等大赛中获得2金3银1铜。全力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纪念全国“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30周年研讨会在我市举行。深化“平安三明”建设,抓好信访工作,加强安全生产,保障食品药品安全。老龄、工会、青少年、妇女儿童、残疾人工作持续推进,司法行政、统计、科普、民族宗教、档案、地方志、水文、气象、防震、库区移民工作取得新进展。人民防空、民兵预备役、国防后备力量建设和双拥工作进一步加强。

  (六)转变作风提效能。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文风会风得到改进,“三公”经费支出下降35.9%。取消和下放市级行政审批114项,市级行政审批事项保留数量全省最少。整合升级网上办事大厅,推行网上直接审批,全省首个市级中介服务中心投入运行,全市142个乡镇(街道)全部建成便民服务中心。大力推行“马上就办”,机关效能建设和绩效管理得到加强。坚持依法行政,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办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勤政廉政建设取得新成效。

  各位代表,过去一年的成绩来之不易,是在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正确领导下,经过全市上下奋力拼搏取得的。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全市人民,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各人民团体、无党派人士、离退休老同志和社会各界人士,向中央和省属驻明单位、驻明部队、武警官兵、政法干警,向关心支持三明发展的港澳台同胞、海外侨胞、国际友人,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的基础还不牢固,龙头企业偏少,大项目、好项目不多,部分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财政收入增幅放缓,房地产、金融信贷风险增大。工业经济规模偏小、结构不优,三产业态不多、档次偏低,农业产业化程度不高,科技创新能力较弱,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压力加大。城镇化水平偏低,市区经济发展不快,农村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薄弱。社会保障水平与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社会治理还需加强。政府工作有待进一步改进,一些部门执行力、落实力不强,“庸懒散拖”现象依然存在。对此,我们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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