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扎实推进以中小城市和城镇为重点的新型城镇化
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行无门槛居住证制度,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覆盖。支持开发区、产业园区规划建设公共租赁住房。推动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建设用地增加规模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实施“百万农业转移人口素质培训工程”,提升进城人员就业创业能力。
优化城镇化规划布局。推进县(市)域城乡总体规划编制,推行“多规合一”,加强城市设计和控制性详规、修建性详规编制,强化规划执行力。推进福州省会城市建设,加大厦漳泉同城化协调推进力度。更加注重中小城市和城镇发展,深化新型城镇化试点,抓好46个小城镇综合改革和15个镇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支持有条件的中心镇与周边乡镇连片融合发展。
加大宜居环境建设力度。延伸拓展“点线面”攻坚,提升城市“三边三节点”整治水平,实施新一轮“千村整治、百村示范”工程,加快接点连线,形成协同效应,完善长效机制。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历史街区、历史建筑、传统村落保护,推进山体、水系保护修复。突出市政设施建设与管理,完成新一批“五千工程”。完善城市路网设施,加快建设智能交通系统,提升公交服务水平,多措并举缓解城市交通压力。深化“两违”综合治理,合理利用拆后土地。实施建筑业质量和队伍“双提升”行动,落实工程建设质量终身责任,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
产城互动做强县域经济。加快实施“大城关”战略,坚持以产兴业、以城促产,大力培育特色优势产业。突出抓好工业园区建设,优化园区布局,提升园区功能,完善扶持措施,培育产业发展的新载体。重点推进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一县一园区”建设,做大“一县一业一品”,打造块状经济。
坚持科学扶贫精准扶贫。完善结对帮扶,深化山海协作,加快共建产业园区发展。持续实施“造福工程”,完成5万户20万人搬迁和危房改造任务。加大对原中央苏区县、革命老区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研究制定加快边界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措施。落实帮扶举措,深化扶贫小额信贷创新试点,加强智力和技能扶贫。进一步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
(七)推动闽台融合发展
以产业合作为抓手推动经济融合。实施闽台产业对接升级计划,推进产业合作搭桥试点,密切与岛内工商团体的联系,大力引进台湾百大企业、行业龙头和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一批重大合作项目尽快落地。推进两岸产业对接集中区建设,支持台资企业转型升级。鼓励台湾青年来闽创业就业。支持在闽台资金融机构发展,推动设立闽台合资全牌照证券公司和两岸合资股权投资基金。
以广泛交流为基础推动文化融合。办好第七届海峡论坛。深化闽台乡镇对接,持续开展同名村联谊和宗亲交流。加快海峡两岸交流基地建设,加强祖地文化、宗教文化交流和青少年交流,开展万名台湾青少年来闽交流活动。深化闽台教育、卫生、科技、体育交流合作,打造两岸高等教育、职业教育、医疗卫生和社会服务的合作先行区。
以平潭开放开发为重点推动综合试验。用好国家赋予的优惠政策,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新兴产业区、高端服务区、宜居生活区,借鉴自由港经验,建设国际旅游岛。深化与台湾自由经济示范区对接合作,推进两岸关检合作模式创新。推动两岸车辆互通。抓好城市开发建设,保护好自然生态和独特风貌,创造便利生活条件,吸引更多台胞参与平潭建设、落户平潭生活。
(八)加快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
加大能源资源节约和减排力度。严格落实环保监管“一岗双责”,严控高能耗、高排放项目,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换取一时的发展,精心呵护山清水秀的美好家园。对各地突出的环境问题,省长一季度一督查,环保厅一季度一通报。实施一批重点节能工程和减排项目,落实差别电价、以奖代补、区域限批等政策,合理控制煤电规模。健全落后产业退出机制。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鼓励开发利用地下空间,合理开发利用低丘缓坡地,规范土地出让行为,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积极推广节水技术和产品。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深入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出台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细则。深化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强化畜禽养殖、石板材等重点行业污染治理,加强城市内河整治,加快城乡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采取项目限批、摘牌等措施督促开发区全面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完善大气污染监控和预警体系,推进“煤改气”等清洁能源替代,加强城市道路、工地、堆场等扬尘综合整治,全面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启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试点,集中整治重污染工矿企业和重点污染区域,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强化环境风险预警和防控,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通过综合施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喝进嘴里的、吸进肺里的、吃进胃里的都更加洁净安全。
加强自然生态系统建设和保护。划定生态功能红线。持续推进“四绿”工程,完成植树造林150万亩。严格控制过度开山种茶种果,建立水土流失治理长效机制。推进绿色矿山建设,持续治理“青山挂白”。实施重点流域生态补偿办法,加大对流域上游地区、欠发达地区的补偿力度。完善生态林公益林补偿机制,开展重点生态区位商品林赎买试点,大力发展林下经济。推动实施企业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加强自然保护区和海洋、沙滩、湿地、无居民海岛生态保护。
(九)让发展成果更多惠及民生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落实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企业用工调剂和大学生回乡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新增城镇就业60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0万人。继续提高企业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支持群众首套房、首改房等刚性住房需求,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开工12万套、基本建成7.5万套,推动住房保障逐步从实物保障为主转向建设和租赁补贴并举。加强社会救助和临时救助,提高城乡低保对象补助水平。大力发展社会福利、慈善和残疾人事业,保障妇女和儿童合法权益。办好21件为民办实事项目。
提高教育文化发展水平。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覆盖面,新建改扩建100所公办幼儿园,基本完成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加大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和教师校际交流力度。实施人力资源素质提升工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办好一批应用技术大学和技能型高职院校。加强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扩大工科、医科、农林等紧缺人才培养规模。加强师德教育,优化教师队伍结构。规范发展民办教育,扶持特殊教育,重视继续教育和老年教育。弘扬和践行,发挥家训家风等优秀传统文化的独特作用。整合基层公共文化资源,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文艺创作,打造更多具有福建特色的文化精品。重视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利用。做好第二轮志书和年鉴的编纂工作。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积极发展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促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加快文化产业园区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做大文化产业和体育产业。推动群众体育和竞技体育全面发展,办好第一届全国青年运动会,重视发展老年体育,充分发挥老体协作用。
强化社会治理创新。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严格按照“线路图”和“七项机制”依法处理信访事项。深化“平安福建”建设,创新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提升工程“三年行动”,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进一步打好“清剿火患”战役。持续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提升防灾减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社区建设,做好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的积极作用。认真贯彻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扎实做好民族宗教工作。
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深化“双拥”共建,力争连续四届所有设区市均成为全国“双拥模范城”。支持驻闽部队和武警部队训练,加强民兵、预备役部队建设。加强海防工作,推进军警民联防联管联建。注重平战结合,做好人防工作。进一步做好军转安置和优抚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
各位代表!
人民政府任何时候都要把人民利益放在第一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尽心尽力对人民负责,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政府的一切权力来自人民、源自法授,必须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健全依法决策机制,推进科学民主决策。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提高执法效能和水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加强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行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着力营造良好环境。进一步简化审批、创新服务、马上就办,破除“熟人经济”“吃拿卡要”等顽症。全面推行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格规范涉企收费行为。加快构建社会信用体系,依法加强市场监管,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注重发挥企业家才能,支持创业、激励创新,让一切创造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让每个人都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
持续深化作风建设。强化宗旨意识,践行“三严三实”,常怀感恩之心、敬畏之心、勤勉之心,坚持反对“四风”,坚持“四下基层”,多看看老百姓的口袋、饭碗和脸色。强化责任担当,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进取,抓住机遇、用好政策,确保中央和省委的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强化效能建设,加大问责力度,整治“慵懒散拖”,认真解决“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强化廉政建设,使广大公务人员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不收不送”,廉洁从政。
各位代表,时代赋予光荣使命,奋斗创造美好未来。让我们紧密同志为,在中共福建省委的领导下,紧紧依靠全省人民,把握新机遇,建设新福建,为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