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工作安排
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全面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我省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做好今年政府工作意义重大。关于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我们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后,在增长速度、发展方式、经济结构、发展动力等方面呈现一系列新的趋势性变化,正在向形态更高级、分工更复杂、结构更合理的阶段演化。我省作为全国改革开放先行省份,较早进入经济发展新常态,经济发展总体向好的基本面没有改变,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战略机遇期,转方式调结构大势已成,珠三角地区有条件进入以质量效益为中心的持续平稳增长期,粤东西北地区具备发挥后发优势、实现友好又快发展的条件,我省有能力既为国家生产总值提供支撑,又为国家结构调整提供支撑。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世界经济总体复苏疲弱态势难有明显改变,国内"三期叠加"仍然存在不少不稳定不确定因素,经济下行压力和潜在风险并存。我们既要牢牢把握机遇,增强战略自信,又要增强忧患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认识新常态、适应新常态、引领新常态,坚持发展、主动作为,振奋精神、乘势而上,努力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开创广东改革发展稳定新局面。
做好的政府工作,必须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系列重要讲话、李克强总理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一届三次、四次全会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主题主线和"三个定位、两个率先"总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把转方式调结构放到更加重要位置,狠抓改革攻坚,突出创新驱动,提升开放水平,促进绿色发展,强化风险防控,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民生保障,完成"十二五"发展目标,规划"十三五"发展任务,努力实现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7.5%左右,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5.5%,进出口总额增长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10%,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3%左右,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完成国家下达年度计划。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推进全面深化改革,激发市场活力和内生动力。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先行先试,推出既具有年度特点、又有利于长远制度安排的改革举措,抓好改革措施落地,把改革新红利不断转化为发展新动能。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继续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全面清理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省级3月底前完成,市县级6月底前完成。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优化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流程,推进全流程网上办理。加快行政审批改革后续监管制度建设,在特种设备、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开展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全面推进清理行政职权和编制权责清单工作,公布第二批40个省直政府部门和各市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做好公务员分类管理工作。探索开展行政许可绩效评估。深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和法定机构改革试点,推进检验检测认证机构整合改革、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体制改革。完善省网上办事大厅建设,所有镇街开通网上办事站,建成全省统一的电子证照系统,珠三角各市逐步推行企业专属网和市民个人网页。年内完成全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
深化财政金融体制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落实省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探索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研究编制中期财政规划,启动零基预算改革和项目库管理试点。深化转移支付制度改革,开展省与市县之间事权和支出责任置换改革试点。继续整合清理专项资金,省级一般公共预算专项资金压减至230项以内,省级一般性转移支付占财政转移支付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深化公共资源交易体制改革,扩大交易范围。推动公共资源向各类投资主体公平配置,探索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重点基础设施项目试点。推进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做大做强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完善直接融资体系,加快发展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支持设立和发展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新型金融机构。规范发展互联网金融。拓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稳步推进农村信用社改制和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设立,推广建设社区金融服务站。
深化商事制度和投资管理等改革。完善宽进严管配套措施,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进一步降低准入门槛,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加快推行企业投资项目清单管理。全面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体系建设,构建统一规范的市场主体信息公示体系,建立健全经营异常名录。
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资产优化重组,推动国有资产资本化、证券化。探索以改制上市、引入战略投资者、经营者和员工持股等多种方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进公司法人治理机制,有序推进市场化选聘省属企业职业经理人。深化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落实职务待遇与业务支出管理规定。创新和完善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实行出资人管理事项清单制度,改组或组建国有资本运营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加强企业内部管理,防范投资和经营风险。
加强社会治理创新。健全社会组织综合管理制度,加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信息公开,推动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购买服务和授权委托事项。统筹推进全省基层社会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村居基层治理模式,稳妥推进"村改居"。落实市县镇各级抓基层治理责任,完善镇街领导干部驻点普遍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推动基层服务优化提升、规范管理,健全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加快培育社工人才,支持发展志愿者队伍。09:58:23
(二)强化内需拉动经济主引擎作用,力促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投资的关键作用和消费的基础作用,培育新的需求增长点,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拉动力,夯实持续稳增长基础。
合理扩大有效投资。全年安排省重点项目投资4500亿元,重点投向交通能源、水利、生态环保、民生保障等领域。新开工梅州至平远等15项950公里高速公路项目,抓好济广、包茂、大广等高速公路广东段和虎门二桥等项目续建,年内新增通车里程600公里,实现县县通高速。抓好干线公路"迎国检"项目建设。推进深茂铁路江门至茂名段、广梅汕客专梅州至潮汕段、广梅汕铁路龙湖南至汕头段增建二线、广州东北货车外绕线等铁路项目和广佛肇、莞惠、穗莞深等城际轨道项目建设,抓好白云机场扩建工程等民航项目建设,加快建设西江、北江航道扩能升级工程和高陂水利枢纽等重点水利工程。加大产业投资力度,推进一汽--大众佛山工厂二期、深圳华星光电8.5代面板二期、湛江钢铁、中委炼油、中科炼化等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强产业链招商,引进和储备一批重大项目。拓宽民间投资领域和范围,推动面向民间投资招标重大项目落地。扩大债券融资规模,开展资产证券化试点,筹建铁路发展基金。
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多渠道促进城乡居民增收,提升居民消费能力。加快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今年全省各类地区最低工资标准达到当地城镇从业人员平均工资的40%以上。实施养老健康家政、信息、旅游、住房、绿色、教育文化体育等6大领域消费工程。创新推进广货全国行、广货网上行。加快4G推广应用,促进新一轮信息消费。鼓励支持电子商务新业态发展,培育一批综合性电商平台和网上商城,推动传统市场、展会和企业加快应用电子商务,发展线上线下相融合的服务模式。扶持发展快递综合服务企业,实施"快递下乡"工程。抓好现代流通综合改革试点,深入推进"农超对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和"新网工程"。落实带薪休假制度,大力发展旅游休闲消费。
促进各类企业健康发展。完善和落实支持大型骨干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新增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过千亿的企业。落实国家"营改增"等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规范涉企经营性收费,继续推动各地减轻企业负担。鼓励引导企业开展兼并重组。遴选确定首批省重点培育民营骨干企业。完善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加强中小微企业创新创业、融资、专利信息、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扩大中小企业直接融资和股权交易规模。
强化经济运行监测调节。加强经济形势分析研判,强化监测预警。加强市场价格监管,深化价格改革,有效稳定物价。抓好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提高煤电油气运调节和供应保障能力。引导和促进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建立风险应急处置机制,有效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和金融风险。着眼长远、科学谋划,做好"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
(三)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为动力,加快构建区域创新体系,增创自主创新新优势,努力当好全国创新驱动发展的排头兵。
加快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健全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完善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支持大中型骨干企业建立研发机构,支持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培育发展各类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科技中介,建设技术交易服务平台,加快创建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深化省部院产学研合作和国际科技合作,建设一批重大研发基地和协同创新中心。推进科技成果与产业对接。
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科技攻关。实施省重大科技专项,力争在计算与通信集成芯片、移动互联关键技术与器件、新能源汽车电池与动力系统、干细胞与组织工程等九大领域突破核心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一批重大战略产品,培育壮大一批创新型产业集群。加强与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对接与配套,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进在粤国家大科学装置建设和开放应用,依托"天河二号"超级计算机建设国家大数据研究中心。
深入推进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发展。完善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服务体系,支持在高新区、产业园、专业镇设立科技小额贷款、科技保险等科技金融机构,支持前孵化器、孵化器、加速器等载体发展。加快建设金融科技产业融合创新试验区。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各地设立种子基金、天使基金、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产业基金。探索建立创业投资机构集聚区,吸引境内外创业投资机构入驻。做好企业改制上市、"新三板"挂牌和利用区域股权交易市场融资工作。
着力优化创新创业生态。出台实施激励企业创新投入的普惠性政策、完善孵化育成体系和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引导性政策、支持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激励性政策,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加快科研项目审批制度和财政科研资金管理改革。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示范省,加快知识产权交易与运营服务平台、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等建设。实施质量强省战略,开展质量提升活动。引进第五批创新创业团队和领军人才,加强本土人才培养使用。
(四)加快推进结构调整,进一步提升产业竞争力。落实"两个支撑"要求,扎实推进重大平台、重点项目、重点企业建设发展,实施信息化先导战略,加快产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效益。
加快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大力发展智能制造装备、海洋工程装备、轨道交通、航空制造、卫星及应用等先进制造业,重点抓好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办好首届珠江西岸投资贸易洽谈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在高端新型电子信息、新能源汽车、LED、生物等领域引进培育一批重大产业集聚项目。推进工业机器人、3D打印等技术及其应用产业化发展。积极实施国家和省新兴产业创投计划。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专利导航及经济科技项目知识产权评议。推进广东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建设,大力发展临港经济,加强海洋资源开发,发展海洋航运。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加快省级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抓好广州、深圳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统筹规划建设一批总部经济基地。推动粤东、粤西、粤北服务业集聚发展。大力发展金融服务、现代物流、科技服务、工业设计、文化创意、专业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建设一批新兴服务业培育示范工程,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发展体育产业,促进体育消费。推动传统服务业改造升级,发展个性化、差异化服务,带动大众消费。
推动新一轮技术改造。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重点支持工业企业围绕扩产增效、智能化改造、设备更新和绿色发展等开展技术改造。建立健全技术改造信息平台和项目库。推进工业化与信息化深度融合,加强传统产业信息技术改造。落实加速折旧等措施,鼓励首台(套)装备使用,推动企业设备更新,加快珠三角地区"机器换人"步伐。
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和应用。加快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宽带提速普及,珠三角光纤入户率超过30%,网络接入能力达到100兆,加快无线局域网热点覆盖。推广"三网融合"应用,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制定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推动信息化与各行业融合发展。加快建设物联网产业示范基地,重点扶持云操作系统、云中间件、云终端等关键领域产业发展。建设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实施大数据应用示范项目。
(五)积极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实施全省新型城镇化规划,推动珠三角优化发展和粤东西北振兴发展,优化经济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乡区域互促共进。务实推进泛珠合作,加快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建设,筹建闽粤经济合作区。做好援藏援疆等对口支援工作。
推动城镇化健康发展。优化省域城镇体系,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推进"广佛肇+清远、云浮"、"深莞惠+汕尾、河源"、"珠中江+阳江"三个新型都市区建设,开展"2511"新型城镇化试点。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健全流动人口居住证制度,推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完善城市交通、地下管网等基础设施,推动发行省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债券。以"三规合一"标准为基础探索推进"多规合一",强化规划实施监管和执法监督。提升建筑创作水平,建立历史建筑保护名录。
加快珠三角地区优化发展。以项目建设、技术改造、重大平台、骨干企业和科技创新为抓手,加快构建珠三角现代产业体系。推动珠三角各市创建创新型城市,争取设立珠三角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出台实施珠三角全域规划,开展珠三角城市升级行动,建设珠三角智慧城市群、森林城市群。统筹推进基础设施、生态安全、金融、物流、旅游、信息化等一体化重点工作,推进广佛同城化,加快三大经济圈融合发展。推动前海、南沙、横琴新区以及其他重大平台建设发展,强化招商引资和项目落地。加快推进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前期工作。
支持粤东西北地区加快发展。继续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园区扩能增效、中心城区扩容提质及新区建设。优化增量、调整存量,完善省级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引进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培育壮大一批骨干企业,加快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严把新建项目环保准入关,杜绝污染转移。坚持产城融合,有序推进新区起步建设。发挥粤东西北振兴发展股权基金引导作用,带动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扎实推进全面对口帮扶,拓宽帮扶工作领域,强化县(市、区)结对帮扶。推进汕潮揭同城化、广清一体化等区域融合发展。用足用好中央政策,加大省市扶持力度,促进原中央苏区县和革命老区发展。
推进城乡一体化。加快建立城镇化与新农村建设协同发展的体制机制,编制实施县(市)全域城乡建设规划,加强村镇规划建设。大力推动垃圾、污水处理和水电路气网等基础设施城乡联网、共建共享。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综合改革试点范围,建立健全优质教育、医疗、文化资源城乡共享机制,推进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向县以下延伸。开展小城市和特色小城镇培育工作,依托小城镇和中心村打造功能完善的农村生活服务圈。
(六)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全面推进"三农"各项事业。坚持狠抓"三农"不动摇,深入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稳定农业生产。开展粮食稳定增产行动,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创建"亩产吨粮县"和现代粮食产业示范区。落实地方储备粮规模和粮食仓储设施建设任务,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打造"南粤粮安"工程。推进农田水利万宗工程。扶持建设省重点"菜篮子"基地和重点养殖场。发展岭南瓜果、花卉苗木、林下作物等特色效益农业。加快现代渔港建设,推进渔船更新改造,发展远洋捕捞和深水网箱养殖等设施渔业。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品牌建设,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重大动植物疫病防控。建设气象现代化试点省,提高防灾减灾能力。
加快农业现代化步伐。编制实施省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实施一批国家和省级现代农业示范区项目。加快农机装备设施建设,推进山地丘陵地区农机化和特色农机研发推广,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合作社,创建示范性家庭农场,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推行农业标准化清洁生产,发展生态循环农业。完善基层农技推广服务体系。加快发展现代种业,抓好种业孵化器和种业基地建设。扶持发展农产品加工业。推动区域性农产品产地市场建设和重点农批市场改造升级。
深化农业农村改革。有序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稳妥推进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等改革试点。深化山区县和珠三角农村综合改革。探索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权股份制度改革试点,推动农村政务服务平台、土地流转平台和集体"三资"管理服务平台全覆盖。探索开展粮食直补改革试点。推进林权流转规范化管理和社会化服务。推进政策性涉农保险,探索建立农业大灾准备金制度。建设农业综合执法队伍和监督体系。推进农垦、供销社体制改革。
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推进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开展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和地质灾害防治。统筹推进幸福村居、美丽乡村等创建活动,加快省级新农村示范片建设。深入开展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重点抓好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建设。实施世界银行贷款农业污染治理项目,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推进土壤重金属污染普查和修复治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水平,建设数字农家书屋,健全农村"三留守"人员关爱服务体系。
(七)以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为引领,全面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认真落实自贸区战略,积极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粤港澳台侨更紧密合作,加快推动外经贸战略转型,推动实施新一轮高水平对外开放。
推进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落实国务院批复的自贸试验区总体方案,推动完善配套实施细则,制定自贸试验区管理办法,完善管理架构,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和粤港澳经济深度融合。对外商投资实行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建设市场准入统一平台,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率先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基本制度框架。深入推进粤港澳服务贸易自由化,深化粤港澳金融合作,强化粤港澳国际贸易航运功能集成,促进高端服务业集聚发展。
力促外贸稳定增长。落实各项稳定出口政策,组织海外市场开拓系列活动,积极打造跨境电子商务、专业市场、境内外展示中心等新贸易平台。加快推行出口退税网上预申报和限时办结制,扩大出口信保覆盖面。加快建设进口商品交易中心,扩大鼓励进口贴息范围,支持融资租赁进口,扩大先进技术、关键装备进口,合理增加优质消费品进口,稳定重要资源性产品进口和储备。提升"三个一"通关模式运行效率,加快国际贸易"单一窗口"试点和电子口岸建设。加快商务大数据平台建设,强化国际商事法律和知识产权服务,加强贸易摩擦应诉指导和服务。
加快外经贸转型发展。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和科技兴贸创新基地建设,促进传统优势出口产品升级换代,提升机电和高新技术出口产品质量。深入实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三年行动计划,鼓励支持加工贸易企业加快技术改造、延伸产业链条。加强出口自主品牌培育,推进区域品牌境外注册,支持收购国际知名品牌。大力发展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推广旅游购物贸易试点,积极争取开展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扩大跨境电子商务试点范围,统筹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平台建设和业务拓展,完善跨境供应链物流服务。大力扶持发展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供应链龙头企业,创新新业态监管方式。
加强引进外资与对外投资合作。深化涉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依托重大平台和重点产业园区,加强对世界500强、高端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精准招商,推动引资引技引智有机结合。加快外商投资意向项目库和境内引资需求项目库的建设与对接。加快"走出去"步伐,深化对外投资备案制改革,完善境外投资公共服务体系,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海外股权投资,建设境外营销网络和生产基地,培育更多本土跨国公司。积极参与境外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工程承包,稳妥推进境外能源资源合作开发。
深化对外合作交流。制定落实我省参与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实施方案,办好第二届广东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国际博览会和2015中国海洋经济博览会,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文化合作,探索建立沿线港口城市联盟,推进互联互通。推动驻境外经贸代表处布局建设和发挥作用,重点推进与欧美等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经贸合作。提升中新(广州)知识城、中德(佛山)工业服务区、中德(揭阳)金属生态城等开发建设水平。落实粤港、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深化金融、物流、教育、专业服务等重点领域合作,加快港珠澳大桥、粤澳新通道等项目建设。加强粤台交流合作。加快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建设,带动利用侨资侨力。发挥国际友城等外事资源优势,拓展国际交流合作。
(八)狠抓节能减排,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以最坚决态度和超常规手段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目标任务,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建设绿色广东、美丽广东。
强力推进节能减排。落实节能减排责任制,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工业、交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大力发展绿色建筑,逐步实施公共建筑能耗定额管理制度。推进电机能效提升及注塑机节能改造。持续开展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和清洁生产。推进大中型燃煤工业锅炉脱硫脱硝和现役燃煤电厂降氮脱硝改造,开展"趋零排放"试点。加强机动车和农业源减排,完成国家新下达的"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任务。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化解过剩产能。
深入推进污染治理。实施南粤水更清行动计划,强化跨行政区河流污染联合治理,推行"河长制",加快广佛跨界河流、茅洲河、练江、小东江等重点流域污染整治。深入推进粤桂九洲江水污染防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方案,强化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抓好工业锅炉、建筑扬尘、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治理,严控PM10、PM2.5和臭氧等二次污染物,坚决遏制粤东西北地区空气污染上升势头。推进汕头贵屿等区域重金属污染全面整治。加强环保执法,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划定生态控制线、林业生态红线。深入开展新一轮绿化广东大行动,推进林业四大重点生态工程建设。推动生态公益林扩面提质,加强森林抚育和野生动植物保护。促进绿道网升级,构建省域森林公园体系。开展海岸带综合整治修复,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加强围填海管理,探索划定禁填区、限填区。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建立健全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分配与建设用地存量挂钩制度,严守耕地红线,加大查处违法用地力度,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加快建立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培育发展节能环保产业。推广工业节能技术和装备、高效节能电器,推动LED绿色照明产业化,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实施重大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业化工程。修订完善重点行业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实施能效"领跑者"制度。推动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研究与试验示范。完善碳排放管理和交易制度,建立低碳发展基金。加快建立节能量、排污权和水权交易制度。扩大环境监测社会化、环境污染等第三方治理试点。
(九)大力发展各项社会事业,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以更大投入和更有力举措,加快发展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强化社会治理,有效提升社会发展水平。10:30:21
推进教育创强争先。实施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快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抓好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和评价制度改革。落实和扩大高校办学自主权,扎实推进"创新强校工程"、"四重"建设、"2011计划",建设高水平大学。创建现代职业教育综合改革试点省。推进特殊教育、民办教育、社区教育、成人教育与农村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稳步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统筹推进"强师工程"。积极推进与港澳及国际教育机构合作办学,引进境外优质教育资源。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纵深发展,开展医师多点执业试点,鼓励社会办医,加快构建多元办医格局。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建立基层首诊、双向转诊制度,提升县域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完善药品集中交易制度,推动医保目录和非医保目录药物、医用耗材进入平台交易。推进卫生计生信息化建设,拓展完善全员人口信息系统。加强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提升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公共卫生服务,提高重大传染性疫病防控能力。推进中医药强省建设,健全中医预防保健服务网络。
加快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公共文化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鼓励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发展,支持转企改制文化企业发展壮大。加快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资源整合和体制改革,推进传统媒体和新媒体融合发展。加强文化市场信用监管。繁荣文艺创作,打造一批岭南特色文艺精品,加强版权保护。加强对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忆遗产的保护和利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申遗工作。
做好体育、民族、宗教、国防等工作。加快市县两级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推动乡镇农民健身工程全覆盖,完善城市社区体育公园、小区体育场地设施,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全面深化学校体育改革,提升青少年体质健康水平,发展校园足球。壮大职业体育,提升竞技体育,办好第14届省运会。出台扶持政策促进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做好城市民族工作。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维护宗教和谐。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做好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加强海防建设,巩固军政军民团结。继续做好人防、地震、统计、档案、方志、参事、文史等工作。
推进平安广东建设。深入推进"社会矛盾化解年"工作,加大重点领域矛盾排查化解力度。深化信访制度改革,依法推动诉访分离。坚持打防并举,完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和反恐防范体系,强化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犯罪的集中打击整治,严密防范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加强反走私综合治理,提高管边控海能力。加大依法管理互联网力度,维护网络安全。加强应急管理,健全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坚守安全生产"红线",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责任制和企业主体责任,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加强职业卫生工作。完善食品药品监管机制,推进网格化监管试点,加快婴幼儿配方食品、粮食、食用油、酒类等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加强劳资纠纷源头综合治理,开展欠薪等专项整治。抓好监狱管理、戒毒、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工作。
(十)扎实办好民生实事,切实增进民生福祉。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发挥社会政策托底作用,全力办好民生实事,努力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好生活。
推动实现更高质量就业。完善和落实促进就业创业政策,突出抓好对高校毕业生、异地务工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就业服务,新增城镇就业120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50万人。实施新一轮促进创业带动就业,开展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促进创业10万人。健全城乡劳动者终身职业培训体系,加快实施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加强异地务工人员服务管理。健全各级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以及公共就业人才服务网络平台,实现90%以上的社区就业服务平台信息联网。落实好失业保险稳岗补贴政策,降低企业失业保险费率。
建立更加公平可持续的社会保障制度。强化社会保险扩面征缴。落实职工全员足额参保。推进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统筹,统一费基费率。稳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居保风险准备金制度。完善医保支付制度,稳步提高医保待遇水平,推行重特大疾病特殊医保补助制度和疾病应急救助机制,开展门诊检查纳入住院结算试点。全面实现省内异地就医即时结算。完善工伤保险待遇调整机制。加快实现社保卡"一卡通"。加强养老服务,提高社区和居家养老服务水平。建立健全以服务经济困难高龄、失能老年人为重点的老年福利制度。全面实施临时救助制度,做好恤孤、助残工作,推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发展。办好十件民生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