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强化民主监督职能。适应政治建设和政协事业发展需要,加强和改进政协民主监督,做到开展监督有计划、有题目、有载体、有成效。以专委会为依托,以会议、调研、视察、提案、信息、大会发言、新闻报道等为载体,围绕化解地方债务风险、提升政府公信力、扶贫资金管理使用、加强科研经费使用有效管理、腾格里沙漠污染治理、重大水利工程建设、环卫工人合法权益保障、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等问题,开展具有监督性的履职活动,如实反映情况,坦率提出批评和建设性意见,促进相关工作的改进和加强。强化民主监督组织协调、知情反馈、沟通联系等环节制度建设,提高监督实效。
(五)广泛凝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正能量。坚持大团结大联合,扎实做好团结各界、凝聚人心的工作,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积极开展政协专委会与民主党派联合调研,加大党派提案与大会发言等工作力度。鼓励少数民族界、宗教界政协委员加强同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联系,推进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开展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等调研,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方针和基本法,支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进一步探索发挥港澳委员双重积极作用的有效方式,为深化内地与港澳交流合作贡献才智。全面贯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重要思想,大力宣导“两岸一家亲”理念,继续开展与台湾有关党派团体、民意代表交流沟通,为团结岛内基层民众、青少年多做工作。加强与海外侨胞及社团联系,积极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合法权益。
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务实开展对外交往,发挥政协专门委员会、中国经济社会理事会、中国宗教界和平委员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