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计划,坚持不懈推进扶贫开发,实行精准扶贫,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全年减少贫困人口140万人。
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加快以路水电等为重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帮助贫困群众“换穷貌”。加快行政村通畅公路建设,建制村沥青(水泥)路通达率达到68%。加快农村电网升级改造,贫困村动力电覆盖率达到80%。抓好贫困地区群众安全饮水,贫困地区自来水入户率达到75%。加强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因地制宜建设“五小工程”。推动教育、文化、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贫困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提升公共服务水平。
大力培育富民主导产业。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扶持发展富民产业,帮助贫困群众“改穷业”。结合整村推进项目,实施县乡村特色产业培育工程,做大做强优势种养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带动贫困农户增收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专业化合作组织,建立健全利益连接机制,促进贫困农户稳步增收。做精“农家乐”、“牧家乐”、“乡村旅馆”等品牌,力争把乡村旅游业打造成农民增收的重要产业。
加快易地扶贫搬迁步伐。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帮助贫困群众“挪穷窝”。按照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原则,把移民搬迁与小城镇建设、新农村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结合起来,尊重群众意愿,采取就近搬迁、跨区域安置、县域内统一协调安置等多种模式,稳步推进移民搬迁工作。统筹推进安置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培育和发展后续致富产业,确保搬迁农民享受原有惠农政策和土地财产权益、近期生活有保障、长远致富有门路。
实施能力素质提升工程。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加快人力资源开发,帮助贫困群众“拔穷根”。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帮助贫困家庭子女完成学业。整合各类培训资源,开展订单培训、委托培训、创业培训、示范性培训和技能鉴定上门服务,增强就业创业能力。
创新扶贫开发工作机制。按照国家扶贫对象识别办法和标准,对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做到底数清楚、扶持精准、动态管理。完善扶贫项目竞争立项机制,实行择优立项、以奖代补。创新融资方式,拓宽融资渠道,开发金融产品,解决农民贷款难、贷款贵的问题。利用国开行贷款,专项支持农村道路、安全饮水扶贫项目建设。深入推进“双联”行动,强化“双联”单位扶贫职责,实行扶贫绩效与政绩考核挂钩。拓展同国家定点帮扶单位、东西扶贫协作单位、国家五大行业协会、全国工商联直属商会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促进扶贫开发工作取得新成效。
四、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构建城乡一体化发展新格局
遵循城镇化发展规律,牢牢把握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和传承文化的原则,紧紧围绕提高城镇化发展质量,因地制宜、顺势而为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左右。
完善城乡规划体系。围绕人的城镇化这一核心,立足省情实际,与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我省“十二五”规划、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人口转移、耕地保护等因素,高水平、高标准编制我省新型城镇化规划和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同时体现地域特色,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街区和传统建筑、人文景观、民族民俗的保护和利用,传承历史文化,提升城镇文化内涵,强化对城市和县城总体规划的指导,推动城乡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和公共服务一体化,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按照全面放开县城和建制镇落户限制、有序放开中等城市落户限制、合理确定大城市落户条件、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要求,合理设置落户门槛,尊重群众意愿,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民进城落户后保留其原有土地承包权。把推进城镇化与育产业、促就业紧密结合,培育发展各具特色的产业体系,推动产业关联配套和集聚发展,打造特色农业强镇、现代工业重镇、商贸集散大镇、文化旅游名镇。在15个县和30个基础条件较好的建制镇,开展统筹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保障性住房等社会保障的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优化城镇空间布局。科学划分城镇功能,合理布局城镇功能区,统筹建设文化教育、医疗卫生、商业服务、金融保险、社会福利等公共设施,形成各功能区互为补充的良好空间结构。创新土地管理、使用机制,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提高城镇建设用地效率。
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城镇化建设投融资体系,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参与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和运营,新开工建设一批供热、供水、排水防涝项目。建设22个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项目,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0%以上。建设24个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项目,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46%、县城达到57%以上。
推进城镇管理水平科学化。维护城镇规划的严肃性、权威性,按照规划蓝图推进城镇建设,严格执行各项建设标准和规范,确保建设质量和安全。加强民生和公共事务管理,为市民提供优良的就医、就学、就业指导及科技文化信息等服务,创造安全和谐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把城镇打造成安居乐业的家园。积极开展智慧城市试点工作。
五、以华夏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为平台,加快推进文化大省建设
立足文化资源优势,坚持保护传承与创新发展并重,坚持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并重,坚持助推转型跨越发展与满足群众文化需求并重,扎实推进“1313”工程,促进文化事业繁荣发展。
全面推进“一带三区”建设。加强文物保护和大遗址保护。加快实施嘉峪关长城、夏河拉卜楞寺等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推进秦安大地湾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建设。加强文化资源普查,实施分级分类管理。充分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发挥沿线城市群落辐射带动作用,加快建设丝绸之路文化发展带。发挥省会城市对周边城市的带动作用,大力发展影视制作业、演艺业、出版业、发行业、广告业等文化产业,推进以黄河文化的兰州都市圈文化产业区建设。以发展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民俗农耕文化展示、红色旅游等产业为重点,推进以始祖文化的陇东南文化历史区建设。以促进文化生态发展和保护文化形态多样性为重点,加快文化产业综合开发,建设以敦煌文化的河西走廊文化生态区。启动敦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建设。
大力加强文化事业建设。以“乡村舞台”建设为重点,整合现有资源,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支持县级城市数字影院、乡镇电子阅览室设备补充、数字图书馆推广等公共文化项目。抓好省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演艺剧场和市州级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等重点公益文化设施建设,不断提升公共服务能力。积极申办公祭中华人文始祖伏羲大典。做好丝绸之路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和我省整体申报全国文化产业示范区工作。促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提升原创文化产品与作品的水平。
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文化集市”建设,培育劳动密集型文化产业,带动农村文化产业发展。加强文化产业园区建设,促进文化与旅游、科技深度融合,打造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培育支持有实力的文化企业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重组,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加强少数民族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创新,加快民族文化产业发展。建立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着力搭建面向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文化产品交易平台。加大文化产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申办第三届国际文化产业大会暨第七届甘肃省文博会,抓好已签约招商引资项目的落地实施,文化产业投资额超过250亿元,文化产业增加值增长30%以上。
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大力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以更大的决心和力度保障和改善民生,使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为民办实事。按照普惠制和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集中力量办好10项23件实事:(1)实施城乡居民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扶持1万名高校毕业生就业。(2)提高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省级补助标准;城乡低保标准提高15%;农村五保省级补助标准由年人均2000元提高到2510元;为所有特别困难残疾人发放生活补贴;建成100个城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1000个农村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3)实施农村危房改造20万户;新建公共租赁住房8.48万套;实施棚户区改造7.95万户;实施垦区危房改造5900户。(4)在58个集中连片贫困县改造建设316所乡镇幼儿园。(5)新建改建2000个标准化村卫生室;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由人均280元提高到320元。(6)新建100个乡镇及社区文化体育健身中心。(7)解决180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建设农村公路通畅工程,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1万公里。(8)实施800个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实施贫困人口易地搬迁计划;实施科技惠民示范工程。(9)建设100个县乡农贸市场;实施县城以上零售药店便民电子查询工程。(10)建设全省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系统。需要说明的是,省政府每年都坚持为民办一批实事,对已经制度化、经常化的,转为正常工作,并纳入财政预算,不再列入办实事项目,但仍继续实施。
千方百计扩大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突出位置,继续落实城乡低保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制度,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和中小微企业、非公单位就业,年底高校毕业生就业率达到85%以上。深入推进全民创业行动,建成21个创业示范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加强劳动者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重点做好失业人员、复转军人、困难家庭和残疾人就业帮扶工作,做好随军家属就业安置。
完善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新增城镇就业40万人以上。输转城乡富余劳动力500万人以上,创劳务收入770亿元以上。
提升社会保障水平。稳定和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经济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工作,推进各类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调整提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待遇。推进养老保险和工伤保险省级统筹。开展城乡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工作,提高报销比例。争取全面推开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办好群众满意的教育。促进教育公平,办好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推进标准化建设,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创建省级普通高中特色示范学校。整合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加快兰州新区职教园区建设。继续实施高等教育质量工程,着力加强学科专业结构调整,突出高校办学特色。加强民族教育、继续教育和特殊教育。积极筹建甘肃省新的医学本科院校。
提高卫生服务水平。实施200个乡镇卫生院标准化建设项目,改扩建9个县级医院,进一步提高服务能力。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重视紧缺人才培养引进工作。加强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创建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推进中医药综合改革试点示范省建设,完善基层中医药服务网络。实施城乡居民健康素养提升工程。健全基层卫生机构绩效考核和补偿机制。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深入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政策体系示范区建设,落实出生缺陷综合防控工作,提高出生人口素质,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重点支持气象、水文、地震、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建设,提高暴洪、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水平。加强专业和社会救援队伍、村级自然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提高应急管理和预防水平,提升快速反应处置能力。加强地质灾害基础调查评价,实施一批重大地质灾害防治项目。完成60座小(2)型病险水库、33座病险水闸除险加固,推进江河主要支流、重点中小河流和山洪沟道治理。做好受灾群众的救济和安置工作。有序推进岷县漳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8月底前基本完成小学、幼儿园恢复重建,年底前完成城乡居民住房重建和中学、乡村卫生院(室)等公共服务设施恢复重建,使灾区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全面恢复。
统筹其他社会事业发展。认真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切实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宣传教育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完成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广泛开展群众体育健身活动,办好第十三届省运会。开展适龄孤儿职业技能培训和孤残儿童医疗康复工作。健全残疾人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的工作。加强国防教育、“双拥”共建和民兵预备役、人民防空工作。推进外事、侨务、测绘、参事、文史、社会科学、档案管理、地方志、红十字和慈善等事业发展。
创新和完善社会治理。健全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完善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重大事项公示听证制度和政府信息公开制度,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加强信访工作,健全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机制。废除劳动教养制度。健全社区矫正制度,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健全农村留守儿童、留守妇女、留守老年人和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的关爱服务体系。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提高与人民群众网上互动交流的能力。加强物价调控监管,规范市场秩序,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严格监管制度,强化农产品质量管理,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推进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工作,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和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督促企业履行主体责任,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推进平安甘肃建设,充实城市和农村社区警力,加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七、以国家生态安全屏障综合试验区为平台,加大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