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2019年公安辅警改革最新方案

发布时间:2023-09-20 18:49:13

近期改革是不存在的。国家现在正在进行事业单位改革,逐渐缩减事业编制和行政编制,编制控制的越来越严了,新进事业单位的学校直招的大学生都不给编制了,何况临时工呢!这就是个现实问题。

其实警察在考录形式有所区别,正式警察现在大部分都需要从警校毕业的才能报考。

现在能期待并且可能实现的待遇就是:工资由财政专门拨款,收入有保障;与正式在编警察同工同酬;工作满年限后参加正规警察招考加分(类似于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这种)。

如果说未来可能会转成公务员,那么这个估计是路很长的,从工作需求讲,规范辅警和文职队伍、扩展辅警和文职队伍发展空间、提高薪酬待遇纳入预算编制有助于公安工作正规化,更有利于公安队伍留住优势人才,但从实际情况看的话由于骤然增多财政压力恐怕会增加阻力 其实就长远来说,提高辅警文职待遇、将职业发展空间拓展对减少政府财政开支还是有帮助的,因为大量非执法、技术性、事务性工作可以由辅警和文职去做,对扩充一线警力有帮助。湖南警法考试(hnjfks)持续为您提供辅警资讯

改革方案:

第一条:为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确保依法合理使用警务辅助力量,充分发挥其在协助公安民警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开展行政管理和服务人民群众方面的积极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安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的招聘、管理、履行职责、保障监督等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警务辅助人员,是指依法招聘并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履行本办法所规定职责和劳动合同约定的不具有人民警察身份的人员,主要包括文职、辅警两类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人员。公安机关招聘从事膳食、保洁、保卫等工作的后勤服务人员,社会志愿者以及其他群防群治性质的社会治安辅助力量,不纳入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范围。

第四条、警务辅助人员不具备执法主体资格,不能直接参与公安执法工作,应当在公安民警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辅助性工作。警务辅助人员依照本办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相关法律后果由公安机关承担。

第五条、警务辅助人员管理遵循“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公安部负责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政策的研究制定和宏观指导;省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规范的研究制定和工作指导;市、县两级公安机关负责本辖区内警务辅助人员的管理监督;警务辅助人员所在单位具体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涉及绝密级事项和难以有效防止其直接参与执法的,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国内安全保卫、经济侦查、刑事侦查、行动技术侦察、网络侦查、反恐怖部门、警种的涉密或执法岗位,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以上部门的非执法、非涉密的综合性岗位,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使用警务辅助人员。其他部门、警种的重要涉密岗位,未经本级公安机关批准,不得使用警务辅助人员。

第七条、各级公安机关根据工作需要,经同级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批准,可以使用一定数量的警务辅助人员。编制部门负责核定警务辅助人员用人额度工作,民政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优抚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警务辅助人员的经费保障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确定警务辅助人员的薪酬标准。以上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警务辅助人员的政策指导、管理保障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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