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公安部发布公告,详细公布了公民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的规定要求,进一步简化有关申请材料。其中规定,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
消息称,此次公安部全面梳理并详细公布了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服务要求等事项。同时,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关切,进一步简化了有关申请材料。
由之前的身份证+户口簿+一堆复印件,简化成现在的只带着身份证就可以办理护照。
首先,改变以往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需同时交验身份证和户口簿的做法,今后公民申办因私出入境证件不再需要提交户口簿,有关信息由公安机关通过内部网络查询;
其次,不再需要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的复印件,切实减少申请人的办证成本,有关材料由公安机关自行采集;
再次,申请赴台出入境证件时,申请团队旅游签注不再需要提交组团社发票,申请应邀、商务、乘务、学习签注的事由材料仅需提交台办出具的批准函件。
此外,还一并公布了公安部以及31个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的服务监督电话,广大群众在申请办理出入境证件时,如发现与公告事项不一致等情况,可随时拨打电话进行投诉反映,一经查实,公安机关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并将处理情况反馈给投诉人。
公安部要求全国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公布事项,受理、审批、签发出入境证件,不得擅自增加申请材料;严格执行一次告知、首问负责等工作制度,积极推行网上预约、快递送证等服务,为群众提供标准统一、便捷高效的出入境行政服务。公安部出入境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将继续创新理念、完善机制,主动接受社会公众对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的监督,不断加强和改进出入境服务管理工作,努力提高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的能力。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要求,便利公民办理出入境证件,现将全国实行按需申领出入境证件地区的公民办理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所需提交的申请材料、办理时限、服务要求,以及公安部和各省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服务监督电话公布如下:
一、申请普通护照所需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二、申请往来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三、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所需材料
(一)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二)居民身份证
(三)符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标准的相片
四、申请赴港澳地区签注所需材料
(一)参加旅游团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的,申请“团队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二)开放赴港澳个人旅游城市的居民赴香港或者澳门旅游,申请“个人旅游”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三)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配偶、父母、配偶的父母、子女、子女的配偶、兄弟姐妹、(外)祖父母或者(外)孙子女的,申请“探亲”签注,并提交下列材料:
1、中国公民出入境证件申请表
2、往来港澳通行证
3、能证明相应亲属关系的下列材料之一: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公安派出所证明、亲属关系公证书。
4、亲属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亲属的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亲属在境外无法提交材料原件的,提交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