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208年度南京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发布时间:2023-09-21 17:57:36

南京2017年度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月最低缴费基数上调为2772元

今天,市人社局发布了发布2017年度社会保险有关基数,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含个体工商户及其雇工,下同)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从去年度的16800元上调到18171元,下限从去年的2628元上调为2772元。

据介绍,社保缴费上限和下限,跟统计部门公布的全省上一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挂钩。一般情况下,参保职工按照自己的实际工资收入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按比例缴纳,工资越高、社保的缴费基数也就越高。但是,工资收入偏高和较低的,要把人社部门每年公布的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作为自己的缴费基数。

根据市人社厅发布的通知,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我市参保企业和职工以及灵活就业人员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比上年度增加1371元;下限为2772元,比上年度增加144元。期间参保人员的月缴费基数高于等于2940元的,相应年度的最低缴费系数按1.0计算。

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也进行了调整。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8171元,下限为3360元。参保企业和职工的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240元,比去年提高30元,同时每月缴纳10元大病救助;我市灵活就业人员2017年度参加失业保险的月缴费标准为每人每月55元,比去年提高3元。

此外,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年龄的参保人员,以及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础养老金计发基数为6057元,比去年提高457元,计算实际缴费工资指数的基数为72684元,比去年提高54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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