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人社局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在2017制度年度内即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社会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为17990.7元、下限为3093.3元。今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将正式启动实施,缴费工资基数的核定办法由国家及省统一确定,武汉将逐步统一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武汉决定从2017年7月1日起统一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这个上下限区间比过去有所扩大,薪酬较高的可以缴得高一些,而薪酬较低的可以缴得少一些,有利于减轻一部分行业及从业人员的缴费负担,有利于统一社保缴费政策,有利于提供便捷的社保经办服务。
今年武汉逐步统一确定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17年7月1日起,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人员在核定缴费工资基数时,应统一按照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核定办法执行,核定办法由国家及省统一确定。对于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低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应调整提高和统一确定;对于原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高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基数的,可暂按现行缴费基数确定,今后再逐步调整和统一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