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2019年军人家属随军条件和政策,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

发布时间:2023-09-16 08:39:04

随军家属待遇怎么样?随军家属待遇政策是如何规定的。下面一起了解下。

  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建立于1963年,1991年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该政策是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军事职业特点,给予军人的一项特殊政策,对稳定部队、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促进部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国务院、中央军委3月12日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据悉,军人家属随军政策调整后,全军近10万官兵将告别“牛郎织女”生活。

  新的军人家属随军条件与以往相比明显放宽:

  1.驻全国一般地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副营职调整为正连职;

  2.取消驻艰苦地区部队和在特殊岗位工作干部家属随军条件;

  3.驻北京城区部队干部家属随军条件由正营职或服役满15年的副营职调整为副营职;

  4.驻艰苦地区部队士官家属随军条件,由三级军士长以上士官调整为四级军士长以上士官。

  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建立于1963年,1991年作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这项制度的建立和实行,是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根据军事职业特点,给予军人的一项特殊政策,体现了国家和社会对军人的优待,对稳定部队、增强军事职业吸引力和促进部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这次军人家属随军政策调整,是根据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发展形势,着眼增强部队凝聚力、战斗力作出的重大决策,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和胡主席对广大官兵的关怀厚爱,体现了以人为本、向一线倾斜的特点。

  据总政干部部有关负责人介绍,军人家属随军条件放宽后,对住房保障、随军家属就业以及部队管理带来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总部有关部门正加紧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办法。

  总部有关业务部门领导谈军人家属谈随军政策调整

  3月12日,经胡主席批准,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公安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关于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意见》,决定从批转之日起实行新的随军政策。

  这一政策的出台,为军旅“牛郎织女”打开了幸福之门。本报记者就此进行了专访。总参军务部副部长杨养申、总政干部部副部长王成志、总后财务部副部长戴忠义、总后营房部副部长张忍奎、总后卫生部副部长陈新年先后就有关问题作出回答,对新政策进行了解读。

  全军年内10万官兵受益

  随军政策的调整,将带来住房保障、随军家属就业保障、无工作随军家属基本生活、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的配套跟进

  记者: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在军人福利待遇制度中占有什么样的地位?

  王成志:随军政策虽然只是军人福利待遇制度的一项内容,但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一是涉及面广,此次调整全军年内将有近10万名官兵受益。二是具有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影响力,住房保障、随军家属就业保障、无工作随军家属基本生活、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子女入学等相关政策都要配套跟进。三是作为军人家庭最重要的幸福指标,全军有更多军人家庭将结束夫妻分居、告别两地相思之苦,军人家庭因两地分居带来的诸多困难也将迎刃而解。对广大官兵而言,这是一件大好事,军人家庭幸福指数将大幅提升。

  记者:这次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的背景是什么?

  王成志:军人家属随军政策建立于1963年,1991年作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计划经济时代,军人家属随军政策优于国家干部家属投靠条件,对稳定军队干部队伍、促进部队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户籍管理制度改革深化,地方夫妻投靠落户条件逐步放宽。相比之下,现行随军条件严于全国大多数城市和地区,对军人配偶参与社会就业竞争、改善家庭生活质量、促进家庭和谐和睦、稳定基层官兵等带来一定影响。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和军队建设需要,有必要对这项政策进行调整改革。

  不同地区、不同岗位随军条件不同

  保持军地政策的一致性,按不同地区设置随军条件,向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倾斜。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

  记者:这次调整随军政策的总体考虑是什么?

  王成志:本着“统筹设计、突出重点、适度优待、倾斜基层”的原则,重点把握了3个方面: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在条件许可情况下尽量满足广大官兵的愿望;二是坚持与国家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相适应,保持与国家的大政方针相一致,与社会发展相协调;三是坚持积极稳妥,立足部队建设需要和实际保障承受能力,同步考虑相关配套保障措施的制定完善。

  记者:为什么不同地区、不同岗位军人家属的随军条件不一致?

  王成志:一是考虑地区差异。我国地域广阔,地区差异大,各省市地方人员的夫妻投靠落户规定,在总体遵循国家户籍制度的原则框架下,存有较大差别。为相对保持军地政策的一致性,需要按不同地区设置随军条件。二是考虑政策效应。向艰苦边远地区和特殊岗位倾斜,是军委总部制定政策坚持的一贯原则,在目前完全取消随军条件时机不成熟的情况下,为不同地区、不同岗位设置不同的随军条件,有利于突出改革重点,最大限度地发挥政策调整的激励导向作用。

  记者:艰苦边远地区、岛屿部队和特殊岗位是如何界定的?

  戴忠义:

  1.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按照人事部、财政部2006年《关于印发〈完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中明确的地区范围执行。

  2.考虑西藏自治区的艰苦性和特殊性,这次调整明确西藏自治区与艰苦地区同等对待。

  3.岛屿部队的界定,按照总后勤部2009年《关于调整完善高山海岛津贴制度的通知》中明确的岛屿范围执行。

  4.特殊岗位的界定,保持了与原政策的一致性,包括空勤干部,在舰、艇、船上服役的干部,在导弹、卫星试验基地从事试验或在战略导弹部队从事装备检验工作的干部。

  随军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为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记者: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能够享受哪些待遇?

  王成志:按照个人意愿选择随军或不随军,军委总部分别制定相应的待遇保障政策。

  1.选择随军的家属,经批准在部队驻地统一按城镇户口办理落户;

  2.随军配偶由部队商当地政府部门纳入安置计划,自主择业享受减免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3.随迁子女可在军地园校入托入学;

  4.无工作无收入随军家属每月享受500至700元基本生活补助,部队统一办理基本养老和医疗保险;

  5.家属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按职级保障公寓住房;

  6.连队干部和士官配偶随军的,休息日和节假日可按规定统一安排轮流回家住宿。

  7.家属符合随军条件而选择不随军的干部和士官,每月享受100元夫妻分居补助。

  8.符合随军条件的无工作军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无论是否随军,均享受相关优惠医疗待遇。

  记者:如何解决好随军家属就业和子女就学问题?

  王成志:从实际情况看,随军家属依靠政府指令性安置越来越困难,就业主要方式是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放宽随军条件后,她们随军时年龄小了,就业竞争力提高了,有利于促进就业。新的随军政策出台后,需要重点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畅通社会就业渠道,提高就业安置率。借助地方政府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的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随军家属自主择业、主动创业。二是充分借助营区消费市场,吸纳更多的随军家属就业。一些部队通过开办营区服务网点,有效解决了部队部分随军家属的就业问题。这是个见效快、简便易行的好办法,总部将继续指导部队尤其是缺乏社会就业依托的部队做好这项工作。

  政策调整后增加的随军子女都处在幼儿教育阶段,军队现有幼儿园能够满足新增子女入园需求。考虑新增随军子女大多数在作战部队幼儿园,总部即将下发的《军队幼儿园和子女学校“十二五”工作规划》,对作战部队幼儿园和子女学校建设作出规划和部署,为军人子女教育提供良好保障。

  记者:总部对新增随军家属的住房保障是如何考虑的?

  张忍奎:随军政策调整后,全军新增住房需求共9万多套,拟采取全部新建公寓房保障的办法予以解决,总部已研究拟制了具体计划。

  记者:如何解决好随军家属的医疗保障问题?

  陈新年:新增符合随军条件的军人家属,比照现行军人家属医疗保障政策给予保障。与有关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共同指导军队各级做好新增随军家属医疗保障与现行政策的衔接配套工作,实力审核、医疗卡办理、体系划分、经费核拨等按现行政策规定办理。

  记者:总部对调整随军政策涉及的经费保障是如何考虑的?

  戴忠义:这次调整军人家属随军政策,涉及官兵及家属子女几十万人,需要大量经费作支撑。我们事前会同总部有关部门,对经费保障需求进行了详细测算,在军费供需矛盾十分突出的情况下,科学统筹安排,政策调整有了可靠的财力保证。下一步将及时做好经费的供应保障工作,指导部队做好个人待遇落实,维护好官兵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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