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2019年商洛市黄标车淘汰报废补贴政策,商洛市黄标车限行区域

发布时间:2023-09-14 14:20:46

为加快推进“黄标车”淘汰工作,根据省财政厅、省环保厅、省商务厅、省公安厅等4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补贴资金管理的通知》(陕财办建〔2013〕26号)和《关于调整“黄标车”淘汰补贴政策的通知》(陕财办建〔2015〕309号)精神,从起,延长“黄标车”补贴年限并将非营运“黄标车”纳入淘汰补贴范围,以加快“黄标车”淘汰工作,现就我市调整补贴政策通告如下:

一、补贴申报程序:

(一)提出申请。凡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须登陆“陕西省淘汰注册运营黄标车信息管理系统”(http://113.200.73.243/index.shtml),点击“补贴申请”,填写《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后打印,并提交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如需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车主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报送市“黄标车”补贴联合服务窗口,该窗口设立在拆解企业,受理申请。

(二)回收拆解。“黄标车”补贴联合服务窗口对《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后。依次经市级环保部门审核、拆解企业为车辆办理《报废汽车回收证明》、市级商务部门审核后,出具《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并加盖各部门审核专用方章。

(三)注销登记。由拆解企业代车主提交经环保、商务部门审核后的《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和《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等手续给市级公安部门,由市级公安部门办理《机动车注销证明》并在《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上签字加盖公章。

(四)领取补贴。由拆解企业代车主将经环保、商务、公安部门审批后的《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审批表》、《报废汽车回收证明》、《机动车注销证明》等资料送财政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将补贴资金拨付到报废车主在审批资料中提供的与车主同名的账户中。

二、补贴范围:

按照《办法》规定,申请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商洛市注册登记的机动车;

(二)在商洛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进行排气检测,并核发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车辆;

(三)车辆提前淘汰的,距离国家强制报废年限1年以上,且非自然报废或交通事故等导致直接报废;

(四)保持车辆的完整性,不得私自拆除车辆配件;

(五)淘汰车辆由商洛境内有报废汽车回收资质的单位进行回收拆解,并取得《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六)取得商洛市车管所开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已办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和“以旧换新”补贴政策的,不再享受提前淘汰“黄标车”补贴。

三、营运“黄标车”补贴政策

(一)延长补贴时限。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计划》到淘汰2005年底前注册营运的黄标车,到2017年基本淘汰全国范围内的黄标车。对提前淘汰的营运“黄标车”补贴政策延长至2017年5月31日。2017年6月1日以后报废的,不再享受补贴。办理补贴的最终受理时间可延长到2017年12月31日。

(二)调整补贴标准。从1月1日起调整营运黄标车补贴标准:

1.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每辆补贴12000元,中型每辆补贴9000元,轻型每辆补贴6000元,微型每辆补贴4000元;

2.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每辆补贴12000元,中型每辆补贴8000元,轻型每辆补贴5000元,微型每辆补贴4000元;

(三)补贴比例。为加快营运“黄标车”淘汰进度,对营运“黄标车”实施分年度差额补贴,在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标准的全额补贴,2017年1月1日至5月31日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标准金额的50%,,2017年6月1日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四、非营运“黄标车”补贴政策

(一)补贴范围。非营运“黄标车”参照营运“黄标车”补贴范围(机关事业单位不予补贴),申请相应的财政补贴,纳入现有的营运“黄标车”淘汰补贴系统统一管理。

(二)补贴标准。非营运“黄标车”参照营运“黄标车”调整前标准,具体是:

1.载货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每辆补贴13000元,轻型每辆补贴9000元,微型每辆补贴6000元;

2.载客汽车补贴限额标准:大型(含营转非)每辆补贴18000元,中型(含营转非)每辆补贴11000元,轻型每辆补贴7000元,微型每辆补贴5000元;

(三)补贴比例。对提前淘汰的非营运“黄标车”实施分年度差额补贴,在淘汰的可全额享受规定的补贴金额,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金额的80%,2017年6月1日前淘汰的可享受规定补贴金额的50%,2017年6月1日以后淘汰的不予补贴。

(四)补贴期限。从6月1起执行,截止到2017年5月31日。2017年5月31日前办理报废的,最终受理时间可延长到2017年12月31日。

五、申请补贴需要提交的资料:

(一)《陕西省“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资金申请表》;

(二)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原件及复印件,如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交车主委托书及代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商洛市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检测车辆尾气后核发的黄色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及其副本;

(四)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或单位基本账户开户行复印件。

请车主提交申请时准备好上述资料,资料不全或不实者,不予受理。

六、拆解企业及地点:

单位名称:商洛市磊宝报废汽车回收拆解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商洛市商州区杨峪河派出所旁

联系人:李昭昭

联系电话:2286008

七、审核部门联系方式:

市环保局联系人及电话:污防科刘莉2335258

市商务局联系人及电话:商贸科赵军锋2313375

市财政局联系人及电话:企业科刘静2330915

市公安局联系人及电话:车管所朱鹏2383370

政策问题可拨打相关部门电话咨询。

特此通告

商洛市环境保护局商洛市财政局

商洛市商务局商洛市公安局

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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