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广西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2019年广西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二)

发布时间:2023-09-17 10:42:46
年,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上的城市,基本形成城市轨道交通、公交专用道等网络化运营,并与常规城市公共汽电车网络紧密衔接、高效换乘。城区常住人口100万至500万的城市,基本建成以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等为主骨架,常规城市公共汽电车为主体的城市公共交通网络。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下的城市,基本形成以城市公共汽电车、自行车和步行等为主的绿色出行体系。

  2.构建城市公共交通快速通勤系统。引导加快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建设,按照《公交专用道设置条件》等国家标准要求,合理设置公交专用车道,实现真正连续、成网。到2020年,城区常住人口300万以上的城市应基本建成公交专用道网络,与城市轨道交通、快速公交系统等大中运量公共交通共同构成城市快速通勤系统。城市群内快速通勤系统以城际轨道交通为主体,都市圈内快速通勤系统以市郊铁路为主体。

  3.加快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建设。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对外客运枢纽在基础设施、运营管理和信息服务等方面的无缝衔接,减少乘客换乘时间,使公共交通成为客流主要集散方式。加快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建设,推动城市各种运输方式客运枢纽站场的系统规划、分类设计、统筹建设、规范运营、统一管理。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配建机制和配建标准,引导大型公共活动场所、居民区合理配建必要的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设施。引导在城乡结合部的轨道交通主要站点建设停车换乘系统。将城市公共交通枢纽场站建设纳入交通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推广运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建立项目监管和绩效评价机制。

  4.科学规划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因地制宜组织编制城市公共自行车交通系统规划,科学建设城市公共自行车道及停放设施,在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商业办公场所和社区等提供充足、便捷的城市公共自行车停车位。完善城市公共自行车运营服务机制,建立城市公共自行车智能调度系统。

  5.提升城市公共交通车辆装备水平。加大城市公共交通运力投放,科学配置运力。加快发展安全性能高、乘坐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车辆,推广应用大容量、低地板公共交通车辆和空调车辆。积极推广应用无障碍化城市公共交通车辆,完善无障碍设施,方便残疾人乘用。

  (四)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扩大城市公共交通服务覆盖面。科学规划、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网,扩大线网覆盖范围;在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站点覆盖率的基础上,合理增加线路;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网络通达深度,合理提高线路直达率。有条件的城市,逐步将市区公共交通线路向郊区延伸,加快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2.完善多元化特色服务网络。不断丰富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形式,积极发展商务定制班车等多种形式的城市客运特色服务,更好满足上班、上学、就医、旅游、购物等多样化出行需求。鼓励提供城市公共交通换乘服务,完善城市自行车行驶环境,改善步行出行环境。

  3.推进都市圈、城市群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加快推进都市圈内城际公交发展,积极推进市郊铁路建设,构建都市圈核心区与外围新城、卫星城之间的快速通勤系统,形成“布局完善、功能协调、衔接顺畅、技术先进、安全可靠、高效低耗”的都市圈公共交通系统。在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京津冀、长江中游、成渝等城市群,加快推进以轨道交通为主的公共客运系统建设,基本形成城际轨道交通网络,实现区域中心城市及主要大城市间快速客运服务。

  4.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工程。开展城乡交通一体化建设工程,做好顶层设计,系统推进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标准规范建设,完善扶持政策,全力提升城乡交通公共服务均等化水平。

  (五)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发展能力。

  1.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继续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加大安全经费保障,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将企业安全生产状况作为服务质量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与城市公共交通购买服务制度挂钩。健全城市公共交通车辆维护检查(验)制度,未达到技术标准的车辆禁止从事城市公共交通服务。

  2.提升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在各地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加强安全监管,建立源头管理、动态监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的安全防范体系,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城市公共交通安全防范工作。制定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编制规范,加快建立涵盖基础设施监控、车辆运行监测和预警、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置高效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反应系统。

  3.提升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监管能力。研究制定第三方运营安全评估管理办法,建立第三方运营安全评估制度,明确第三方安全评估机构和人员要求,规范运营安全评估工作。定期组织开展运营安全评估,及时掌握反映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的绩效指标和相关信息,建立运营安全风险源数据库,及时查找安全隐患,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整改落实。

  (六)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水平。

  1.加快城市公共交通科技创新和运用。强化高效运输组织技术应用和节能技术创新,充分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处理和移动互联网技术,建设全面、可感知的数据采集体系和综合、灵敏的运行监管网络体系。鼓励移动互联网企业参与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提升公共交通运营服务和监管的智能化水平。

  2.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智能化应用系统。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信息资源的共享、开发,健全数据管理机制,建立省级、部级城市公共交通数据库和公共交通信息统计上报制度,提高信息资源深度开发能力,提升管理部门和运营企业分析、决策的科学性。到2020年,城区常住人口100万以上的城市全面建成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和公共交通车辆运营调度管理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应急处置系统。

  3.改善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和企业力量,推动智慧型综合出行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推广移动支付、电子客票等技术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制定城市公共交通“一卡通”跨市域互联互通标准,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国公共交通“一卡通”的互联互通。

  (七)全面提升城市公共交通绿色发展能力。

  1.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加强对公交都市创建城市新能源车辆应用的扶持和管理,出台鼓励新能源公交车辆在运营阶段的扶持政策,加快配套设施的建设,不断提高新能源车辆的运营比重,到2020年,全国新能源城市公共汽电车总量达到20万辆。

  2.加强绿色出行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好“公交宣传周”活动,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积极倡导城市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绿色出行理念,鼓励公众广泛参与,营造社会各界支持公交优先、出行优选公交的氛围;认真总结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历程,深入挖掘和整理行业标志性人物、事件和历史性物品,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宣传基地。

  (八)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综合治理能力。

  1.合理选择交通疏导措施。充分考虑城市规模、形态、空间布局和交通发展阶段的差异性,引导依法建立经济手段为主、行政手段为辅的差异化交通拥堵治理措施。不鼓励实行常态化的机动车限购、限行政策,已经实行的城市,加快研究建立必要的配套政策或替代政策。加强城市静态交通管理,科学规划建设停车设施,推进停车产业化。对中心城区实行分区域、分时段、分标准的差别化停车收费政策。对道路供需矛盾突出、城市公共交通相对发达的区域,减少停车位供给,并推行高收费及时间累进制停车费率政策;对停车换乘枢纽停车场免费或低收费,鼓励出行者换乘公共交通进入城市中心区。

  2.落实城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对规划建设航空港、铁路客运站、水路客运码头、公路客运站、居住区、商务区等大型建设项目,组织开展交通影响评价。督促建设单位严格落实城市公共交通配套设施建设标准,并确保配套设施与城市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

  3.建立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制度。研究制定城市交通运行状况评价规范。完善城市交通运行动态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充分利用智能化技术,提升对城市交通运行状况监测、分析和预判,定期发布重点城市交通运行指数。

  (九)全面提升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引领能力。

  1.总结推广公交都市创建示范工作经验。做好“十二五”期公交都市创建城市的评审、验收,总结公交都市在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建设、运营、管理等方面的成功案例和经验,并推广应用到城市群、都市圈公共交通系统建设和城乡客运一体化服务系统建设等方面。

  2.深化公交都市创建活动。在“十三五”期继续实施公交都市建设示范工程并拓展其内涵。围绕规划引领、智能公交、快速通勤、综合衔接、绿色出行、城市物流配送和都市圈交通一体化等方面,选择城区常住人口在100万左右的城市,分主题、分类型进行示范创建。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城市人民政府领导下,建立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协调机制,为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的用地、投资、路权等关键政策的出台与落实提供组织保障。切实编制好本地区的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将主要发展指标和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城市相关规划。

  (二)加大资金投入。

  交通运输部通过示范工程等方式,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补助资金,专项用于城市综合客运枢纽场站建设、城市公共交通信息化建设、城市公共交通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及城市交通拥堵治理等方面。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在本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争取有关部门支持,研究制定城市公共交通投资政策和财政保障制度,争取将城市公共交通投入作为改善民生工程支出,纳入公共财政支出范围,并探索建立城市公共交通固定资产投资与地区经济总量的协同增长机制,保证投入的稳定性。

  (三)加强监督考核。

  加强对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和管理工作的监督考核,将考核结果纳入政府绩效评估体系;鼓励成立乘客委员会等形式,加强公众参与监督;完善社会评价、行业监督和政府决策机制,继续推进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的民主管理、开放评议,更好发挥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和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深入实施“人才强交”战略,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平等公开和竞争择优的制度环境;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高层次人才的决策管理能力、中层规划设计人员的智力支持能力建设与培养,提高科技人才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完善的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收入增长机制,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五)加强宣传引导。

  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和职工优质服务竞赛活动,提高职工服务意识和服务技能,培育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文化。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和宣传行业文明企业和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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