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创新对外开放体制机制。以沿海经济带为抓手,构建开放新体制,完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推进开放平台载体建设,加快建设大连金普新区,积极争取国家批准大连设立自由贸易试验区。提高口岸通关便利化水平,全面实施单一窗口和通关一体化。提升投资领域开放水平,推进外商投资审批管理制度改革,提高外商投资服务和监管水平。加快开发区及产业园区转型升级,推进中韩自由贸易合作示范区建设;加强与德国装备制造业合作,推动沈阳中德高端装备制造业园区建设。完善对外投资促进政策和服务体系。
三、着力推进结构调整,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切实把结构调整作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主攻方向,坚持加减乘除一起做,构建现代产业新体系,形成投资、消费、出口“三驾马车”协同发力、多点支撑经济稳定增长的发展格局。
(一)优化需求结构。增强内需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扩大有效投资需求,推动消费结构升级,抓好重大项目建设,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
科学把握投资方向。发挥投资对增长的关键作用,从注重投资规模速度增长向注重投资结构优化和效益提升转变。构建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的市场投资环境,增加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投资,重视教育、文化、卫生、城乡社会保障工程等重大民生投资。加大对传统产业调整改造、新兴特色产业等实体经济以及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节能减排等重大环境工程投资。创新投融资模式和体制,拓展民间资本进入渠道,促进更多社会资本参与投资。
促进消费潜力释放。发挥消费的基础作用,大幅提高消费需求对经济增长的贡献。以扩大服务消费为重点带动消费结构升级,激活消费需求热点,扩大消费规模。促进信息消费、电商消费产业持续稳定增长,加快发展与互联网消费相适应的现代流通体系。着力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养老、健康、旅游、文化等服务消费领域。千方百计增加城乡居民收入,提高财政支出用于改善民生和社会事业的比重。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加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广和运用PPP模式,加快建立现代基础设施体系。高标准、高水平建设以互联网、智能物流网、综合运输网、智能电网等为主的现代基础设施网络。统筹快速铁路、高速公路、港口、空港等交通运输方式,优化大型综合运输枢纽布局,强化城市间的快速高效连接,构建现代综合交通网络。促进能源绿色增效和转型升级,加快徐大堡核电一期等重点项目实施,强化城乡电网建设,提高电力外送汇集能力。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重点输供水工程,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快宽带网络综合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公交、防洪防涝、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城市地下空间利用和管理,合理规划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和改造工程。
(二)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围绕《中国制造二〇二五》发展目标,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努力形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制造业并驾齐驱、现代服务业和传统服务业相互促进、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的产业发展新格局。
加快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推进先进制造业强省建设,积极实施工业强基工程,推动传统工业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低中端生产向中高端制造转变。优先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推进高端装备和重大成套装备等重点领域加快发展,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装备制造业融合,建设国家高端装备、智能装备制造业战略基地和核心集聚区。调整优化原材料工业结构和空间布局,向高加工度、延伸产业链方向发展。加快发展电子信息产业,推动互联网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使“互联网+”成为撬动产业转型升级的新动力。积极发展消费品工业,增强品牌创建能力。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提高产业集中度和整体竞争力。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加注重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化解房地产库存,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企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供给体系质量和效率。
做大做强战略性新兴产业。瞄准世界产业发展前沿,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积极实施智能制造、智能服务工程,优先发展新一代信息通信技术、高档数控机床、机器人、生物医药、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航空等重点产业,培育和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集成电路、储能、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加快发展,使之成为带动经济增长的新支柱。充分发挥辽宁优势,积极推进军民融合发展,加快建设军民融合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区,增强先进技术、产业产品等军民共用的协调性。充分发挥我省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的引领效应,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发展新兴产业项目。
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积极优化服务业发展环境,完善服务业发展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生产性服务业引领带动作用,加快研发设计、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等产业发展。提高生活性服务业品质,加快发展社区服务业,稳步发展房地产业。大力发展旅游业,推进旅游资源市场化配置,强化旅游业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鼓励支持金融服务业发展,丰富金融机构、产品和工具,推动沈阳、大连区域金融中心建设。扩大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扎实推进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建设。
加快发展现代农业。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运用现代经营理念、科技手段和组织形式,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加强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推进农业重点工程建设,确保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优化农业产业布局,做强做优高效农业和特色农业,积极推进渔业、畜牧业健康养殖。促进农业产业化发展,做大做强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集聚区)。强化农业科技创新驱动,构建现代农业科技创新推广体系。促进农业标准化和信息化,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监管体系。推进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构建和丰富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和经营体系。
(三)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统筹“三大区域”发展,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缩小地区差距,构筑优势互补、良性互动的城乡区域发展格局。
优化区域发展空间。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格按照主体功能区定位推动发展。高水平推进沿海经济带开发建设,推动港口资源整合,基本建成大连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区域金融中心,加快建成产业结构优化先导区、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积极推动沈阳经济区发展,加速新型工业化先导示范进程,以沈抚同城为重点推进同周边城镇及产业园区的同城化、一体化发展,支持沈阳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着力突破辽西北,加大对辽西北地区发展扶持力度,推进现代农业和重点产业集群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形成活力迸发的新增长区。推动辽中南城市群建设,加快东北东部经济带建设。支持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发展。加强全省协同发展机制建设。坚持陆海统筹,提高海洋资源开发能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积极推进阜新、抚顺等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探索转型发展新路子。
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坚持以人为本核心宗旨,以提高城镇化质量和内涵为重点,统筹规划建设以中部城市群、沿海城镇带和沈大城镇轴等为主体,带动新区、县城、重点镇和特色镇建设发展的城镇体系,提高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实现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支持引导其依法转让上述权益。强化产业就业支撑,增强城镇可持续发展能力。全面推进城区老工业区、独立工矿区搬迁改造,加大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力度。深入推进盘锦城乡一体化综合改革试验,示范引领全省城乡一体化发展。提高建设水平,打造农民幸福家园。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发展特色县域经济,促进农产品精深加工和农村服务业发展,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
(四)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积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建设、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建设重大战略,促进市场深度融合和资源高效配置,推进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对外对内开放。
深度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深化与沿线国家经贸合作与人文交流,统筹推进企业、产品“走出去”,将我省建设成为我国向北开放的重要门户。着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实现由装备产品输出为主向技术、产品、标准、服务输出转变。加强国际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以参与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为重点,以沿海港口为支点,参与布局通往欧洲的三条国际综合交通运输大通道。稳步推进丹东沿边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主动参与京津冀协同发展,积极构建京津冀产业转移承接基地、农副产品供应基地和生态安全屏障。推动装备制造业等优势产业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积极承接长三角地区产业转移,学习借鉴先进地区体制机制创新成熟经验。
提高外贸外资质量和水平。加快对外贸易转型升级,优化外贸出口产品结构,加强出口基地建设,大力发展服务贸易,推进跨境电子商务发展。积极发展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争创国家服务外包示范城市。坚持优化结构、稳步开放市场,完善外商投资市场准入制度,鼓励外资投向现代农业、现代服务业等新兴领域,参与传统产业技术改造和升级。创新招商引资方式,加强重要招商平台建设,发挥各类商会、协会作用。
四、着力鼓励创新创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加快形成以创新为主要引领和支撑的经济体系和发展模式,积极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政策环境、制度环境和公共服务平台,培育创新创业文化,使创新成为引领老工业基地振兴发展的第一动力,推进创新型省份建设。
(一)坚持科技面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导向。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积极争取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推动驻辽国家实验室建设,实施一批重大创新工程。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和主导作用,形成一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加快科技体制机制创新,完善科技创新资金分配、科技成果转化激励等制度,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人财物支配权、技术路线决策权。建立多元化创新投入体系,培育和发展创新风险投资,壮大创新引导基金,发展多层次科技成果交易市场,促进重大科技成果资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和经济深度融合。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二)大力推进沈阳全面创新改革试验。高质量、高水平推进沈阳国家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建设,着力在科技创新、产业转型、国企改革、人才支撑、对外开放、行政改革等重点领域先行先试,探索出有利于创新驱动发展的新体制、新机制、新路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加快向东北科技创新中心、对外开放新高地、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创新制造基地和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城市目标迈进,引领、示范和带动全省加快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三)推进区域创新体系建设。积极创建沈大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大连区域性创新创业中心。围绕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加快推进共性、专业、综合服务三类创新平台建设,组建若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推动跨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加强对产业链的优化整合,大力提升产业链竞争力。促进国家级科研机构与地方产业融合发展,加强与中科院的深度合作,积极推进沈阳材料国家实验室、机器人与智能制造创新研究院建设。做好中关村有关试点政策推广的政策衔接和落实工作,不断完善区域创新政策支持体系。
(四)推动大众创业。充分激发调动全社会创业激情,强化创业扶持,推进创业便利化,促进便捷融资,构建支持创业的制度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强创业孵化平台建设,鼓励发展众创、众包、众扶、众筹空间,发展天使、创业、产业投资,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创业投资。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和创业引领计划,充分带动青年就业创业。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积极开展民营经济发展改革试点,把创办民营企业作为大众创业主战场,把创建中小微企业作为大众创业的重要模式。拓展民间资本发展空间,完善民营资本进入特许经营领域具体办法,鼓励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和国企改造重组。加快民营企业创业基地建设,鼓励民营企业建立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