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山西十三五规划纲要全文,2019年山西十三五规划纲要解读(四)

发布时间:2023-09-18 06:34:04

  (五)全面加强安全生产。强化安全红线意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夯实安全生产基础。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严格实施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和“一票否决”。全面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健全预防治本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推动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履行法定责任和义务,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严格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深入开展煤矿、道路交通、消防、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油气管道、特种设备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坚决防控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减少较大事故和一般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六)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大力推进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深入实施“六六创安”工程,加快创新完善点线面结合、网上网下结合、人防物防技防结合、打防管控结合的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全面深化平安山西建设。加强危爆物品管控,加大对寄递物流、消防、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安全管理,加大对电信网络新型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强化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等特殊人群的服务管理,减少公共安全隐患。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健全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系,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治理能力建设,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加快检验检测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加快药品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形成严密高效、社会共治的食品药品安全治理体系。强化预防治本,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和训练基地建设,建设标准规范、安全实用的应急避难场所,推广普及防灾文化,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和防灾减灾能力建设。

  (七)提升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治理体制。推进社会治理精细化,创新社会治理模式,构建全民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加强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完善公众参与机制,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大力推广党建、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网格化管理,不断完善网格化管理机制,加强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平台建设和应用。创新社会组织培育管理机制,放宽社会组织登记门槛,调整社会组织职能定位,提高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开展公益服务和中介服务能力。畅通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渠道,合理引导、鼓励各类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会治理。

  健全畅通群众利益表达、利益协调、利益保护机制,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加强改进信访和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全面推行重大决策、重大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规范评估程序,加大评估结果应用。重视群众诉求,关心群众疾苦,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众生产生活问题。严密防范、依法惩治违法犯罪活动,加强反恐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司法公信,加快建设“诚信山西”。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运行机制,建立覆盖全社会的信用信息系统,推进征信机构、征信系统和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加强诚信教育与诚信文化建设,加快培养信用专业人才。

  九、全面深化改革,为我省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坚定不移推进各领域改革,以经济体制改革为重点,大力推动具有标志性、关联性、结构性、支撑性作用的重大改革,加快出台有利于资源型经济转型和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改革举措,抓好改革落地见效。

  (一)加快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发挥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的统领作用,聚焦我省资源型经济转型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体制机制障碍,提高改革精准发力和精准落地能力,对已经出台的重大改革举措,强化力量统筹、质量统筹、落地统筹,确保改革举措落到实处。科学制定“十三五”综改试验规划和实施方案,围绕综合能源基地建设、社会管理、市场体制、行政管理、对外开放等重点领域,大胆探索、攻坚克难,建立完善支撑资源型经济转型的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努力为全国其他资源型地区转型发展创造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办法。

  (二)引深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健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制度体系。加快形成有利于市场经济体系完善的产权制度、国资国企改革、要素市场和现代财税制度等体制机制。

  深化现代产权制度改革。科学界定产权,明确资产所有权归属,完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产权交易规则和监管制度,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

  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快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置,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积力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股份制改革,重点抓好同煤、晋能集团改革试点,健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创造条件推动国有企业特别是竞争性领域企业整体上市或主营业务上市。鼓励民营企业依法进入更多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有序推动国企股权多元化改革,允许更多国有经济和其他所有制经济发展成为混合所有制经济。探索实行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建立健全股权流转和退出机制。鼓励国有资本以多种方式入股非国有企业。按照市场经济理念,积极筹建山西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推进要素市场建设。进一步完善煤炭等矿产资源市场配置机制,尽快启动煤炭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研究完善煤炭资源出让转让管理办法。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和统一开放的人力资源市场,大力发展技术交易市场,促进人才、资金、科研成果等在城乡、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间有序流动。

  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全面放开竞争领域产品价格,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改革,健全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不断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建立公平竞争保障机制,打破地域分割和行业垄断。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形成统一市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预算制度,完善政府预算体系,实施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和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体制。健全优先使用创新产品、绿色产品的政府采购政策。完善地方税体系,加强非税收入管理。

  健全金融管理和风控机制。适应现代金融市场发展,改革金融监管框架,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系,实现金融风险监管全覆盖。建立完善金融风险协同应对处置机制,防止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

  (三)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提高政府效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加快建设综合性政务平台。加快推进投资体制改革,规范政府投资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各类投资主体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环境。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机制,加大教育、文化、卫生等领域政府购买服务力度。积极稳妥推进行政区划调整和扩权强县改革,探索省直管县(市)体制改革工作。深化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责整合,加快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推进事业单位去行政化。加强绩效考核,探索建立政府绩效第三方评估机制,努力提高政府行政效能。

  (四)加快改革试点工作。坚持试点先行,鼓励各地从实际出发进行多元探索,开展不同层次、不同领域改革试点。重点围绕全面改革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转型综改试验区建设,推进省部合作,争取国家更多改革授权,加快实施煤层气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提升中国(太原)煤炭交易中心功能,开展商品场外衍生品交易,探索差别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深刻认识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深刻认识我省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复杂性、艰巨性,改进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体制机制,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更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一)提高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党组)领导核心作用。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创新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方式和方法,提高党委把握方向、谋划全局、提出战略、制定政策、推进改革的能力。加强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工作的制度化建设,强化全委会决策和监督作用,完善党委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定期分析经济形势、研究重大方针政策的工作机制,推动党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完善决策机制,注重发挥智库和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能力,确保制定的重大战略、出台的政策措施符合客观规律。

  (二)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从严治党首要在落实“两个责任”。坚持“抓好管党治党是最大的政绩”,紧紧牵住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以主体责任落实带动各方面责任落实,真正领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从上做起、从根管起、一严到底,按照省委落实主体责任意见要求,列细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把责任层层扛起来、将压力逐级传下去。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不力的人和事,加大问责处置力度。保持坚强政治定力,在党言党、在党忧党、在党为党,正确用权、谨慎用权、干净用权。

  (三)坚持从严治吏。从严治党重在从严治吏。继续保持选人用人风清气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以廉为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执行省委干部工作制度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三个一批”工作机制,把好干部选出来用起来。推进干部能上能下,探索建立干部调整退出的动态化常态化机制。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监督管理,加强审计监督,加强干部作风和能力培训,逐步建立从严治吏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目标责任制考核的激励导向作用,完善政绩考核评价体系和奖惩机制,保护和调动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加强党的各级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加强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好农村第一书记作用。统筹加强社区、机关、高校、企业等基层组织建设,着力实现非公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组织和党的工作“两个全覆盖”。

  (四)坚决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落实“三严三实”要求,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位置,在严格执行党纪党规上“先走一步”。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党纪为基本准绳,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决反对“七个有之”,切实做到“五个必须”,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筑牢法律和党纪“两道防线”,突出“五个严格”,发挥“三个作用”,使党员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切实维护党章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五)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继续深入实施《山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推进人才发展体制机制创新,形成具有特色和竞争力的人才制度优势。坚持人才培养与引进并举,依托“”“三晋学者计划”等重大人才工程,引进一批“高精尖缺”创新创业人才。创新人才使用和评价机制,打破人才身份和体制障碍,鼓励和支持高层次人才在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之间合理流动。完善人才分配激励机制,加快科技成果使用处置和收益管理改革,健全技术要素参与分配制度。建立健全以政府奖励为导向、用人单位和社会力量奖励为主体的人才奖励体系。制定完善支持创新型小微企业、创新型人才成长政策体系。

  (六)加快建设法治山西。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加强资源、科技、生态、安全、社会等重点领域和行政审批、招投标、资金分配、市场监管等关键环节的地方立法,增强地方性法规的及时性、操作性、有效性,提高地方立法质量和水平。加强执法监督,确保依法行政。加强协商民主制度建设,创新协商内容和形式,充分发挥人民政协作为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作用。大力发展基层民主。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完善确保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的制度,优化司法职权配置和司法管辖体制,改革完善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强化司法活动监督制约机制,健全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体制,促进司法公正。加快法治社会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增强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法治氛围和法治习惯。着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服务体系。健全依法维权和化解纠纷机制,把信访纳入法治化轨道。

  (七)广泛凝聚富民强省强大合力。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加强与党外人士合作共事,充分发挥民主党派、工商联和无党派人士作用,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依法开展工作。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社区治理机制探索。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完善深入群众制度,加强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和涉及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的协商,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权益。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引导宗教与社会相适应。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群众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最大限度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发展正能量。

  (八)切实抓好规划建议目标任务落实。按照省委《建议》确定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发展路径、重大举措,研究制定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和专项规划。各市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市的“十三五”规划。各级各类规划要增加明确反映新的发展理念和推动“六大发展”的指标,增强政府履行职责的约束性指标,把全会确定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

  实现“十三五”规划的目标任务光荣而艰巨。全省各级党委、政府和广大干部群众,要紧密同志为,坚定信心、奋发进取,众志成城、攻坚克难,夺取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伟大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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