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2019年四川公务用车制度改革进度时间表

发布时间:2023-09-17 10:44:59

  省级机关年底前完成公车改革

  12月2日,解读四川省“十三五”规划建议新闻发布会上,省发展改革委主任唐利民透露,省级机关原则上在12月31日前完成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除我省藏区外,各市(州)原则上在明年6月30日前完成。上述部门和地区公务员以及参公管理单位人员全部纳入公车改革范围,其中省属厅局正职负责人和市县党政一把手以适当集中形式提供工作用车实物保障。

  唐利民同时透露了省级机关车补标准,共分为五级:厅局级1690元/月,县处级1040元/月,科级650元/月,科员500元/月,公勤人员300元/月。市州车补标准和层次由各地自行确定,但不能突破上限。“各地封存公车的那个月,就是车补发放之时。”

  四川各地发展不平衡,存在“山高路远”等特殊情况。如何确保正常公务用车?唐利民表示,各部门应急、机要用车将得到保障;同时改革实践中将继续观察,若发现未有预计到的问题,会及时调整改善。

  四川省召开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培训会

  为有序推进我省公车改革工作,指导省直各部门、市(州)抓紧编制公车改革实施方案,由我委牵头,在省车改办成员单位大力配合下,省直机关、各市(州)公车改革培训会分别于11月27日、30日顺利召开。

  会上,省车改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分别就全省公车改革总体方案、省级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公务交通补贴和执法执勤车辆改革政策、司勤人员规范安置等相关政策进行了解读。技术人员就全省公车改革信息统计系统“车辆处置和人员安置模块”进行了讲解。

  会议要求,省级各部门、各市(州)要高度重视、准确把握政策要求,全面领会、深入理解公车改革相关政策规定。在制定各部门、各地公车改革实施方案时,既要结合自身实际,又不能突破全省总体方案的政策规定。会议还对我省节支率、公务交通补贴保障范围和标准、保留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用车管理等重点问题提出了相关要求。

  90多个省级部门、20多个垂管单位,21个市(州)共有600多人参加了公车改革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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