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2019年湖北公车改革方案及公务员车改补贴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16 22:12:23

 湖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联合下发《湖北省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总体方案》。这标志着湖北省公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据测算,湖北省、市、县各级车改后的公车数量将压缩51%,年公务交通总支出比车改前减少数亿元。

  根据方案,湖北参与公车改革的机构包括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垂直管理系统驻地方单位按照属地化原则,与驻在地公车改革同步推进。

  参与公车改革的厅局级及以下工作人员将发放公务交通补贴,自行选择公务出行方式,行政区域内公务出行不再报销公务交通费用,超出公务交通补贴范围的公务出行按差旅费规定执行。

  公务交通补贴随工资按月发放。补贴标准为:省级党政机关公务交通补贴标准按厅局级、县处级、乡科级和科员及以下分4档,分别为1690元/月、1040元/月、650元/月、450元/月。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根据本地区财政状况、节支目标等确定补贴层级和标准,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30%(厅局级1690元/月、县处级1040元/月、乡科级650元/月)。

  根据方案,湖北省力争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级党政机关公车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县、乡级公车改革,适时启动其他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国有金融企业公车改革,用两年左右时间全面完成改革。

  我国公务员群体是一个特殊的群体,不仅是因为我国公务员的人数众多,还因为他们职位的特殊性。所以任何有关公务员的新闻一直都是人们关注的焦点。公务员用车制度就是其中之一。

  这里为您介绍最新的2015湖北公车改革方案,以及公务员车改标准等问题。湖北省公务用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实现最大限度节约是此次公车改革的目标之一。

  湖北省改革实施方案明确,省、市、县各级车改后的公务交通支出要低于改革前支出总额。各市、县可根据本地区财政情况,合理确定公务交通补贴标准,可细化级别,但不得突破中央对应层级标准的130%。

  另外,湖北省还结合实际情况规定,少数民族自治地区和边远地区车补标准可相应上浮,但不得高于中央对应层级补贴标准的150%(厅局级1950元/月、县处级1200元/月、乡科级750元/月),已有18个市县可享受这一政策。

  鉴于同一单位,不同岗位用车次数也不一定相同。方案规定,各单位可从公务交通补贴中划出不超过补贴总额的10%作为单位统筹经费,解决不同岗位之间不均衡问题。

  湖北省还将出台保留车辆用车相关规定,并为保留车辆安装识别号牌和GPS定位系统,监控车辆运行轨迹,继续实施节假日公车定点封存制度,每月开展暗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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