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内容】国企改革方案千呼万唤始出来。昨日,业界多个渠道传出《、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全文,包括国企改革的五大基本原则;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等内容悉数出现在文件之中。随后,国家烟草专卖局也表示已经内部学习过该政策了。一位见过此文件的资深国企改革专家向北京商报记者核实,《意见》就是业内所称“1+N”方案中的“1”,是国企改革的总纲,涵盖了改革过程中所涉及的大部分重大问题,但同时,包括为国企分类的出资人不明等问题仍不明朗。
混改开放力度空前
三中全会之后半年间,国企间就刮起了混合所有制改革风,至今,几乎所有公布国企改革意见的省份都提出混改的目标,而本次《意见》给出的国企改革顶层方案,不出意外地将混合所有制改革内容用大篇幅予以标书。
公开资料显示,混改是以促进国有企业转变经营方式,提高国有资本运行效率为目标,通过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完善现代企业的制度。《意见》提出,首先,我国将鼓励非国有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包括非国有资本参与国企改革或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及企业经营管理,同时,在石油、天然气、电力、资源开发、公共事业等领域,向非国有资本开放推出符合产业政策、有利于转型升级的项目。其次,国企改革过程中,我国也将鼓励国有资本入股非国有企业,通过市场化方式,在公共服务、高校技术、生态环保、战略性产业为重点领域,对部分具有发展潜力的非国有企业进行股权投资。
值得注意的是,混改过程中,国企还将开始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优先支持人才资本和技术要素贡献占比较高的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实行员工持股建立激励机制。
“社会资本可以参与国企改革成为本次改革的亮点,特别是石油、天然气等行业对社会资本开放。”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管理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崔长林指出,此前多年间,我国石油等行业是不允许非国有资本进入的,这在一定程度上让资本失去了活力,降低了企业的市场化程度。业内表示,《意见》为社会资本打开了进入石油等以前国有资本高度垄断的行业通道,为这些行业提供转型活力的同时,也让社会资本能够分享转型后的红利。
国企分类商业与公益
在提到《意见》中涉及改革的关键环节时,上述资深专家直接将目光锁定在了国企分类上。根据多家媒体披露,《意见》明确我国将根据国有资本的战略定位和发展目标等,将国有企业细分为商业类和公益类。
其中,对于国企的两大类别,《意见》表述为,商业类国企是按照市场化要求实行商业化运作,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放大国有资本功能、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主要目标,依法独立自主开展生存经营活动,实现优胜略汰、有序进退的国企;而公益类国企则是以保障民生、服务社会、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为主要目标的,引入市场机制是为了提高公共服务效率和能力。
“国企分类是所有改革的基础,没有分类改革就无从谈起。”上述专家直言,分类标准虽然明晰了,但《意见》中“按照谁出资谁分类的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所出资企业的功能界定和分类方案,报本级政府批准”的内容将成为分类工作,甚至是整个国企改革进程加速的障碍。“文件中并没有明确所谓的‘出资人’到底指的是财政部门、发改部门还是国资部门,如果财政部门作为国资出资人为国企分类的话,那国资委系统的部门是不是就将放弃监管职能?”该专家表示,以目前的情况来看,我国很可能等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这些专业平台成立后,再去定性“出资人”,这将在一定程度上延长改革的时间,为改革提速“拖后腿”。
首次表态集团整体上市
“国企和上市联系起来并不新鲜,但国企集团公司整体上市的表述却是中央首次以文件的形式提出。”上述资深专家告诉北京商报记者。而在《意见》全文被媒体披露后,有关国企上市的内容也确实成了各界关注的核心。
根据上述见过该文件的专家证实,《意见》明确表示,我国将加大国企集团层面的公司制改革力度,积极引入各类投资者实现股权多元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改制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允许将部分国有资本转化为优先股,在少数特定领域探索建立国家特殊管理股制度。
上述专家直言,目前我国的国企如果要上市,基本都会成立单独的上市公司,国内还没有任何一家国企以集团公司形式整体上市的先例。“这主要是由于,国企大多都有不良资产,而上市要求资产优良,国企集团很难达到这一标准,因此国企上市时都会在集团内部保留不良资产,仅将优良资产的部分形成公司单独上市。”该专家表示,这表明我国要加快国企的资本证券化,标志着未来国企改革的方向是要通过结构调整让国企内部将不良资产的“包袱”化解掉。
而中国企业研究所秘书长唐大杰也表示,国企进行集团公司整体上市是比较困难的,“现在部分国企集团公司的运营状况根本无法在几年内实现整体上市,比如中国联通现在只能通过自身部分的优质资产实现上市,但集团本身亏损严重,整体上市暂时基本不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