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士官转业安置政策,重庆士官转业安置退伍费最新政策你好,来信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1】106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后,属于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安置对象,又安置地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安排工作。安置去向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以及国有控股和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的企业。如退役时选择自主就业,则由接收地人民政府发给一次性经济补助金,其标准:城镇、农村退役士兵分别按每服役1年不低于8000元、5000元标准发放。还可以免费参加政府组织的职业技能培训,培训结束后由培训机构推荐就业。同时,享受自主就业创业的各种优惠扶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