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湖北省公务员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四)

发布时间:2023-09-14 20:36:49
核政策,承担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备案工作;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拟订政府奖励表彰制度,负责以国家、省政府名义奖励表彰人员和集体的审核推荐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以省政府名义实施的奖励表彰活动和全省系统先进评选表彰活动,按规定负责公务员奖励的审核或审批工作;按规定拟订完善政府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政策,负责惩戒工作综合指导和处分决定备案工作,组织实施公务员行为规范和职业道德建设政策;拟订政府公务员培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政府系统干部院校的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干校系统教师职称的评定工作。

  (八)流动调配处(省人才市场管理办公室)

  负责指导人才流动和引进工作,拟订人才市场发展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人才市场;拟订国(境)外机构在我省招聘专业技术人才的政策法规;拟订人才引进政策并组织实施,承办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引进人才工作;牵头拟订闽台闽港闽澳人才交流合作政策并组织实施,综合管理出国留学人员来闽工作;拟订行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交流调配政策,承办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及我省特殊需要人员的调配工作,管理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工勤人员招收工作;按规定负责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按规定承办省直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中央在闽单位人员进榕有关事宜;参与援藏、援疆干部选派、管理等工作;负责拟订政府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拟订全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负责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管理和服务工作,承担非师范类毕业生就业派遣和就业统计分析工作,培育和管理毕业生就业市场,组织开展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检查评估,承担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的统筹规划、指导和协调。

  (九)工资福利处

  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拟订全省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政策和工资调控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承担省直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统计,完善工龄计算政策,拟订完善全省机关、事业单位福利政策、退休政策和离休干部的有关待遇规定;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辞职辞退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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