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参公事业单位与公务员区别

发布时间:2023-09-21 12:52:59

 问:参公事业单位好不好?参公是不是公务员?参公有没有前途等问题。

  答:首先,参公单位全称是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或机关单位),是行政体制下的产物。由于国家公务员编制数额有严格规定,一些单位从事的工作又和公务员一样,但是没有那么多公务员编制名额,于是参公单位就这么诞生了。

  顾名思义,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编制就是事业编制,而不是公务员的行政编制,之所以参公,是因为其工资福利待遇参照公务员执行,享受津补贴,没有绩效。

  在被录用为公务员后,需要填写公务员录用审批表进行公务员登记,而被录用为参公单位工作人员后,需要填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审批表进行参公登记,此为分水岭。明确了公务员为行政编制,而参公人员为事业编制。

  参公事业单位到底有没有前途?参公人员和公务员在职务晋升上有什么区别?

  众所周知,参公单位很多都是依附于行政单位,比如卫生执法大队是归卫生局管,文化执法大队是归文体广电局管,路政大队归交通局管,还有诸如农机局、城管局、党校、科协等部门都属于参公单位。

  这些单位从前都是事业单位,因为后来工作性质履行了大部分公务员职能,经过批准参公。里面的人员通过参公过渡考试从纯事业编制转变为参公事业编制。

  参公人员在参公单位内部的职务晋升和公务员一样,例如从一个县级公路路政管理大队工作员晋升为大队长,就相当于从科员变为副科级领导干部,但是身份还是参公。

  那么路政队大队长如果本身是从事业过渡的参公身份能不能晋升为交通局局长或者调任副科级行政单位呢?

  身边的实例是可以的:组织有意提拔你,一切皆有可能,只是程序上比较繁杂,需要上级部门长时间的讨论通过。我有一个老师是事业编制,后来进入党校工作,党校参公以后也跟着变为参公人员,去年被调任至某乡镇任副书记,从此身份变为公务员。但是其中的过程是很复杂的,且例子不多。

  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参公单位这种特殊情况。

  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参公单位,身份依旧是参公。

  不过这和过渡性参公有区别。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1年xx文件,参公人员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之一的,可调任只行政机关并转变编制为公务员(前提是此行政机关有公务员空缺编制):

  1.军转干进入参公单位的。

  2.原本是公务员,因工作需要调入参公单位的。

  3.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进入参公单位的。

  从第三条就可以看出,通过公务员考试进入参公单位的参公人员实质上和公务员没有区别。流动到行政单位,就是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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