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事业单位机构设置和职责简介(三)

发布时间:2023-09-15 17:19:42

  3、要按规定支付现金,不准坐支、套支。

  4、支付现金要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每张票据必须有经手人,主管领导签字后方能报销。

  5、每月月末与会计认真对账,做好现金交接单。

  6、保管好现金支票等重要凭证,发生丢失等情况立即报开户行进行挂失处理,并形成书面材料原因及查找结果,且要对产生的后果负直接责任。

  7、协助所长做好所内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会计员岗位职责

  1、按照《预算法》、《会计法》及会计制度的要求,认真做好预算内、外、镇自筹资金及财政周转金的会计业务工作,做到账目清楚,账实相符,内容真实,反映及时,数据准确。

  2、及时编制镇财政总预算和调整预算方案及财政决算工作,定期分析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时上报各种报表。

  3、负责办理财政资金的收缴拨付工作。做到收入按政策,支出按预算,严格执行各项审批制度。

  4、指导和监督本镇所属行政、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工作,认真审核行政事业单位的支出预算和财务报表,并负责做好农业相关票证的审核、缴销工作。

  5、协助所长做好所内其他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单位职责及人员岗位职责

  单位职责:开展先进实用技术、农业标准化等技术和新品种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森林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服务;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农民培训教育服务和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等;落实挂钩联系部门单位、村(居)小组计划生育责任工作;管辖职能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消防、“三防”工作;参与应急行动和承担开展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的责任;承办党委、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编制设置:核定事业编制1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岗位职责:

  一、主任岗位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在农业、林业、水利、畜牧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全面工作,拟订本镇的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水利、农业科教、技术推广、农情统计等农业工作规划、计划,指导全镇农业生产。

  3、指导本中心工作人员开展日常工作,负责本镇农业服务和技术工作的安排,落实各项农科服务工作。

  4、负责农业生产的经济运行、经营情况的调查统计分析。

  5、协调农村各单位和涉农部门的业务工作。

  6、负责组织和参与本部门单位联系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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