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事业单位养老改革最新消息,不降退休待遇(三)

发布时间:2023-09-13 11:21:55
事业单位同步改革,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完善工资制度同步推进,待遇调整机制与计发办法同步改革,改革在全国范围同步实施。

  其中,机关与事业单位同步改革,既是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更是为避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个群体的社保改革相互比照、难以单兵突进,为改革推进减少阻力。

  职业年金与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同步建立,可以有效保障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待遇水平不降低,为改革的实施创造条件。

  由于养老保险的缴费比例建立在工资基数的基础之上,因此养老保险制度与工资制度紧密挂钩。自2006年以来,公务员的基本工资标准7年未曾调整,“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尚未建立。若要启动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与之相适应的工资制度也须同步完善、彼此配套。

  退休人员的待遇调整和计发办法密切相关。要实现“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和退休年龄更紧密挂钩”,即通俗意义上的“多缴多得”,就必须实行与缴费相联系的待遇计发办法,并由此形成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调整的正常增长机制。

  改革在全国范围内同步实施,也是试点地区的重要经验教训之一。目的在于避免各地区之间由于改革时间表不同而互相攀比,延宕改革整体进程。

  受访专家表示,透过“一个统一、五个同步”的基本思路,可以看出中央对于此项改革的决心之大,亦可预估出改革的难度之大。尤其是涉及新制度的设计、建立、完善,其中的若干关键问题仍待破解。

  特别是,如何缓解巨额历史欠账对于基金远期支付形成的持续性压力;改革初期机关企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三个“基金池”是否要互联互通;基金如何避免“散、碎、零”,一举实现省级统筹;通过哪些手段避免贫困地区财政无力缴费,出现逃缴、少缴、欠缴现象;怎样提高基金的运营效率,让3900万人的养老钱保值增值;如何确保个人账户在设立之初就能做实而不成为空账;怎样逐步缩小与城镇职工养老金替代率之间的差距,弥合待遇鸿沟……其中的很多问题,既是新问题,也是老问题;既涉及新制度的建立,更触及原有制度的完善。

  “面对如此艰巨的改革,更要做好‘预期管理’。无论是对机关事业单位的改革对象,还是期待改革的一般公众,都要对改革的结果有个理性的认识,不能期望改革‘一步到位’”,曾多次参与养老保障课题研究的国家发改委宏观院社会发展研究所关博博士表示。

  啃掉最硬的一块骨头

  “是令人难忘的。这一年,我们锐意推进改革,啃下了不少硬骨头。”在新年贺词中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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