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中办国办印发的两个公车改革文件公布,文件提出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改革后行政区域内普通公务出行方式由公务人员自行选择,实行社会化提供,适度发放公务交通补贴。中央和国家机关补贴标准为司局级每人每月1300元,处级每人每月800元,科级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
此方案一出,引得阵阵叫好。的确,20年了,公车改革这块硬骨头,硬是给啃下来了,而且从方案来看,迈的步子也相当之大。比如取消一般公务用车,比如交通补贴的额度也比较合理。
这些天来,舆论也频频关注公车改革。主要对三件事比较“上心”:一是地方“一把手”的用车保障问题;二是交通补贴的标准和使用问题,有的讲“拿了1000块车补谁还下基层”,有的就说“月补贴500元不够花”;三是私车公用和拿了补贴又坐车问题,如何监管。
应该说,未来除了补贴的规范之外,更为重要的是对现有留下公车的监管问题,这才是大问题,否则就可能招致公车改革的失败。不仅不能遏制腐败浪费问题,还有可能影响改革的公信与形象。
在公车监管方面,中央两个改革文件主要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加强保留公务用车管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纪律检查和审计。两个方面都规定得相当详细,也比较严格,特别是在纪律方面规定了“六个不得”,即不得以特殊用途等理由变相超编制、超标准配备公务用车,不得以任何方式换用、借用、占用下属单位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车辆,不得接受企事业单位和个人赠送的车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用途使用或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不得以交通补贴名义变相发放福利,公务人员不得既领取公务交通补贴、又违规乘坐公务用车。
但有一点,那就是在统一公车标识的问题上,似乎有些忽视了。对于保留下来的各种公务用车,只有对执法执勤用车进行了要求,“除涉及国家安全、侦查办案等有保密要求的特殊工作用车外,执法执勤用车应当喷涂明显的统一标识。”
另外,还提到了“社会化监督”这一条,就是“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实行集中管理,逐步探索社会化监督的有效形式和具体办法。”
显然,对于此前中纪委曾经回应的“统一公车标识”问题,此次没有大的动作,没有做统一的安排。
10月,中纪委办公厅在答复全国人大代表张育彪关于公车治理的建议时,要求条件成熟的地区和部门,积极推行公务用车统一标识、GPS定位等制度。还在去年的2月,北京市海淀区二里沟中心小学六年级学生栾松巍建议,让公车挂红色牌照,以便于统一管理和群众监督,遏制“公车私用”现象。
统一公车标识,从人大代表,到民间,甚至到一个学生,大家都在纷纷建言。人们的观点在于,只有让公车在大众、在社会面前全面公开,才会让其有所收敛、有所制约。
而且全国也有10个省市探索了“统一公车标识”的试点。应该承认,“统一公车标识”并不能彻底杜绝公车腐败问题,而且不实行标识统一,也可能还有安全的考虑。但是在当前仍有大量公车保留的情况下,想要遏制各种公车腐败现象,确保公车改革得以顺利进行,恐怕还得向全社会公开,接受全社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