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改革

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及其改革最新动态

发布时间:2023-09-16 05:56:24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是我国公共改革的基础性会计标准体系之一,具体规范和指导着我国事业单位进行会计计量、提供会计信息的等会计实务管理工作。现行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主要由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等组成。,我国加快了事业单位科技制度体系的建设,我国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正日趋完善。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背景

  为适应我国公共管理改革的要求,就需要突破会计核算和报告的滞后问题,改变现行预算会计制度难以全面反映预算收支执行结果的状况,全面反映资产负债、运营成本和绩效等财务状况。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作为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自然成为改革的重点。

  然而,事业单位的种类繁多,涉及的行业范围广,业务性质、信息需求差异悬殊,这成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进程中的“难症”。为推动改革,主管部门提出把医院和高校作为事业单位会计改革的突破口,尝试了“自下而上”的改革路径。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的思路为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供了方向和动力,以重点兼顾事业单位的“公益性”特点来修订、制定并完善会计制度,并从解决“顶层设计”入手,精心修订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框架,从而也较快地完成了《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加快了行业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制定。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在回答记者的提问时,分别就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修订背景做了介绍。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适应财政管理改革的需要。2000年以来,围绕公共财政体制建设,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收支分类、国有资产管理等各项财政改革不断深入推进,很多改革涉及到会计科目及核算方法的调整。为了实现会计标准与相关财政改革的有机衔接,确保相关财政改革政策的贯彻落实,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二是配合《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以下简称《财务规则》)实施的需要。2月,财政部发布了新修订的《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并自4月1日起施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在强化事业单位预算管理以及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收入、支出、结转结余、资产、负债管理等方面提出了若干新的要求,迫切需要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通过加强日常会计核算与管理落实新的财务管理要求。

  三是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会计行为、提高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的需要。随着近年来事业单位内外环境的变化,原《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诸多方面逐步暴露出不适应和不协调,如基建“游离”大账、不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计量口径模糊、财政投入金核算不清晰、会计报表结构不合理等,都影响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的全面性、准确性和有用性,亟需进行修订。此外,在近两年国务院打击“假发票”、治理“小金库”等专项治理活动中,均对修订《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行为,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提出了明确要求。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改革的主要内容

  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作为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纲领性文件,共9章49条,在维持原准则基本框架结构的基础上,对大部分条款作了修改完善,调整了主要十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明确根据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二是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三是合理界定会计核算基础。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协调,规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四是合理界定了会计要素。考虑到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行业事业单位,其会计要素应当以“费用”替代“支出”,明确了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五是强化了事业单位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对会计信息质量增加了全面性的要求。六是在资产构成项目中增加了“在建工程”,为将基建账套相关数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七是明确了各会计要素确认计量的一般原则。八是明确了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九是调整了净资产项目构成,增加了“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十是完善了财务会计报告体系,规定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及相关报表的基本列报格式。

  新《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主要变化表现在,创新引入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明确规定了基建数据并入会计“大账”的处理,加强财政投入资金会计核算,规范核算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及其分配,突出强化资产计价和入账管理,全面完善会计科目体系及其说明,改进优化财务报表体系和结构。

  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则根据行业特点,对各会计要素的处理做出了更具体的规定。比如,医院、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明确了费用要素的核算,反映成本信息等内容。

  各行业会计制度的修订也有实质性的变化。比如《医院会计制度》把“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写进了制度;新修订的《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在核算内容和会计科目等方面做了很大的调整,对行业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和会计信息质量方面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对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理解和认识

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层次性

  对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的各项制度的理解,应从三个层次把握,第一层是立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是制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法律基础和依据;第二层次是基本准则部分,《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的基本概念框架是形成《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具体内容的指引性文件,它是以部门规章的形式发布;第三层次是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的具体内容,由《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组成,以财政部负责指导制度执行的司局发布规范性文件。

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与事业单位财务制度体系的协调性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的制定与执行,必须与《事业财务规则》的制定和修订内容相协调。《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以《预算法》为基本法依据制定,它作为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系的纲领性文件,不仅为各行业财务制度的制定和修订指引,也是《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制定和修订时需要兼顾和协调的重要内容之一。比如,事业单位准则和会计制度修订在确定会计核算基础时,必须与《事业单位财务规则》相协调,规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事项)、行业事业单位可以采用权责发生制,具体范围另行规定。在设置各会计要素核算的会计科目时,必须要兼顾与财务规则中相对应的各会计要素的定义、分类和范围界定间的协调一致。

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内在的逻辑性

  首先,《事业单位会计准则》通过构建较为完整的基本概念框架统驭着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修订后的基本概念框架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目标、会计基本假设、会计核算基础、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会计要素的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一般确认计量原则、财务报告等基本事项。

  其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是以新《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为前提制定和修订的,对各行业会计要素进一步分类,及其对确认计量、报表编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规定和说明,具体包括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会计科目使用说明、会计报表格式、财务报表编制说明等内容。

  最后,《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财会[1995]45号)为事业单位和行业事业单位所涉及的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问题提供了依据。可以看到,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各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都明确了在执行本制度的同时,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基本建设会计核算的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这表明基本建设投资业务的会计核算仍执行《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为有效衔接,从会计信息的全面性要求,新准则在非流动资产项目构成中新增加了“在建工程”,为各会计制度将基建项目并入会计“大账”提供了依据。这种繁琐的并账方式将使对重新修订《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呼声更为迫切。

四、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在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中的重要地位

  可以把新修订的《事业单位会计准则》看作是一个基本准则。它在基本概念框架中首次明确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目标应当反映受托责任,同时兼顾决策有用,这标志着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具“双重目标”,这就决定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需选择“双重会计核算基础”基础,才能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等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然而受客观条件限制,目前只能采取“收付实现制+权责发生制”的“双轨并行”方式,使得一些会计业务的核算出现了“双会计分录”形式。

  在加强反映事业单位财务状况方面,为了更为真实地反映资产的消耗水平,新准则还规定了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的要求,尽管是“虚提”方式,但也体现出了加强资产的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对公共产品或服务成本核算的要求。在信息披露方面,借鉴企业会计改革和国际惯例,新准则引入了财务报告的概念,规定了财务报告包括财务报表和其他应当在财务报告中披露的相关信息和资料。财务报表由会计报表及其附注构成,其中通过资产负债表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收入支出表反映某一会计期间的收支余情况,财政补助收入支出表反映某一会计年度财政补助收支及结转结余情况,从而在会计核算方法、会计要素定义、项目构成及分类、确认计量、会计信息披露等方面体现“双重会计目标”的要求。这些内容为会计制度和行业会计制度的修订和制定明确了方向和原则。

  从上述分析可以看到,我国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改革已非常不易,但离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还有相当距离,与国际差距更甚。财政部对《会计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纲要》做出第九次系列解读(以下简称“解读九”),着重强调“服务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大力推进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改革”。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权责发生制的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把这项工作作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一项内容,提升到了国家治理的高度。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作为政府会计改革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任重而道远,还需要尽早与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规范体系接轨。在我国,事业单位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刚刚起步,而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B至今已经出台了权责发生制的会计准则30多个。由此看来,要实现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目标,全面反映收支结余的预算水平,全面反映未来可支配资源、承担债务、运营成本和业绩等财务状况,为财政管理、实施绩效评价、财政监督等提供全面、可靠的信息支持,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体系都需进一步完善会计主体、确认计量原则等实质性问题,最终要纳入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的规范体系来设计和制定我国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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