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提前招生章程
(适用范围:普通高中文科、理科生源)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一档多投”高职提前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二条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是一所以培养机电类高等技术应用性人才为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秉承“服务浙江制造”的办学传统,经过半个多世纪的建设与发展,目前已成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是全国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50强、教育部53所“国家高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项目”院校之一,是国家技能人才培育突出贡献奖获奖单位,浙江省先进制造业紧缺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
第三条学院具有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历教育招生资格,颁发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条办学地点在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学院具有完善的现代教育教学设施和优质的教育教学资源,产学合作广泛,后勤服务实行社会化。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学院面向浙江省应往届普通高中文科、理科等普高类毕业生共计60名(以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后核准计划为准),具体如下:
招生专业及计划: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各30名,每个专业文理科各招15名
招生科类:普高类(普通高中文科、理科)
说明:文科、理科考生可兼报以上两个专业且参加普高类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第六条如该生源科类的报考人数少于该类的招生计划数,则按照该类参加考试人数的70%执行高职提前招生计划数,计划不足部分转入浙江省普通高校相应批次招生。
第四章招生程序
第七条报名条件:符合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条件,且已取得浙江省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高考报名号的应、往届普通高中文科、理科毕业生。
第八条报名缴费: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2008〕185号)文件要求,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110元/人,不缴报名费的考生报名无效,报名费按照以下方式汇款至我院以下账号:
(1)支付宝缴费(推荐):缴费方法见我院招生网《招生动态》栏目。
(2)银行汇款至学院以下账号:
户名: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开户行:杭州农业银行浦沿支行
账号:045201040002231
汇款用途:姓名+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费(注明高考报名号)
第九条报名方式:高职提前招生考试遵循本人自愿的原则,采取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报名方式。具有我院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4日8:00—3月23日12:00间登录我院招生网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认真完整填写报名信息。
第十条志愿填报:有高职提前招生报名资格的考生请于3月4日8:00至3月
23日12:00间登陆我院招生网(http://zs.zime.edu.cn)进入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报名并填报志愿。应、往届普高类(普通高中文科、理科)毕业生可填报工商企业管理、电子商务专业,文理均可报考。考生志愿以网络报名为准。
第十一条下载准考证:所有考生在4月1日8:00─4月3日16:00凭个人相关信息从网上下载准考证,现场确认时凭缴费凭条(支付宝缴费的考生凭财务处发票)到准考证盖章处盖章。
第十二条现场确认
1、确认时间:4月3日9:00—17:00(含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申请)
2、确认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3、确认时必须提交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装订成册(A4纸标准),装订时将报名表作为材料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1)报名表(高职提前招生报名系统网上报名完毕后打印)
(2)素质特长考察记分申请表(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3)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可在招生网上下载)
(4)身份证复印件
(5)《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复印件
(6)符合素质特长考察记分项目的各类材料复印件
(7)加盖有所在高中学院盖章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单
所有报名考生必须进行现场确认,不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身份证或户口本、素质特长考察记分证明材料、《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证》等要交验原件,因材料不全无法进行现场确认的考生,视作无报考资格。如果考生无符合我院记分条件的奖励事项,则无须填写申请表及提供证明资料复印件。
报名材料及报名费一概不退。
第十三条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相关科目等第成绩折算
我院综合考虑考生在高中时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相关科目(具体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历史、物理)的等第,并对各等第按照一定的标准予以折算,选定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科目中每科满分10分,满分共计50分,每科目的具体等第折算标准如下表:
学业水平测试等第 | A | B | C | P | E |
成绩折算 基数 | 10 | 8 | 6 | 2 | 0 |
备注:浙江省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中相关科目等第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会考主管部门提供的相关成绩信息为准,对于外省借读、返回浙江省参加高考的考生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必须经过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认定,否则我院不予承认,计为0分。
第十四条综合素质测试
包括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和素质特长考察两部分。
一、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
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由我院自主命题,自行组织文化课考试,考生务必同时携带盖有我院招生办公室印章的准考证、身份证方可参加文化课考试,缺其中任一证则不得参加考试。具体事项如下:
1、时间:4月4日
2、地点: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滨江校区(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28号)
3、测试形式:笔试
4、测试内容:主要考察考生的政治、文化、经济视野和基本的逻辑思维分析能力及人文修养、心理素质、创意策划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
5、评分:满分150分
说明:若考生对职业能力适应性测试成绩有异议,可在4月13日9:00—14:00期间。根据高考成绩复核流程向我院提出复核申请,我院将依据程序进行复核。
二、素质特长考察
我院鼓励具有特长并在各类比赛中表现突出的考生报考我院,在高中阶段,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赋予一定的素质特长分:
(1)学科竞赛类:高中阶段在国际科学与工程大奖赛或国际环境科研项目奥林匹克竞赛中获奖,或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一等奖记5分、二等奖记4分、三等奖记2.5分。
(2)语言文学特长类:高中阶段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决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国中学生作文大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