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评分标准与方式
考评专家应努力营造和谐、宽松的测试环境和氛围,平等、公正、和蔼、礼貌地对待每一位考生。
1.面试成绩由所有参加考评的专家组成员对考生的答题情况进行独立评分,在除去最高分和最低分后的算术平均分为该考生的最终得分。如最高和最低有相同的评分结果,则只除去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评分结果不解释。
2.专业能力测试是以相关专业测试评定的成绩为准。
3.考评专家组成员在评分时应遵守《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守则》的规定。
各专业具体评分标准、评分项目详见相应专业的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
五、测试监督
学院纪委派员全程实施监督。一经发现测试的专家在考评过程中有违反《温州职业技术学院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专家守则》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的,应当场制止,情节严重的,应终止测试资格并视情况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
监督人员不得干扰专家组正常的考评工作,不对测试结果发表意见建议。
附件:各专业自主招生综合素质测试方案.doc
温州职业技术学院
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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