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学复查、收费和资助
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期限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请假或请假逾期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学校收费严格按照浙江省物价部门批文和有关规定执行。“三位一体”招生收取报名费110元/生;大学学习期间实行学分制收费,具体收费标准详见当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学校建有完善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制度和困难学生资助制度。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严格执行奖、贷、助、补政策,提供勤工助学岗位。
学校开设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凭当地民政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向学校申请“新生助学金”。
附则
学校联系方式:通讯地址:杭州下沙高教园区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37
本科生招生网址:http://zhaosheng.hdu.edu.cn
“三位一体”报名网址:http://swyt.hdu.edu.cn
咨询电话:0571-86915007
电子邮箱:zhaosheng@hdu.edu.cn
本章程由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