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

2019年浙江高考改革试点方案解读,浙江高考改革政策总结篇(三)

发布时间:2023-09-13 18:07:11
要求,将从秋季入学的高中学生开始,分年逐步实施。启动职业技能考试,先实施9类,再在3年内展开至17类。10月开始实施选考科目多次考试。10月开始实施外语科目多次考试。2017年开始全面实施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

 六、为什么把学考纳入高考招生选拔体系?

  这是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和国务院《实施意见》提出的要求。目的是引导学生认真学习每一门课程,避免发生严重偏科,同时也为高校科学选拔人才创造条件。

  而且学考实行平时考,一考两用,既用于评价学业水平,又用于高考招生,可以一定程度地缓解考生的统一高考压力。

  七、高考录取会不会主要取决于语数外成绩?

  浙江省方案不会发生这个问题。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

  选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确定,既与这些学科的高中教学时间比例大体相当;又与扩大选择性、体现学生专长、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必考3门是普遍性要求,而选考3门是学生自身选择,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八、哪些方面扩大了考生的选择权?

  考生升入高校的通道有了选择。考生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四种考试招生模式中选择比较适合自己的模式。高职提前招生中,考生可同时报考多所高校,一档多投,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由考生选择确认其中1所录取高校。

  考生参加考试有了更多的选择。在统一高考招生中,考生可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要求,自主选择选考科目,及外语、选考科目的考试次数、时间。在单独考试招生中,考生可自主选择职业技能考试的类别、次数和时间,还可选择是否参加英语考试。

  考生对自己考试成绩的使用也有了选择。选考科目、外语科目、职业技能的2次考试成绩中,考生可自主选用1次考试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考生报考高校专业的选择权得到了更充分的尊重。在统一高考招生和单独考试招生中,实行“专业+学校”志愿,按专业平行投档,考生可以自主选报专业。

  九、哪些方面扩大了高校的自主权?

  高校可以根据办学定位,选择不同考试招生模式;确定是按专业类还是按专业招生录取。

  高校还可以根据专业需要,确定招生要求。包括选考科目范围、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等。

  在三位一体招生和高职提前招生中,高校确定综合素质测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十、哪些方面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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