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条件:
(一)家庭经济确实困难;
(二)借款人信用良好;
(三)学生被中国境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录取;
(四)学生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刑事犯罪记录、学生严重警告以上处分记录及其他不良信用记录;
(五)符合助学贷款规定的其他条件。
贷款申请材料: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应如实填写承办金融机构提供的贷款申请表(书),并提供下列材料:
(一)入学通知书或《学生证》;
(二)高校缴费通知书;
(三)就读高校账户名称和资金账号;
(四)贷款申请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五)承办金融机构要求的其他证明。
贷款对象: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的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
贷款用途:帮助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被中国境内普通高等学校招收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及研究生(包括第二学士学位)顺利完成学业。
温馨提示:
浙江省生源地财政贴息助学贷款(以下简称生源地助学贷款)是运用信贷手段支持入学前户口所在地在浙江省境内的经济困难学生就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一种贷款方式。
生源地助学贷款原则上由学生父母或金融机构认可的个人按年申请,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金融机构按年审批发放,当地财政部门每季按贷款实际发生数额贴息,贴息资金由学生入学前户口所在地的市、县级财政部门负责解决。
生源地助学贷款按就近原则由户口所在地农村信用社及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承办金融机构)负责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