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

2019年浙江异地高考政策方案,浙江异地高考申请条件最新政策

发布时间:2023-09-18 05:02:04

异地高考政策方案,异地高考申请条件最新政策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异地高考政策公布情况,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据介绍,具有浙江省户籍人员、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及在中国定居、持有浙江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等有关条件的外国侨民可以报名参加2017年浙江省普通高考。

在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简称随迁子女)高考改革方面,浙江省走在了全国前列。符合浙江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4部门《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具备报名资格,有关法律、学历与身体方面的要求与浙江省户籍考生一样。正式报名后的随迁子女可报考普通院校、公安现役院校、军队院校(军队院校地方计划除外)。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温馨提示随迁子女不得在“流入”和“流出”两地同时参加高考报名,同时不能报考公安院校、浙江警官职业学院、北京电子科技学院等需政审或按户籍实行定向招生的院校(专业)。

对于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违规舞弊者,浙江新高考报名打出了“禁考牌”,包括在高级中等教育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生;在往年参加国家教育考试中,因违规舞弊而受到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罚尚处于暂停期内的人员;以及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等学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都不在浙江省2017年普通高考报名范围内。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要求,所有按规定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所选择的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报名资格审查、缴费、摄像、采集指纹和信息复核、确认等手续。未办理现场确认的考生,网上报名信息无效。

浙江省户籍人员,原则上在考生户籍所在地进行现场确认。若确需在本省异地(非户籍所在地)办理确认手续和参加考试的,须事先征得确认地招生考试机构的同意;报考公安院校、军队院校等有政审要求的院校、专业的考生,只能在户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随迁子女须在毕业前学籍所在地的确认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同时交验《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浙高中学习经历和学籍审核表》。该表经核验后,由现场确认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留存。

浙江最新高考改革动态及政策

(一)统一高考招生。

实行统一高考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以下简称高中学考)相结合,考生自主确定选考科目,高校确定专业选考科目及其他选拔条件要求,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1.科目与分值。

必考科目:语文、数学、外语3门。外语分为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西班牙语。

选考科目:考生根据本人兴趣特长和拟报考学校及专业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门设有加试题的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门作为高考选考科目。

语文、数学、外语每门满分150分,得分计入考生总成绩;选考科目按等级赋分,每门满分100分,以高中学考成绩合格为赋分前提,根据事先公布的比例确定等级,每个等级分差为3分,起点赋分40分。考生总成绩满分750分。

语文、数学成绩当次有效,外语和选考科目成绩2年有效。

2.考试。

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科学设计命题内容,增强基础性、综合性,突出能力立意。主要考查考生运用所学知识独立思考与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语文、数学考试于每年6月进行。外语每年安排2次考试,1次在6月与语文、数学同期进行,考试对象限于当年高考考生;1次在10月与选考科目同期进行。选考科目每年安排2次考试,分别在4月和10月进行。外语和选考科目考生每科可报考2次,选用其中1次成绩。

3.录取。

高校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分专业类或专业确定选考科目范围,但至多不超过3门,并在招生2年前向社会公布;考生选考科目只需1门在高校选考科目范围之内,就能报考该专业(类)。高校没有确定选考科目范围的,考生在报考时无科目限制。

高校可对考生高中阶段综合素质评价提出要求,作为录取参考。

考生志愿由“专业+学校”组成。

录取不分批次,实行专业平行投档。填报志愿与投档按考生成绩分段进行。

(二)高职提前招生。

实行考生自主报考。普通高中学生以高中学考成绩为基本依据,中职学生以全省统一组织的职业技能考试成绩为基本依据。

高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报考条件、选拔评价办法和录取规则,并在招生章程中公布。高校对考生文化素质和职业适应性进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考生可报考多所高校,并可同时被多所高校拟录取,考生选择确认1所录取高校。已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其他考试招生。

浙江高考改革方案详细解读

1、高考录取会不会主要取决于语数外成绩?

我省方案不会发生这个问题。试点方案考生成绩总分与现行高考“3+综合”相同,语数外分值未变,占比未变。选考科目分值所占比例为高考总成绩的40%,且每科均设有加试题,并将等级细化赋分,提升了选考科目的区分度。

选考科目分值比例的确定,既与这些学科的高中教学时间比例大体相当;又与扩大选择性、体现学生专长、弱化一考定终身等改革价值取向密切相关。必考3门是普遍性要求,而选考3门是学生自身选择,能够反映学生的兴趣、志向和学业专长。

2、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怎样计算?

外语与选考科目成绩两年有效期,是以考生参加6月份全国统一高考首日为基准日期,倒推两年的时间来计算的,以方便考生结合自身实际,统筹安排修习学业和考试的时间。

3、选考科目什么时候选定?为什么?

每一门选考科目,可由考生自己在考前选择,具体在实际报考该科目时确定。在这个时候来选定,可有利于引导学生在课程学习时就能按个人兴趣特长合理规划和安排,有利于学生在共同的基础上学有所长。如果在考后再来选定,那么很多人会选择把多个科目甚至全部7个科目都作为选考科目参加考试,这势必不利于引导学生专长的养成,也会大大增加学生学习和考试负担。

4、怎样选报选考科目?

考生可以结合自己的兴趣特长,根据拟报考学校专业要求,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技术(含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等7个高中学考科目中,选择3科作为选考科目,每科至多参加2次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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