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

浙江财经大学2020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1 07:42:33

2018年高考进行中,高校开学报到时间入学指南考试及转专业军训时间说明尚未公布,以下是往年公布情况,仅供广大考生及家长参考!

一、床上用品办理须知

为有效杜绝有质量问题的床上用品进入校园,根据《质检总局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学生床上用品集团购买质量监控制度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4〕475号)和《质检总局教育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卫生部工商总局关于印发<严厉打击“黑心棉”违法犯罪行为实施意见>的通知》(国质检执联〔2012〕605号)等文件精神,学校严格按照《浙江省学生公寓用床上用品配置质量标准(试行)》的要求,组织开展了公开招投标,确定了资质优良的供应商为2017级新生提供床上用品,并由学校对床上用品随机抽样送国家纺织服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进行检测。

需要购买床上用品的同学,在登录迎新系统(http://yx.zufe.edu.cn/)后根据提示进行确认是否购买,并按要求录入相关信息,床上用品确认购买后不得退还。学校对录入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后,将及时做好床上用品后续发放的服务工作。

2017级新生床上用品配置表

序号品名规格(cm)单位数量配置价格
1被套210×1552印花纯绵布、编号印字,被套开口用纽扣530元
2床单215×1102印花纯绵布、编号印字
3枕套64×402印花纯绵布、编号印字
4盖棉絮206×1501重量2.5kg(一级)
5盖棉絮套206×1501一套全面纱布
6垫棉絮195×951重量2.5kg(二级)
7垫棉絮套195×951白细布
8蚊帐195×90×1601编号印字,涤纶布料
9云丝枕芯60×351空中纤维、棉布、重量0.6kg
10帐钩
1

11竹凉席197×871竹青
12云丝被150×2001中空纤维、棉布、重量1.25kg
13牛筋包
1外包装用,编号印字
14衣架
5赠送

二、大学生医保办理须知

根据《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障办法主城区实施细则的通知》(杭政办[2013]8号)和《杭州市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局关于启动2016年度大学生医保参(续)保工作的通知》(杭医保{2016}22号)的通知要求,学校为在校大学生统一办理大学生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大学生医保)。

大学生医保是政府主办的非营利性的社会医疗保险,是政府责任的体现。在杭高校就读的大学生,不论是否为本市户籍,均可参加大学生医保,均可享受同样的政府补贴。大学生医保不设“门槛”,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不需要事先体检。大学生医保费由学生按年度缴纳,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240元,其中个人缴纳60元,杭州市财政补贴180元。参保大学生可享受普通门诊、住院和规定病种门诊医疗保险待遇。大学生在杭就读期间应当连续参保缴费至毕业,其参加大学生医保的年限,可视作主城区职工医保实际缴费年限。

为及时做好相关投保工作,方便学生在报到时能享受医保待遇,我校统一为新生办理,在报到时学生确认参保,同时领取病历本。若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险任一险种和省、市、区子女统筹公费医疗的杭州市区户籍学生不纳入参保范围或者自愿放弃参保的学生,在签字确认后予以退还医保费用。

三、大学生户口迁移基本政策

1.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释义》第三十八条,考取大中专院校新生,入学时可以凭新生录取证明自愿选择将户口迁往学校。我们提倡、鼓励考取大中专院校的新生入学时不迁移户口。

2.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口自愿迁往学校后,在学期间,除退学、转学外,户口一律不得迁出。

3.请各位同学在户口迁出前核实自己户口真实合法性,严禁假冒他人身份信息或者使用假户口,一旦查实,将从严处理。

四、户口迁移相关注意事项

1.请先核实迁移证的字迹是否清晰可辨认,出生地、籍贯必须填写完整:普通省份的写到市、县一级(例如:浙江省杭州市、浙江省XX县);出生地、籍贯是直辖市的写到区一级(例如:上海市浦东区)。迁移证上必须要有迁出地派出所的户籍专用章,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需回迁出地派出所重新开具,迁移证上的主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不可以有涂改痕迹,其他副项若有错误手工修改后需盖户口专用章。

2.迁入地址请填写: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学源街18号(浙江财经大学)。地址填写不规范的将无法落户。

3.请在迁移证右上角注明本人或父母正常使用的手机号码,以便属地派出所在录入户籍信息遇到问题时可以联系到学生本人。已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学生请将身份证的正、反面复印件(同一张A4纸上)附在迁移证后面,未满十八周岁的需提供父母双方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若未办理过二代身份证的请注明(落户后及时办理),同时交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

4.学生入户除迁移证,身份证复印件外,2017年新增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必须按照要求材料齐全规范,方可落户。录取通知书缺失的,不得入户。

5.开学报到后,请各位同学根据学校的统一安排尽快将户口迁移证上交,逾期不交的,请自行持迁移证回原籍恢复户口。

五、户籍证明材料

根据《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第七十七条:公民从事有关活动,需要证明身份的,应当按规定使用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薄,公安机关不出具户籍证明。方便起见,户籍在校学生请将落户后保卫处下发的户口复印件留底保管好,如需使用户籍证明,可复印一份去白杨派出所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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