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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浙江警察学院录取结果查询,通知书发放时间及开学入学时间报道指南

发布时间:2023-09-21 14:07:00

录取结果未公布,以下是该校历年入学注意事项,仅供参考:

2O15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一、新生报到请务必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要求迁;1、杭州市新生按有关规定不迁移户口,浙江省内新生;2、杭州市以外的新生,自愿选择户口迁移;3、党员持县以上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浙江警察学院;二、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切勿提;三、报到时要求仪表端庄,男生理平头,不得留长发;四、根据学校警务化管理需要,新生所需的棉被

2O15级新生入学报到须知

一、新生报到请务必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要求迁移户口的携带本人户口迁移证)、党团员组织关系介绍信。

1、杭州市新生按有关规定不迁移户口,浙江省内新生建议不迁移户口。

2、杭州市以外的新生,自愿选择户口迁移。自愿迁移的新生需携带录取通知书、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农业户口新生可自愿凭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农转非”手续。户口迁移手续只在新生入学报到时办理,学生在校期间无(开除、退学、转学等)特殊情况,不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学生户口迁入学校集体户口后,根据本人自愿原则,由本人提出申请,换发“二代证”。

3、党员持县以上组织关系介绍信(开至浙江警察学院党委)。团员持团员证(须有转出组织关系团委盖章)。

二、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规定日期来校报到(切勿提前来校),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三、报到时要求仪表端庄,男生理平头,不得留长发、大鬓角、卷发(自然卷除外)、剃光头、蓄胡须;女生理短发(需露出耳朵)、不得描眉、涂口红、染指甲。此外,男女生均不得文身、染彩发、戴首饰。(男平头,女短发,学校有专业理发室和理发师)

四、根据学校警务化管理需要,新生所需的棉被、毛毯、床单、垫被、蚊帐、枕套、枕芯、凉席、枕席、脸盆、热水瓶、茶杯、餐具、书包、运动服、运动鞋、迷彩服、散打训练包、拳击套等生活训练用品由学校统一在教育厅指定生产企业采购,按进价收费。若有随身携带箱子,尺寸长、宽、高不能超过40cm×23cm×65cm。

五、根据学校大运动量警体训练和见习、实习的特殊性,为保障学生利益,希望学生都能自愿参加在校学习期间大病、意外伤害保险。敬请家长支持。

六、为能适应入学后警训工作和体能测试(男5000米,女3000米)的需要,希望所有新生在暑假里能合理安排作息,适当参加体育锻炼活动,以良好的身体、饱满的精神迎接开学后新生警训生活。七、浙江警察学院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55号。学生自行来校,可从城站火车站乘坐115路到郭东园巷站或乘坐地铁1号线至西兴站下车换乘706路公交车至浦沿路滨文路口站下车;从火车东站出发,可乘B支5路至浦沿路滨文口站下车;从汽车南站出发,可乘坐176路公交车至浦沿路滨文路口站下车。还有以下公交经过学院附近浦沿路滨文路口:113、176、352、822、901、194、354、B支3。

八、我校为公安院校,为培养学生自理能力,要求学生自行来校报到。敬请家长不要随同进入校园,谢谢您的合作与支持。我校将在十月中旬举行警院开放日活动,届时恭请大家莅临指导。

联系电话:招生办公室87787029;新生大队:一大队[侦查学、侦查学(预审监管方向)、经济犯罪侦查]:87787052;二大队(刑事科学技术):87787277;三大队(治安学):87787056;四大队[网络安全与执法、警务指挥与战术(反恐怖方向)]:87787054;五大队[治安学(公安法制方向)、侦查学(公安舆情管理方向)]:87787000;六大队(交通管理工程、涉外警务):87787131;总值班室87787110。

新生交费须知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公安厅有关文件规定,新生应交费项目与标准如下(单位:元/人):

说明:教材费、警服费、生活用品等费用、驾驶培训费属预收,多退少补。其中生活用品等费用含购置生活用品、体检费等。

对于已取得驾驶证的同学,为避免全额扣款不成功,请先交纳驾驶培训费,待报到注册后,由学生处统一办理退费手续。

以上款项请在8月10日前,到浙江省内的任何一家邮政储蓄网点在学校寄给考生的邮政绿卡里存入16100元,由学校统一代扣。因校园实行“校付宝”一卡通需要,请新生开通网上银行业务,以便在校期间进行“校付宝”充值。具体方法:①开学报到当天,凭本人身份证件和邮政绿卡在学校现场开通网上银行业务,邮政工作人员协助激活;②邮政储蓄绿卡激活后,本人凭身份证件和邮政绿卡可在本省任何邮政储蓄网点开通。

存折密码为折内账号末六位数,邮政绿卡密码为“111111”。请凭本人身份证修改初始密码,以确保资金安全。该邮政绿卡在全省范围内存取免费。考生可以将存折和绿卡与父母分别留用,以方便日后存取生活费用。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需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待开学后可以在学校申请贷款,但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差额款项请按上述规定时间内存入邮政绿卡。申请贷款时,需要提供以下材料:①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②本人学生证和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人提供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和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③本人对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的说明;④学生家庭所在地有关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浙江警察学院

二O一五年七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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