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

2019年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汇总篇

发布时间:2023-09-17 04:32:39

根据浙江教育考试网公布的《浙江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得知,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如下:浙江高考志愿填报时间:6月26日至27日

  志愿填报

  志愿实行网上填报,“浙江省教育考试网”为唯一填报志愿的网站,网址为:www.zjzs.net。

  考生需按选报的考试类别在相应批次填报志愿,考生未选报的类别只能参加对应批次征求志愿填报。

  考生在填报志愿时须认真阅读有关高校招生章程,了解高校的各项具体要求和奖贷学金等方面的规定,根据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有关规定和学校的要求慎重填报学校、专业志愿。

  凡填报独立学院和民办高校本、专科专业志愿的考生,应充分考虑经济承受能力。

  文理科第一批和第一批的提前录取院校、艺术第一批和第二批本科、体育类本科、高职单考单招的院校同时填报志愿,网上填报时间为6月26日至6月27日。文理科第二批和艺术、体育类专科批同时填报志愿,文理科第三批单独填报,具体网上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网上志愿填报后不进行现场确认。

  普通高校自主选拔合格考生以及高水平艺术团招生合格考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在6月26日至6月27日与文理科第一批等的志愿填报同时进行,不再进行现场确认;已填报志愿但又放弃的考生,该批只能通过填报征求志愿参加录取。

  各批视情征求志愿与降分征求志愿的填报时间由省教育考试院公布。

  平行志愿、征求志愿和降分征求志愿网上填报时间截止后一律不得改动。考生务必保管好自己的密码信息。因考生本人原因致使密码信息外泄以及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责任。各级考试招生机构和中学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的政策解读和技术指导工作。

  网上填报志愿具体办法另行公布。

  填报方式:浙江高考志愿填报系统入口

  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选拔模式

  1.实行全科学考(会考)基础上的分类测试、分批选拔、综合评价、全面考核、择优录取。

  二、招生计划

  2.经教育部批准(或备案)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校,须在国家核定的普通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内,按教育部有关计划编制的原则、要求、信息标准,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编制本校的浙江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即招生来源计划),并按时报送省教育考试院。

  3.同一高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招生计划须安排在同一批次,并执行经有关部门批准的相同学费标准。高校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应与本校在浙江省招生的其他专业安排在同一批次录取。如确有必要,经批准可以将同一高校的不同专业安排在属于同一学历层次的不同批次录取。

  4.除按计划管理办法允许不做分省计划的招生类型外,高校统一考试录取的招生计划均须报经教育部汇总分送,由省教育考试院向社会公布,未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招生计划不得安排招生。

  5.高校对生源计划的调整,一律通过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来源计划网上管理系统在网上进行。

  三、报名

  6.报名工作按《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执行。

  考生在报名时,须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本人所提供的所有材料客观、真实、准确,承诺参加招生考试时遵守有关管理规定。

  四、考试

  (一)考试类别及科目

  7.实行分类考试。

  (1)文理科考试科目分三类设置。

  一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自选模块;

  二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综合(文/理);

  三类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文/理)、外语、技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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