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高考

2019年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条件

发布时间:2023-09-14 12:40:14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进一步深化高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破解“一考定终生”,扩大高校招生自主权,选拔更多综合能力强、具有创新潜质的优秀学生,结合我校的办学特色和人才培养方向,现拟定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和计划

  面向浙江省计划招生35名,其中文科10名,理科25名。具体招生专业、计划如下:

  注:

  1.三位一体录取的学生入校后第一学期内,可在我校当年进行三位一体招生的专业中自主选择,二次确定修读专业。2.学生毕业后颁发温州肯恩大学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条件的授予温州肯恩大学学士学位,同时授予美国肯恩大学学士学位。

  二、选拔对象

  综合素质高、?专业发展目标明确、社会责任感强、拥有创新潜力和国际化人才培养潜质、适合我校教育特色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

  三、报名条件

  具有浙江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资格,综合素质评价均为P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7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英语必须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

  (二)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6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英语必须为A等),其余为C等(含)以上,在以下任一方面表现突出,获得所在中学校长推荐:

  1.热心于公益、慈善事业,积极组织或参与志愿者活动与社区服务;

  2.关注社会民生,具备较强的责任意识、公德意识等公民意识;

  3.组织或参与科技、法律、先进文化知识普及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实践活动;

  4.具有国际理解与合作潜质,参与国际文化交流活动;

  5.善于收集、整理与利用信息,思维创新,具备独立思考和发现、解决问题的能力;

  6.挑战自我,逆境自强;

  7.在其他方面有突出事迹,产生积极社会影响,为社会带来正能量。

  校长推荐表格由考生自行至我校招生官网下载后交所在高中校长填写并签章。所有在浙高中校长均可向我校推荐优秀学生,名额不限。

  (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5门(含)以上科目为A等(英语必须为B等或以上),其余为C等(含)以上,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以下所有奖项、荣誉均须在高中阶段获得):

  1.学科竞赛类: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包括:全国高中数学联赛、全国中学生物理竞赛、全国高中学生化学竞赛、全国青少年信息学奥林匹克联赛、全国中学生生物学联赛)中获得省级赛区竞赛三等奖(含)以上。

  2.科技创新类:以第一作者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含全国青少年生物和环境科学实践活动)或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中获得省级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明天小小科学家”活动中获三等奖(含)以上;或以第一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不含外观专利、实用新型专利)授权。

  3.文学、语言特长类:以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文学专著或在全国性作文比赛(包括“叶圣陶杯”全国中学生新作文大赛、全国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语文报杯”全国中学生作文大赛)中获得三等奖(含)以上;或在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中获优胜奖(含)以上,或在全国中学生英语能力竞赛中获三等奖(含)以上。

  4.艺术特长类:参加清华大学艺术特长生测试活动或北京大学全国中学生艺术冬令营并取得艺术成绩80分(含)以上;获得浙江省学生艺术特长水平测试A级证书。

  5.体育特长类:获篮球、排球、足球、乒乓球、武术、网球、羽毛球、田径、游泳、健美操、定向越野项目国家二级(含)以上运动员证书。

  四、申请方式

  (一)网上报名:

  1.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通过网上报名的方式提出申请。

  2.考生须在申请截止时间(3月21日,17:00)前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根据“报名流程”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填写并提交《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测试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二)申请材料邮寄:

  1.由考生本人签名的《报名表》;

  2.盖有所在中学教务处公章的高中阶段各学期成绩及年级排名情况(文理分科后按文理排名)、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等第证明;

  3.根据《报名表》中填写的获奖和特长等信息,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提供的复印件须由所在中学教务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4.符合报名条件第(二)项、获得校长推荐的考生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温州肯恩大学“三位一体”校长推荐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5.考生身份证复印件;

  申请材料按上述顺序以A4纸标准装订成册,以《报名表》为首页,不需另制封面。

  材料须于3月21日前(以当地寄出邮戳为准)以EMS特快专递方式邮寄至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报名材料”。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邮编:325060。所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选拔程序

  (一)材料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根据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高中阶段综合表现和获奖情况确定获得我校综合测试资格的考生名单,并于3月28日公布,人数通常不超过招生计划数的5倍。

  (二)综合测试

  我校综合测试形式分为两部分:

  1.教学适应性评价(AdaptabilityAssessment):

  测试语言为中英双语,主要考核学生的英语交流表达能力。

  2.思维与能力评价(AptitudeAssessment):

  测试语言为中英双语,主要考核学生的批判思维、创新意识等。

  综合测试成绩=教学适应性评价成绩60%+思维与能力评价成绩40%。

  (具体测试方案见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

  综合测试结束后,入围考生名单、综合测试成绩将在我校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并报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入围人数通常不超过计划数的4倍。

  六、录取办法

  1.入围考生须参加高考一类科目组的考试。录取批次安排在第一批提前录取,志愿填报纳入我省普通高校第一批提前录取院校统一填报。在填报高考志愿时须在院校志愿栏将温州肯恩大学填写为第一志愿,否则视作放弃“三位一体”录取资格。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填报的专业志愿须在本章程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内。

  2.对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4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学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累加超出100分按100分记,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3.专业投档办法:学校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根据考生综合成绩择优录取;当考生成绩无法满足其所填报的专业志愿时,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学校按照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至未录满专业。

  4.若考生志愿填报人数未达到计划数的110%,则录取人数控制在志愿填报人数的85%以内,按照分文理计划总数计算。

  七、重要时间(详情请关注我校招生信息网通知公告)

  1.网上报名时间:3月8日9:00至3月21日17:00;

  2.材料邮寄截止时间:3月21日(在此日期前寄出,以当地邮戳为准);

  3.材料评审结果查询、打印准考证:3月28日起;

  4.考生报到、综合测试:4月2日-4月3日(以具体通知为准);

  5.综合测试结果查询:4月18日起(以具体通知为准)

  八、相关费用

  1.报考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免收报考费。

  2.通过“三位一体”录取学生的学费、住宿费与我校统一高考招生录取的学生费用一致。

  九、其他

  1.学校成立“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专家委员会,具体负责实施该项工作。

  2.学校选拔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公正、公平、公开”原则。选拔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

  3.考生提供的报名申请材料须真实准确,中学应当对所出具的或者盖章认可的材料认真核实。对考生弄虚作假行为按教育部令第36号第十一条严肃处理。

  “第十一条 考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如实记入其考试诚信档案。下列行为在报名阶段发现的,取消报考资格;在入学前发现的,取消入学资格;入学后发现的,取消录取资格或者学籍;毕业后发现的,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学历、学位证书无效,责令收回或者予以没收;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姓名、年龄、民族、户籍等个人信息,伪造、非法获得证件、成绩证明、荣誉证书等,骗取报名资格、享受优惠政策的;

  (二)在综合素质评价、相关申请材料中提供虚假材料、影响录取结果的;

  (三)冒名顶替入学,由他人替考入学或者取得优惠资格的;

  (四)其他严重违反高校招生规定的弄虚作假行为。”

  4.本招生章程由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联系方式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大学路88号温州肯恩大学招生办公室,325060;

  电话:0577-55870111、55870222

  微信公众平台:温肯招办在线

  QQ招生咨询群:231407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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