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考志愿填报结束后很多小伙伴们都在焦急的等待录取结果,那么漳州中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出来呢?漳州中考录取结果什么时候公布,如何查询呢,以及漳州中考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和入口是什么?本文小编就问你整理了一些关于漳州中考录取方面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
一、漳州中考录取结果查询时间
漳州中考具体详细时间,官方暂未公布。但我们根据往年的信息得知,每年的高考录取结果差别都不大,下面是2018年漳州录取结果公布时间和录取结果查询方式入口的知识,考生和家长可先参考。
2018年漳州中考成绩及分数线查询系统网址:http://jyj.zhangzhou.gov.cn/
漳州中考查分时间:7预计月10日左右
漳州中考成绩和录取结果查询办法:
一、网上免费查询:
考生可登录漳州市教育局(http://www.fjzzjy.gov.cn/)或中考查分网,漳州课改网(http://www.zzkg.net/)查分窗口查询。
二、电话查询:拔打16888100
三、微信查询:关注微信号fjzz118114
四、回到毕业初中学校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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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计划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下达的本年度我市指导性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全市分县(市、区)、分校一次性编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见附件1、2、3、4)。
二、招生录取
全市中招录取统一管理平台:“漳州市中招管理系统”,负责组织管理全市所有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公费师范生)招生录取工作。
(一)录取批次
全市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含公费师范生)录取分为提前批(含自主招生、公费师范生和艺体特长生)、普高统招批、民办高中自主招生批、五年制高职批四个批次进行招生投档录取(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5)。
(二)录取办法
1.提前批:先录取普通高中自主招生学生,实行网下录取;后录取公费师范男生、公费幼儿师范生,再录取艺体特长生,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文通知。
2.网上统招批: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按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的普通高中招生计划,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即根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照考生中考投档分(含政策照顾分,下同)和各普通高中学校等级线要求,遵循学生本人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投档录取(芗城、南靖、长泰等3个县区分成两个批次投档录取,东山县分为统招生、定向生、第二次统招三轮投档录取)。最低分同分同录。
考生填报志愿需进行身份信息注册,由考生和家长(或监护人)直接登入《漳州市中招管理系统》注册信息和填报志愿,各初中学校或者任何人不得干涉考生填报志愿。在规定的填报志愿期间,考生可以修改志愿,但填报时间截止后,不得再更改志愿,截止时间所填报的志愿为最终确认志愿,作为投档录取的志愿依据。
各普通高中学校招收的考生都必须在达到综合素质等级评定、理化生实验操作合格以上(含合格)和体育科成绩达到C级以上(含C级)前提下,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简称政治,下同)、历史、物理、化学、地理、生物九个文考科目(以下简称九个文考科目)须达到所填报高中学校录取等级线要求(见附件1,民办高中等级线要求由学校自主确定)。
南靖、长泰、芗城、东山四个县区实行以下投档录取办法:
南靖县:分成两小批,第1小批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南靖一中、南靖兰水中学实验班,第一轮投档录取完成后,南靖一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实施第二次统招;第2小批,南靖兰水中学普通班、南靖二中、南靖四中。
长泰县:分成两小批,第1小批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长泰一中,第一轮投档录取完成后,长泰一中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实施第二次统招;第2小批,长泰二中。
芗城区:分成两小批,第1小批漳州一中、厦大附中、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芗城中学,第一轮投档录取完成后,芗城中学未完成的定向生计划实施第二次统招;第2小批,芗城北斗中学。
东山县:分为统招生、定向生、第二次统招三轮投档录取。第一轮统招生录取,根据考生第一志愿,分别按招生计划择优录取东山一中、二中统招生;第二轮定向生录取,在两校统招生最低录取线下分别下降67分内,根据考生第一志愿,择优录取;若尚有未完成招生计划,则进行第三轮投档,实行第二次统招,按平行志愿进行投档录取,直至完成全县招生计划(最低录取分数不低于380分)。
漳州一中招收市直、龙文以外的各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75分,招收龙文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30分。厦大附中招收各县(市、区)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20分(不含本开发区),其中招收漳州五中定向生的考生成绩不低于本校考生最低录取分数线。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三所民办高中学校网上录取市直考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为600分。以上5所学校定向招生计划若未完成,不再进行降分补招。
漳州一中龙文校区的龙文区户籍考生可报考漳州一中(含统招生和该校定向生),但不能报考市直其他普通高中和漳州一中定向招收龙文区专项计划。即该校龙文区户籍初三毕业生中招录取列入漳州一中市直录取范围,可参加漳州一中统招生和分配给龙文校区定向生的录取,未被漳州一中录取的学生,只能参加龙文区属普通高中招生录取,不列入漳州三中、漳州二中、漳州八中、漳州五中、芗城中学市直计划等其他市直所有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范围,而且也不能参加漳州一中定向招收龙文区专项计划30人的招生录取。
3.民办高中自主招生批:支持、鼓励民办高中参加“漳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网上录取平台进行招生,也可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选择自主招生。但不参加全市统一网上录取的民办高中,只能在所有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录取结束后,方可从网上录取落选的考生中进行招生录取,凡已被网上录取的学生,民办高中不得再重复录取,不符合政策要求(如中考成绩达不到380分、未参加我市中考、超计划或无计划招生等)的学生也不得录取。录取名单在“漳州市中招管理系统”管理平台中进行审核批准。
7月23日前,由考生和家长持准考证(或复印件)、户口簿和照片1张自行前往报考民办高中学校报名登记,填报《漳州市自主招生民办高中考生志愿表》(见附件6)和填写《规范民办高中收费承诺书》(见附件6)。每位考生只能填报1所民办高中学校志愿。
全市民办高中学校自主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如下:
①漳州实验中学招生计划600人,其中面向市直招生90人,实行网上录取;提前批自主招生100人,面向集团内学校招生;面向非市直生源招生36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面向全市招生高中外语特色教学班5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②漳州立人学校招生计划800人,其中面向市直招生80人,实行网上录取;提前批自主招生100人,面向本校招生;面向非市直生源招生62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③漳州正兴学校招生计划800人,其中面向市直招生60人,实行网上录取;提前批自主招生100人,面向本校招生;面向非市直生源招生64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④漳州外国语学校、漳州康桥学校招生计划各450人,其中提前批自主招生各50人,面向本校招生;面向全市招生各400人,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⑤漳州立人斯特合作学校招生计划360人,面向全市招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⑥华安正兴学校招生计划400人,面向全市招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⑦漳州艺术实验学校招生计划400人,面向全市招收艺术类特长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⑧平和正兴学校招生计划790人,面向平和招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漳浦立人学校招生计划800人,漳浦龙成中学招生计划450人,两校都面向漳浦招生,实行网下自主招生。
4.五年制高职批:实行网上填报志愿和录取,具体录取办法另文通知。
(三)录取原则
普通高中录取新生要贯彻以下五条原则,一是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原则;二是考生自愿原则;三是择优录取原则;四是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五是最低分同分同录原则。
(四)录取依据
以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作为依据,按招生计划和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等级要求及投档分计算办法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漳州市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意见》(漳教中〔2019〕45号)有关规定执行。
因特殊原因未参加我市2017、2018年地理、生物中考的初三应届生(回乡生和初三转入学生)及往届生(含同等学力)的地理、生物两科成绩,由考生从以下三种方式中任选其一确认:第一、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第二、不再参加今年初二地理、生物中考,直接根据考生今年中考数学、物理成绩分别按照百分比进行折算;第三、在我省其它设区市参加2018年福建省统一中考地理、生物的成绩。考生需填写《漳州市应、往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补考(或免考)申请表》(见附件7)。
(五)录取结果
全市普通高中招收的新生都须经漳州市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办公室(简称市中招办,下同)审核并办理录取手续,经市中招办审核确认的录取名单是普通高中新生学籍接续的依据,未经市中招办确定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发起或审核通过。严禁为不符合入学条件学生建立或接续学籍档案,学生未到校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不得将其纳入在校生统计。各县教育行政部门每年要定期对所属普通中学学籍管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并督促学校对空挂和问题学籍进行及时清理,严禁为学生同时或者交叉注册普通高中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双重学籍”。
市教育局将根据市中招办审核的高中新生录取结果,于9、10月份通过“双随机”执法检查,对各县(市、区)教育局办理的高一新生学籍接续情况抽查,对于违规者,将严肃追究责任。
(六)缺额补录问题
对于部分普通高中已录取的学生,在政策规定时间内未报到,而导致部分招生计划缺额补录问题,在坚持做好“两个严控”的原则下,即严格控制各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计划数和严格控制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80分,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解决,并将缺额补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市中招办备案和确认。凡未上报者,一律视为违规招生,不得接续高中学籍档案。
三、定向生招生
今年优质高中招收定向生比例为50%,招生指标均衡分配初中学校。
(一)实施学校:全市实施定向生政策的15所优质普通高中为:漳州一中,龙海一中,龙海二中,漳浦一中,云霄一中,诏安一中,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平和一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华安一中,芗城中学,龙文中学、厦门双十中学漳州校区。定向生的比例为不低于50%。另外,平和广兆中学面向片区六所学校招收定向生100人。以上16所学校具体招生计划见《漳州市各县(市、区)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招生指标分配表》(见附件4)。
(二)定向生条件要求:参加定向生录取需具备两个条件:
一是具有本县(市、区)户口且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或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本县(市、区)有合法稳定职业、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缴纳社会保险,且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以上有关外来务工子女就读定向生条件可由各县(市、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执行。
二是在学籍校就读达2年以上(含2年),即在2017年9月30日前,转入现学籍校初二年级(上学期)就读的学生。
从2022年起(秋季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漳州一中高中部招收漳州实验中学、漳州立人学校、漳州正兴学校、漳州外国语学校等4所城区有选择生源的民办初中定向生比例,将按公办初中学校(均为城区无选择生源城区初中)比例的50%下达定向生指标,即给予城区4所民办学校减半下达漳州一中定向生指标。
应确保各县(市、区)农村初中和无选择生源的城区初中至少有一名学生录取到所属优质普通高中学校。
为确保2021年市区顺利实施小升初“多校对多校”政策,从2020年起,每年给予芗城玉兰学校“漳州一中定向生均衡照顾政策指标”5人。
各初中学校应严格审查本校初中毕业生是否具有定向生资格,统一填写《漳州市优质高中学校定向生资格审核表》(见附件8),经班主任、年段长、学籍员和校长签名后,在校内进行公示,之后上报各县(市、区)教育局审批,作为中招录取的重要依据。
(三)定向生招生录取办法:各县(市、区)教育局负责将所属上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指标分配到初中学校,本县(市、区)考生在填报上述优质普通高中学校定向生志愿时,必须先填报该校统招生志愿,否则,不予投档录取。
定向生录取线原则上控制在本校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52分,其中长泰一中、芗城中学、华安一中、龙文中学、东山一中、东山二中6所学校下调到线下67分,不降低等级线。从统招生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下,在达到等级要求基础上,根据投档总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逐校降分录取,直至完成招生计划为止。
除华安一中、龙文中学、东山一中、东山二中、南靖一中、长泰一中、芗城中学7所学校之外,各实施定向招生高中学校的定向生若降分后仍未能完成招生计划,其剩余指标取消,不补招,不进行第二次统招。上述7所学校在完成所在批次网上统招批投档录取后,剩余定向生指标从本批次落选考生中实施第二次统招,然后再进行下一批次投档录取。
四、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市直回漳生的报考录取
(一)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经审核批准的外来工子女可在当地县(市、区)或市直参加中考,但只能参加其报名所在地的中招录取。
随迁子女在我市当地参加中考,报考当地普通高中(含定向生),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简称“四证”条件):(1)具有我市当地初中学校正式学籍,且在学籍所在校有三年完整学习经历的毕业生;(2)考生在漳就读初中期间,其父(母)在当地有合法稳定职业满三年,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满三年,并在我市当地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三年(即2016年9月份前开始缴交)。
在市直公办校就读不符合“四证”条件的进城务工随迁子女(含具有居住证人员子女,下同)和在市直民办学校就读的外省、外地市户口且正式学籍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不能报考漳州一中、漳州三中网上统招批招生计划,可报考其它高中学校招生计划。
各县(市、区)已制定的辖区内所有高中面向随迁子女开放招生的中考中招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二)市直回漳生:市直回漳生统一参加市直中考及中招录取,在漳州五中参加报名。市直考生户籍界定(见附件9)。
五、照顾政策
按照《漳州市教育局关于漳州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漳教中〔2018〕274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规范招生行为
(一)严格执行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全市统一划定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80分。
(二)坚持依法依规规范招生工作。严格落实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招生“十项禁令”,严格执行“四个严禁”招生规定:一是严禁招收借(寄)读生。所有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借读生”“寄读生”“旁听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学生,不得为不在本校就读的学生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二是严禁更改录取结果。考生一经普通高中和五年制高职各批次录取,不得再更改志愿和录取结果,若要放弃录取结果,只能参加中职学校录取。三是严禁录取未在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不得招收不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学生。四是严禁超计划招生或无计划招生。所有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学校都不得超计划招生或无计划招生。
在中考考生填报志愿期间,任何学校不准举办夏令营、集中培训等人为限制考生参加填报志愿的各类活动。各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得以任何名义举办“高考复读班”或招收往届生插班复读。
七、严格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规模
普通高中的年招生规模,一般不少于6个班(达标高中不低于6个班),不超过20个班;在校生总规模不少于18个班,不高于60个班。所有普通高中同一校区招生计划不超过1000人,班生数不超过50人。已连续三年无实际招生或连续三年每年实际招生不足100人的高中学校,停止安排招生计划。
今后,对于未达到省三级达标高中的学校将逐步减少高中招生,直至停止普高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