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招生

2019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自主招生简章报名时间报名条件与注意事项

发布时间:2023-09-14 01:02:30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意见》,2018年我校继续开展自主招生工作,选拔具有浓厚的专业兴趣、卓越的学科特长、突出的创新潜质和广阔的全球视野的优秀拔尖人才,探索多元化的人才招录新模式,坚持立德树人,践行,培养“理想高远、学识一流、胸怀寰宇、致真唯实”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招生对象、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报名条件

招生对象:具有学科特长、创新潜质的优秀高中毕业生,符合2018年高考报名要求。

招生专业考生科类招生计划报名条件 (考生需满足专业对应的报名条件之一)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10英语或法语突出,对国际化培养有浓厚的兴趣,能够适应全法语授课,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③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10英语突出,对国际化培养有浓厚的兴趣,能够适应全英文授课, 并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③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85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生物学、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③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25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信息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③高中阶段在全国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或“明天小小科学家”奖励活动中获得全国三等奖(含)以上。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5①高中阶段获得全国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或全国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可控项目冠军或世界航空航天模型锦标赛可控项目前三名。
理科试验班类理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为物理或化学或生物/生命科学)45①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全国决赛中获得一、二、三等奖; ②高中阶段在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数学、物理、化学)省赛区竞赛中获得一等奖。
社会科学试验班文科 (上海、浙江高考选考科目不限)20①高中阶段获得全国性中文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等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②高中阶段获得国际性英语竞赛(作文、演讲、辩论等竞赛)决赛三等奖(含)或全国性英语竞赛决赛二等奖(含)以上; ③高中阶段获得其他人文社科类全国性竞赛一等奖; ④高中阶段在社会科学试验班专业范围内有相关学科特长、创新潜质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注:1. 全国中学生五项学科竞赛和科技类竞赛获奖学生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gs.cyscc.org.cn/)公示名单为准。2. 各专业招生计划均为上限,择优录取,宁缺毋滥。

二、报名程序

1. 网上报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请于2018年3月21日起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zzbm/),进行注册报名,考生只可选择一个专业进行报考。网上报名成功后,请下载打印报名申请表,经考生本人签字和所在中学盖章后上传到报名系统(考生需注意:上传到报名系统的申请表版本号必须与报名系统一致),其他所有获奖证书和证明材料均须上传到报名系统。

2. 考生上传到报名系统的所有材料必须清晰可辨,否则视为无效。

3. 网上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4月4日,报名结束后不需要寄送纸质报名材料。

三、选拔程序

1. 报名资格审核:报名结束后我校组织学科专家组对报名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综合考查考生高中阶段学科水平、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择优确定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名单。初审结果分为优秀、通过、不通过三档。初审结果为优秀、通过的考生可参加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我校自主招生初审通过名单将于2018年5月4日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上公示,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备案公示。考生也可于2018年5月4日以后在阳光高考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并于2018年5月25日前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逾期不确认者视为放弃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资格。确认参加我校自主招生考核的考生可于2018年6月1日-12日打印《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自主招生考核准考证》。

2. 自主招生考核

考核时间:2018年6月13-15日

考核地点: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学院路校区

考核形式:笔试和面试,主要考查学生的学科能力、创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等。初审结果为优秀者不参加笔试。

3. 自主招生资格评定:根据考生在自主招生考核中的成绩,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自主招生资格名单和相应的录取优惠政策。自主招生资格人数执行教育部有关规定。

4. 选拔结果公示:我校自主招生资格入选考生名单将于2018年6月22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信息网公示,同时上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备案。

 四、优惠政策

1.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20分(江苏省15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2.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 、“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30分(江苏省2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3. 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在当地模拟投档线下降60分(江苏省40分)以内且不低于当地同科类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最高可享受降分至当地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4.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3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上海市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2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上海市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分至上海市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5.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中法工程师学院)”、“工科试验班类(国际通用工程学院)”、“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工科试验班类(信息类)”、“社会科学试验班”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5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获得我校 “理科试验班类”、“工科试验班类(航空航天类)航空航天模型专项”自主招生资格认定的浙江省考生在高考录取时可享受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40分以上录取的优惠政策。

浙江省考生参加自主招生考核表现特别优秀,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高考录取时最高可享受降分至浙江省自主招生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录取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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