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质的提升靠的是日积月累的锻炼,即便将体育纳入中考,如果仅仅只是考前突击锻炼,对于体质提升并没有什么作用,相反可能因为运动量过大对身体造成损伤。因此在孩子锻炼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科学合理的训练,避免给孩子带来不必要的伤害。本文小编为你介绍关于遵义中考体育项目有哪些,遵义中考体育考试评分标准。
一、2020年遵义中考体育项目及考试评分标准详细说明
目前2020年遵义中考体育项目和考试评分标准暂未公布,小编为整理了的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各县(区、市)教育局,招生考试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和接班人,促进初中学校加强和改进体育工作,确保我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以下简称“体育考试”)公平、公正、安全、有序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对象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各县(区、市)自行安排,于4月25日前完成。
(二)考试对象:遵义市中考报名考生。
(三)考试方式:原则上体育考试采用仪器设备测试,自动记录测试成绩,现场公布测试成绩,及时公示体育考试成绩。体育考试准考证由各县(区、市)招生考试机构打印下发。
二、考试内容
根据《遵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遵教基〔2009〕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遵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遵教基〔2013〕14号)要求,中考体育考试内容分为过程管理评价10分和目标效果测试40分两部分,考生两部分体育考试成绩相加后计入中考总分。
(一)过程性管理评价(10分)
过程管理评价内容:按《标准》及体育课考核进行等级评定,分为优秀、良好、及格和不及格四个等级进行评定,评定分数按优秀10分,良好9?8分,及格7?6分,不及格5分进行换算,计入体育考试总分。
(二)目标效果测试(40分)
目标效果测试依据《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初中阶段的评价指标设置,结合体育(健康)课程,选择身体素质、身体机能和运动技能三类指标对学生进行目标测试。
(三)免试
1.因残疾丧失运动能力的学生申请免试须持有残疾证,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70%(35分)计入升学总分。
2.因伤、病长期免修体育课的学生可以申请免试(乡镇以上医院出具证明),办理相关手续后,其体育成绩按满分的60%(30分)计入升学总分。对残疾或因伤、病不能参加体育考试的学生,学校必须于考前在校内和班级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中考报名时,由学校统一持“免试申请表”、残疾证或乡镇以上医院证明到各县(区、市)招生办办理免试手续。
(四)缓试
因临时发生的伤、病和女生月经期等原因,当时不能参加考试的学生,可申请缓考。申请缓考的考生,应在体育考试时由本校带队教师向考点检录组呈报。考点有关人员现场办理缓试生的有关手续。补考时间,原则上安排在体育考试结束一周内进行。
三、工作要求
(一)要着力加强组织领导。实施体育考试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学校教育要树立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增强学生体质的重要举措之一。体育考试是中考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利于学校开齐开足体育课程,保质保量上好体育课;有利于引导学生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养成自觉锻炼的良好习惯,掌握1-2项运动技能,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以分管负责同志任组长的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考务组、场地器材组、安全医疗组、纪检监察等工作组,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各学校应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严格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建立相互制约、相互监督的工作机制,确保体育考试管理规范、信息公开、师生安全、结果公正。
(二)要细化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要根据《遵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遵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遵教基〔2009〕4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3年遵义市初中毕业生学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的通知》(遵教基〔2013〕14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体育考试实施方案(含应急预案)。方案包括考试领导小组、考试时间、考点设置、考生人数、管理和监督办法,于4月5日前将实施方案报市招考办备案,同时向社会、学校、学生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按照方案要求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做到统一领导、统一组织、统一标准、统一管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体育考试工作安全、有序的进行。
(三)要加强考务人员管理。各县(市、区)在选聘考务工作人员时,要严格执行有关资质要求,逐步建立一支相对稳定的体育考试组织与管理队伍,提高体育考试专业化水平。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对考务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明确考试各项流程和考试技术动作规范标准,强化纪律要求,坚持不培训不上岗、培训不合格不上岗的原则,切实保证体育考试的规范和有序进行。
(四)要切实强化安全保障。各县(市、区)要切实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安全工作贯穿体育考试工作的始终,对体育考试期间因安全意识差和管理措施不到位而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严肃处理。各学校要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确保自身参加体育中考期间的出行安全和食品安全。有使用交通工具统一送考需要的学校,务必在按相关规定完善集体乘车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交通工具统一送考。各学校要教育学生和家长实事求是,既不能隐瞒疾病情况,也不能谎报、虚报疾病,结合体育考试特点,加强科学指导,有效防止意外伤害事故发生。各考点应提前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实行全封闭管理。考试工作人员要佩戴标志入场,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确保体育测试顺利进行。
(五)要深入做好宣传教育。各县(市、区)要加强体育考试的组织管理、严格程序,加大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宣传教育,认真组织涉考工作人员和考生学习、遵守《遵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各考点要在醒目位置张贴《遵义市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要广泛宣传体育考试的目的和意义,考试的有关规定和办法,让家长、考生消除思想顾虑。做好学校教师,特别是班主任、体育老师的动员工作,为考生备考、考试提供必要的条件。
(六)要全面加强监督检查。各县(市、区)要加大对体育考试过程性评价的监督和检查力度,严格执行统一的考核内容和标准,过程性评价结果要在学校公示栏或班级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程性评价结果真实、可信、公正、透明。各县(市、区)要对体育考试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有条件的县或考点要对体育考试的关键环节进行全程录像。市教育局将成立督查巡视组,加强对各地体育目标效果测试的监督和检查,坚决杜绝涉考工作人员参与违纪舞弊行为的发生。在体育考试工作中,要做到风清气正,不打招呼、不写条子、不干涉考务工作,严禁徇私舞弊;严禁组织、参与同体育考试有关的宴请;严禁借机收受礼品、礼金及有价证卷。
二、遵义中考最新相关新闻
遵义市教育局《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遵义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计分科目将在语文、数学、英语、理化和体育与健康的基础上,新增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生物4门科目;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音乐、美术的考查以等级呈现并计入总分。中考招生录取总分仍为750分。
根据《贵州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遵义市于2017年12月正式启动了《实施方案》的起草工作与相关配套文件的研究制定,5月16日,省教育厅批复同意遵义市执行《实施方案》。据了解,遵义市将对2018年秋季入学的七年级学生开始实施改革工作。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包括:完善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普通高中录取方式、考试招生管理改革、规范毕业资格认定。
据悉,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历史、道德与法治、体育与健康、生物、地理、信息技术、音乐、美术等13科。其中10门学科纳入计分科目形式呈现(除体育与健康外,都实行笔试闭卷方式进行考试),信息技术、音乐、美术3门学科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纳入等级形式呈现。
在完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上,《实施方案》明确以学校为单位来确定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A等级35%,B等级45%,D等级为综评总分不足60%的学生,其余学生定为C等级。同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系统由原来纸质评价变为网上评价管理,将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高中学校录取的重要参考。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将采取学业水平考试计分科目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其中示范性高中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在B等以上;一般普通高中录取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等级呈现非计分科目在C等以上。
《实施方案》还要求重新制定招生录取工作制度,规范遵义市普通高中招生行为,同时规范中考政策照顾考生加分管理,从2018年起取消了艺术、体育等学生加分项目,并继续加大公办示范高中配额生的比例。
在规范毕业资格认定方面,《实施方案》增设了以县为单位确定的义务教育合格证书发放要求,具体合格标准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设定,以此确保全体学生都能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
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计分科目和分值设定在现有的语文(150分)、数学(150分)、英语(150分)、理化(150分)和体育与健康50分的基础上,将道德与法治(50分)、历史(50分)、地理(50分)、生物(50分)各按卷面分的40%计入中考成绩(总分80分),将物理、化学实验操作和音乐、美术的考查以等级呈现并按等级计入总分,最高各按5分计入(总分20分)。
在考试的组织上,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数呈现学科(除体育与健康外)由遵义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等级呈现学科和体育与健康学科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市教育局确定的标准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