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北海中考考试科目时间安排表
每年的北海中考时间每年大约在6月中下旬及7月上旬,具体详细时间要等每年教育局具体出通知。本文小编整理了关于北海中考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安排的相关资讯,再次提醒具体准确时间和科目请参考北海教育局官方发布的通知公告。
一、北海中考考试时间安排及科目
二、北海中考相关政策安排
1.定向生。继续坚持优质普通高中定向招生制度,市直属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以及北京八中北海分校(北海市第二中学)、北京师范大学北海附属中学将其招生名额(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自主招生计划数)的80%分配到市直及市辖区的各初中学校,合浦县的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将其招生名额(指该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减去自主招生计划数)的65%的招生指标分配给合浦县内各初中学校。对于需要扶持的新建初中学校或农村薄弱学校,由市、县教育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提高分配比例。
2.统招生。有定向生招生资格的普通高中的缺额计划以及其他公办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实行统招录取,以市、县划定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线,根据学生志愿,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民办普通高中根据核准的招生计划,由市、县招生部门根据相关政策规定进行录取。
3.自主招生。经市、县教育行政部门批准,所有普通高中都可以根据本校办学特色和年度招生总计划,划定一定比例进行自主招生,主要招收在艺术、体育、科技创新等方面具有特殊潜能、创新潜质的特长生和符合学校办学特色的特色生。每年自主招生比例须严格控制在本地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总数的5%以内。经批准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控制在该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0%以内,如人数不足一个标准教学班的可根据学校教学需要适当增加至一个标准班额的人数。经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的高中学科课程基地学校、自治区星级特色普通高中以及立项建设特色普通高中的学校,自主招生比例可适当放宽至15%。自主招生不得将学生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竞赛成绩作为前置报名条件和录取依据,不得单纯以学业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不得简单以学业水平考试替代自主招生测试。市、县教育部门要加强对学校自主招生各环节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开各学校的自主招生方案和录取结果。通过自主招生已被普通高中提前录取的学生获得初中毕业资格,可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书面考试,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4.直升生。普通完全中学(含民办学校)可申请从高中招生计划中划出一定的指标,作为招收本校初中直升生的指标。直升本校高中的指标数控制在本校连续就读三年应届初中毕业生人数的5%以内。直升生招生简章要报市、县教育部门批准后并向社会公布。直升生申请报名遵循自愿原则,已被普通完全中学提前录取的直升生获得初中毕业资格,可不参加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书面考试,不参与其他高中学校的录取。
5.推荐生。高中学校招生录取时,对综合素质特别优秀,但因家庭变故、疾患、意外事故等客观原因,造成学业水平考试失误的学生,可根据本人申请、依据学生所在初中学校两名资深教师提交的推荐信以及核实的情况,在本校公示无异议并经校长亲笔签名推荐,在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范围内可由招生学校核实相关情况后根据相关规定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