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对象
参加中山市初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初三年级学生(秋季入学的新生开始实施)。
考试内容和分数
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与健康科目考试成绩满分为50分,由统一考试和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两部分组成(四舍五入取整数),其中统一考试成绩40分,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10分,计入高中录取投档总分。
1. 统一考试(40分)
(1)2022年实施方案
普通考生须参加必考项目和选考项目考试,统一考试成绩=必考项目成绩+选考项目1成绩+选考项目2成绩(注:各项目考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 必考项目(20分):①中长跑800米(女)、1000米(男)②100米游泳。考生须在以上两个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20%计算。
▶ 选考项目1(10分):①素质1类:投掷实心球、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②素质2类:立定跳远、三级蛙跳、一分钟跳绳。2022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可在素质1类或素质2类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2023年和2024年参加考试的考生,在八年级学期末由市随机选定一类,考生在市选定的该类项目中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10%计算。
▶ 选考项目2(10分):足球、篮球、排球。由考生任选一项参加考试。该考试项目成绩按附件评分标准得分×10%计算。
(2)2023年、2024年实施方案
2023年、2024年中考体育考试项目参照2022年执行,考试方法与规则、评分标准将根据2022年中考体育考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具体以当年发布中考体育考试通知为准。
2. 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10分)
体育素质综合测试与评价成绩=《国家学生健康体质标准》(以下简称“《国标》”)成绩+体育与健康综合知识测试成绩。
(1)《国标》成绩(6分)。学生在七、八、九年级应参加《国标》测试。七年级满分为1分(其中及格满分,不及格0.5分,不参加测试为0分),八年级满分为2分(其中优良满分,及格1分,不及格0.5分,不参加测试为0分),九年级满分为3分(其中优良满分,及格1.5分,不及格0.5分,不参加测试为0分)。
①《国标》测试工作由各镇街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原则上以第三方测试数据为准,测试成绩须在学校对外公示栏公示一周以上时间,接受师生的监督。
②考生七、八、九年级的《国标》成绩由各学校负责汇总并导入中考业务管理系统,并通过中考业务管理系统“国标成绩汇总表功能”以班级为单位打印一式两份,学校校长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后,一份在学校公示,另一份(含加盖学校公章的公示照片)送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审核存档。
(2)体育与健康综合知识测试成绩(4分)。学生参加体育与健康综合知识测试(单选题)。2022年安排在九年级上学期期末和其他科目期末考试一并进行,2023年和2024年安排在八年级下学期期末和其他科目期末考试一并进行,考试内容为体育与健康通识知识。
统一考试组织
统一考试由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实施,体育素质综合评价由各镇街和学校共同组织实施。
统一考试时间
统一考试安排每年4月,缓考安排在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