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理分配,均衡发展。继续着力引导初中学校均衡发展,大力扶持农村初中教育。今年继续实行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分配生制度,在报考所在初中学校连续两年以上学籍的学生可享受分配生政策。各省一级重点普通高中学校必须按当年招生计划数的50%以上申报、编制分配生计划,分配生计划具体分配方案必须在高中招生前由各县(市、区)制定,并向社会公布。
六、新设专业,申报论证。各中等职业学校(含普通中专、综合高中的职高班)今年新增设的专业,须在3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并提交可行性报告(含教学计划、师资情况、办学条件等),经市教育局组织考核论证,由市发改委、市教育局批准后方可列入正式招生计划。
七、分类分级,分别上报。高中段学校招生计划实行分类分级申报、审核、下达及公布。各地高中段学校申报的招生计划须经当地教育局、发改局同意汇总上报(加盖教育局和发改局公章),并于3月30日前分别报市教育局各相关职能处室和计财处。市直各高中学校(中专)申报的招生计划直接报市教育局各相关职能处室和计财处。同时,各地、各校须将编制的计划电子文件发至:chx406@163.com,逾期不报者责任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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