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9月1日起,全市各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统一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教费。记者昨日从珠海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新收费标准,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月上调50元至80元不等。其中,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从每生每月720元上调至800元,按每年10个月缴纳保教费的话,一年下来要多交800元。
本报讯记者李栋报道:从今年秋季学期起,全市各级公办幼儿园保教费统一按月收取,幼儿园不得在幼儿注册前或跨月预收保教费。记者昨日从市教育局获悉,根据新收费标准,全市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每生每月上调50元至80元不等。其中,省一级幼儿园保教费从每生每月720元上调至800元,按每年10个月缴纳保教费的话,一年下来要多交800元。
据介绍,此次执行新收费标准的公办幼儿园包括共乐幼儿园、光明幼儿园、桃园幼儿园、博爱幼儿园、启雅幼儿园和启源幼儿园六所市属公办幼儿园,新建的11所镇中心幼儿园以及金湾海华幼儿园、斗门机关幼儿园。根据新收费标准,省一级幼儿园从原来的每生每月720元上调至800元,市一级幼儿园从每生每月575元上调至640元,区一级幼儿园从每生每月505元上调至560元,未评级幼儿园从每生每月430元上调至480元。
目前,全市有240多家幼儿园,在园幼儿人数约5万人,近年来我市在园幼儿人数不断增加,不少公办幼儿园的办学规模正在扩大,人工成本、物价上涨等因素导致幼儿园办学运作成本不断增加。采访中,珠海市教育局学前教育科相关负责人坦言,上次调整公办幼儿园收费是2012年,近年来幼儿园的日常运转费用逐年提高,按现有标准收费已不能满足幼儿园的正常运营,适当提高保教费收费标准,能让公办幼儿园添置必要的教学设备,改善办学条件,最终保证幼儿园的教学质量。
记者了解到,调整后的保教费标准自今年9月1日起执行,并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即在秋季学期入园的幼儿为新生,按新的保教费标准执行;在秋季学期之前入园的幼儿为老生,按原来的保教费标准执行。
珠海市发改局物价管理科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市各级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执行省发改委批复的公办幼儿园保育费标准,并应在幼儿园显著位置设立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形式,向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标准、金额及依据等相关内容。
此外,关于公办幼儿园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等有关收费问题,仍按《关于调整我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珠价[2012]112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