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苏州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苏州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
一、2020年苏州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政策比例多少钱
一、苏州医保分几种?要交多少钱?
苏州医保主要分为两种:
职工医保:上班族、灵活就业人员都能交
居民医保:给老人儿童、学生、失业人员交的
1、职工医保,每月要交多少钱?
上班族交的职工医保,由公司和个人共同缴费,每月由公司代缴。
公司会根据我们的收入,选择一个缴费基数(苏州是 3368 - 16842 元),再乘以缴费比例(单位 8%,个人 2% + 5 元),就能得出实际的缴费金额。
为了方便大家理解,深蓝君以 30 岁的 A 先生为例,他的月收入为 10000 元,每月缴费如下:
单位:10000 8% = 800 元
个人:10000 2% + 5 元 = 205 元
每月合计缴费:1005 元,即每年 12060 元。
其中,有 10000 3% = 300 元进入个人账户,若 A 先生超 45 岁,这个比例将会提高至 4% 。
个人账户的钱,来自个人交的、以及公司交的一小部分,可以用来看病买药,余额超 3000 元,还能用来买商业保险。
公司缴费的大部分,都进入医保统筹账户,供我们住院报销使用。
如果是灵活就业人员,也能参保职工医保,不过费用全由个人承担,需 308 元/月,即每年 3696 元。
另外,苏州职工医保,男性累计缴费满 25 年、女性满 20 年,退休后可以终身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2、居民医保,每年要交多少钱?
职工医保是按月缴费,而居民医保是按年缴费。
苏州居民医保缴费时间在每年 1 - 3 月,学生是 9 - 11 月。今年交完,可以保明年一整年。
缴费金额按人群划分,每年费用分别如下:
老年居民:男 60 周岁、女 50 周岁以上,420 元
失业人员:1050 元
学生儿童:240 元
大学生:140 元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居民医保不能补缴 ,如果错过了缴费期,当年的医疗费就不能报销了。请大家一定要及时缴费。
可以看到,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每年的保费相差很大,因此在福利待遇等方面会有些差别。
二、苏州职工医保,待遇如何?
先来看看职工医保的待遇。
1、职工医保,门诊怎么报销?
职工医保的门诊报销分为两大类:普通门诊、门诊特病。
① 普通门诊
普通门诊是最常见的,比如有个头疼脑热、感冒发烧,就去医院挂个门诊。
职工医保看普通门诊,社区医院可报销 80%,年限额 4000 元。
另外,退休人员的待遇会更好一些,报销比例高 10%,报销限额也有 4800 元。
② 门诊特病
门诊特病,指的是 8 类特定疾病的门诊治疗。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治疗等。
大多数门诊特病,都能报 90% 以上。对于尿毒症、器官移植术后等的治疗,没有报销上限
并且,如果自付达到 6000 元,还能通过大病保险报销,关于大病保险,我将在住院部分详细解释。
总的来说,苏州职工医保的门诊报销力度,是很不错的。
2、职工医保,住院怎么报销?
如果病情需要,医生会安排我们住院。苏州职工医保的住院保障,包含两部分:
基本医保:4 万以内报销 90%,4 万以上报销 95%,无限额
大病保险:自付 6000 元以上的部分,分段按比例报销
① 职工基本医保报销
职工医保住院的报销比例很高,即使在市级医院,也能报销 90%-95%,且无报销上限。
举个例子:A 先生交的是职工医保,在市级医院治疗癌症,总花费 30 万元:
自费费用:10 万,医保不能报销
社保内费用:20 万,可报销( 200000 - 800 )× 95%= 189240 元,需自付 10760 元。
所以,A 先生经医保报销后,自己要承担 10760 + 100000 = 110760 元。不过,他还可以通过大病保险再次报销。
② 大病保险报销
大病保险的保障,包括两部分:
自付费用:社保内 自付 6000 元以上的费用,分段按比例报销
合规自费费用:社保外费用 ,如符合大病保险目录,也可以报销。
二、苏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多少钱
苏州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及比例
如在苏州市区(市本级、姑苏区、高新区、吴中区和相城区)职工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定点医院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医疗费用,实行确定起付标准、超过起付标准部分根据全年费用累计情况分段按比例结付办法。
1、参保人员每次住院,起付标准以内的医疗费用由个人自负,也可用往年个人账户结余金额予以抵冲。
(1)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当年4月至次年3月)首次住院的起付标准按不同等级医院分别确定,市级及市级以上医院:在职职工(含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协保”人员、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下同)800元,退休人员600元;区(县)级医院、专科医院:在职职工600元,退休人员400元;乡镇等基层医院:在职职工300元,退休人员200元。
(2)当年度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为首次起付标准的50%;第三次及以上住院的起付标准统一为100元。
(3)连续住院超过180天的,每180天作一次住院结算,超过180天的部分按再次住院处理。
(4)凡在本市广济医院、精神病福利院、太仓安康医院就医,经确诊为精神病住院治疗的参保人员,其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结付规定的住院费用不设起付标准。
2、参保人员在结算年度内,每次住院发生的费用按规定计算起付标准后,其余部分根据其本人当年度实际住院和门诊特定项目费用累计情况直接进入相应医保基金结付段:4万元以下的部分,按在职职工90%、退休人员95%的比例结付;4万元以上的部分,统一按95%的比例结付。
参保人员出院划卡结付时,只需向定点医疗机构支付个人承担的费用(包括个人自负部分和个人自费部分),其余费用由市社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结算。
苏州居民医保个人缴费开始了
,昆山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70元,其中个人缴费提高至270元(含大病保险20元),昆山市、区镇、村级分别负担400元、370元、30元。其中,昆山市6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及低保、低保边缘人员、特困供养人员、孤儿、临救大病人员、精减退职职工、重点优抚对象、参核退役人员、建档立卡人员、低保大学生、特困职工、重度残疾人、困难残疾学生等符合保费救助规定的参保人员及计生特别扶助对象可免缴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昆山市财政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