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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政策,泸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多少钱

发布时间:2023-09-17 07:26:29

我国人口流动非常大,异地就医是很多人都会遇到的问题。比如说,老人随子女迁到大城市、单位常驻外地工作、患重病去外地治疗等,如果没有当地社保,看病可能要花费不少钱。那么异地医疗保险有哪些政策呢,异地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多少呢?本文小编为你解答关于泸州医疗保险异地报销的相关政策、泸州医保异地报销的比例多少钱等知识。泸州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政策,泸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多少钱

一、2020年泸州医疗保险异地报销政策比例多少钱

1

参保缴费

缴费标准:从2020年起,我市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两档合并为一档。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 财政部关于做好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市2020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250 元/人。

缴费时间:9月23日至12月31日,未在此时间段内缴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缴费视为新参保,新参保人员待遇享受等待期为180天。

缴费渠道:银行代收、银行批扣、社区村组代收、税务征收等渠道(详见居民医保缴费通告)。缴费流程:家庭成员无变化的,请备齐所有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按以上渠道直接进行缴费。新参保人员或信息变更的,先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到镇(街道)医保站或村、社区基层服务平台进行参保信息登记变更,再备齐所有家庭成员身份信息按以上渠道进行缴费。新参保的城乡居民,建议缴纳和2020年居民医保费,从缴费之日起满180天后享受待遇;只缴纳2020年医保费的,从2020年7月1日起享受待遇。

特殊人群:由政府全额补助参保的特殊人群,个人不再缴费;由政府差额补助参保的特殊人员,需个人承担部分,由参保人员按上述渠道办理缴费。

2

门诊待遇

普通门诊统筹:为提高居民医保基金共济能力、增强基金共济效应,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取消原家庭门诊账户,建立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制度。从2020年起,参保居民在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由统筹基金按60%的比例报销;门诊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10元,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当年有效,不能跨年度结转使用,家庭成员不能共享。

原历年累计家庭门诊账户余额,在2019 年12 月31 日前未使完用的,按现有家庭成员参保人数平均分割,本人连续参保缴费的可跨年度结转使用,若本人未连续参保缴费的,从未连续参保缴费的当年起,其余额按规定调整为统筹基金,不再结转使用。

门诊I类特殊疾病:包括甲状腺功能亢进、甲状腺功能减退、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风湿性心脏瓣膜病、先天性心脏病、慢性肺源性心脏病、心肌病、高血压病、脑血管意外后遗症、糖尿病、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结核病、癫痫、慢性肝炎、肝硬化、类风湿性关节炎、肾病综合征、痛风、青光眼、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病、肾功衰药物治疗、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精神类疾病(双向情感障碍、抑郁症、躁狂症和癫痫所致精神障碍)26种,每人最多可办理2个病种。除恶性肿瘤非放化疗期外,其余病种每年3月和9月集中申办: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二级甲等及以上定点医院的出院证明书或门诊诊断证明书(其中精神类疾病需精神病专科医院或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精神科中级及以上职称医师签字;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病需三级定点医院出具);半年以上病史资料,即:病历复印件(其中支气管哮喘、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癫痫、类风湿性关节炎、青光眼、重症肌无力、进行性肌营养不良、运动神经元病需一年以上病史资料;精神类疾病需两年以上病史资料;结核病、慢性肝炎肝功能异常者病史资料无时间要求)。注:以上资料除身份证复印件外,出院证明书、门诊诊断证明书、病历复印件均需医院盖鲜章,从批准次月起享受相关待遇。在市内已经开通门诊 I 类特殊疾病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现场报销;在市外公立医疗机构就诊的,于当年12月至次年3月底之前将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复印件交各镇(街道)医保站手工报销。

门诊II类特殊疾病:包括恶性肿瘤放化疗期、白血病、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耐多药肺结核、肾功衰透析治疗、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再生障碍性贫血、地中海贫血、精神分裂症、血友病、小儿脑瘫、艾滋病机会性感染、肝豆状核变性、帕金森氏病、系统性红斑狼疮15种。首次办理提供本人身份证,二甲以上医疗机构诊断证明、相关确诊报告单(或病历复印件、出院证),《II类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方案表》,以后办理提供医疗机构出具的《II类门诊特殊疾病治疗方案表》,到区医保局办理,从批准之日起享受相关待遇。在城乡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内,一个统筹年度个人承担600元起付标准,符合报销范围内的医疗费用按75%报销;一年内多次住院,起付线仅计算最高的1次。

3

住院待遇

普通住院:缴费标准合并为一个档次后,报销水平总体较 2019 年有所提高。参保人员住院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在起付标准以上和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按以下比例支付。乙类项目纳入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的比例由70%提高到了75%。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7 万元。

类 别

起付线一档二挡2020 年

乡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基层医疗机构

20085%(实施基药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 90%)90%(实施基药制度的基层医疗机构 95%)90%

县城及以上城镇设置的一级及无等级医院

30080%85%85%

二级医院

40075%80%80%

三级医院

80050%60%55%

市外医院

二级

900

50%55%55%
三级45%50%45%

生育医疗:符合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规定的,居民医保实行限额结算:顺产1000元、剖宫产(难产)1500元、流产100元、引产200元。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200元。因住院分娩引起的并发症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城乡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标准报销。

报销流程:在市内已经开通住院的定点医疗机构直接刷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现场报销。在市外非联网结算定点机构就诊的,出院时医疗费用由参保人员先垫支,获取费用处方、发票、检查报告单和出院证明、费用明细清单等资料,以及社会保障卡和身份证复印件,交本镇(街道)医保站申请报销,申请时间不得晚于次年3月底。

4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和分级诊疗

外出务工、异地常住人员,在异地就医可现场结算,只需支付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医保支付费用由医保经办机构与医院直接结算。首先选择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其次带上社会保障卡就医, 然后在省外异地就医入院后电话报告区医保局(备案电话0830-4212112,省内就医不需备案),提供相关就医信息。异地联网直接结算医疗机构名单可访问http://si.12333.gov.cn 查询。

按照我市“分级诊疗”政策规定,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应在参保地进行基层首诊(即在县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首诊),因病情需要并办理了转诊转院手续的,其住院报销比例不降低。若未进行基层首诊和办理转诊转院手续的,其住院报销比例降低20个百分点。需要特殊陪护才能就医的特殊人群(65岁以上的老年人、0-6岁婴幼儿、重度残疾人等)、急危重症患者、同类疾病需再次入院治疗患者、孕产妇、专科疾病患者等人群可以按照就近、就急、就病情的原则选择首诊医疗机构。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保地与居住地不一致的,可向镇(街道)医保站提出申请,办理居住地变更手续后,在居住地进行基层首诊并按规定办理转诊转院手续后其住院医保待遇不降低。

5

不属于基本医疗报销范围

1. 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

2. 因打架、斗殴、酗酒、自伤、自残、自杀、戒毒、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发生的意外伤害住院

费用;

3. 其他有第三责任的意外伤害住院费用。

二、泸州医保异地报销比例多少钱

报销的条件有以下几点: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

泸州医疗保险的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囊焕嗳耍?耪铩⒓闭锎蠖钜搅品阎Ц兜姆延玫淖罡呦薅钍�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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