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海南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7 08:11:06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海南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海南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一、海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100元;

2.未成年人每人每年缴纳50元;

3.重度残疾人、低保对象、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老年人和未成年人;4.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个人缴费部分财政全额补助;

5.城镇非重度残疾人参保所需个人缴费部分财政补助50%。

二、海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起付标准

1.一级医院100元;

2.二级医院300元;

3.三级医院350元。

三、海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医疗费报销比例

1.一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90%和10%;

2.二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75%和25%;

3.三级医疗机构就医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和个人负担比例分别是65%和35%。

4.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优抚对象不设起付线。

5.统筹基金年累计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15万元。

四、海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时间

参保缴费的时间定为7月至10月。居民参保缴费后从次年的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补偿。广大居民可到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站申请登记和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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