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梅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9 14:21:4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梅州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梅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一)、大病住院报销

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本支付后需个人自付费用,年度累计超过10000元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70%比例补偿。

最高额度:

年度补偿累计最高限额为160000元。

报销流程:

1、直接结算

梅州市范围内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已实现直接结算,市外定点医疗机构将逐步实现直接结算。

2、零星报销

①.人保财险梅州市分公司在各县(市、区)社保局城乡居民医保中心设立大病保险服务点。

②.接到赔付通知的参保人可到就近的县(市、区)或镇(街道)城乡居民医保服务点办理申请大病保险报销手续。

需提供资料:身份证、二代社保卡原件和复印件。

(二)普通门诊费报销

报销额度:

每人每日每次最高支付限额为100元,年度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500元。

报销流程:

参保人在人社部门认定的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实行医院即时结算。

就诊时需提供材料:身份证或社保卡(未成年人提供户口簿)。

联系方式:

梅州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0753-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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