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娄底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13 06:18:57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娄底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娄底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一、城镇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一般诊疗费纳入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

2、《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甲类药品;

3、属于医保乙类目录范围的省增基本药物;

4、诊疗项目中常规检查;

5、符合医疗保险诊疗项目目录;

6、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

二、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报销范围

1、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费用及医保协议零售药店购药费用;

2、住院: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的医疗费用;

3、特殊病种门诊:长期服药治疗按规定申报、经评审符合条件。

三、市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支付门诊医疗费;

2、支付协议零售药店购药费;

3、支付住院医疗费中个人自费部分。

四、特殊病种报销范围

A类病种:

恶性肿瘤的门诊放、化疗,肝、肾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尿毒症的透析治疗等;

B类病种:

1、门诊口服化疗药物的恶性肿瘤患者;

2、晚期恶性肿瘤的姑息治疗;

3、未作透析治疗的肾功能损害患者;

4、高血压病并发有心脏病、肾功能损害、糖尿病等三项中两项的患者;

5、糖尿病合并有高血压、心脏病、肾功能损害等三项中两项的患者。

C类病种:

1、高血压病并发有心脏病、肾功能不全、糖尿病、中风后遗症四项等疾病中一项的患者;

2、糖尿病合并有高血压、心脏病、肾功能损害、中风后遗症等四项疾病中一项的患者;

3、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关节炎,原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肺心病合并哮喘,系统性红斑狼疮,风心病中的联合瓣膜病变;

4、慢性活动性肝炎及肝硬化合并转氨酶升高者。

D类病种:

1、不需要做门诊放化疗的恶性肿瘤患者;

2、肺结核,肺心病、风心病、哮喘;

3、股骨头坏死、强直性脊柱炎、慢性脉管炎、肾病综合症、多发性骨髓瘤、冠心病并心梗、帕金森病、中风,慢性再生障碍性贫血;

4、慢性活动性肝炎、肝硬化患者转氨酶不升高以及中风患者;

5、冠脉造影主要分支70%以上阻塞,冠脉支架、搭桥术、安装起搏器、换瓣等心功能不达标者。

E类病种:精神分裂症。

娄底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在职职工医保报销比例:

1、到医院的门诊、急诊看病后,1800元以上的医疗费用才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50%;

2、如果是7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70%;

3、如果是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1300元以上的费用可以报销报销的比例是80%。

注:无论哪一类人,门诊、急诊大额医疗费支付的费用的最高限额是2万元。

如果是住院的费用,一个年度内首次使用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时,无论是在职人员还是退休人员,起付金额都是1300元。

而第二次以及以后住院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50%确定,就是650元。而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

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

注:如住的是三级医院。

1、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

2、3万元到4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0%,报销90%;

3、超过4万元到最高支付限额部分的费用,则95%都可以报销,职工只要支付5%;

4、退休人员个人支付的比例是在职职工的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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