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衡阳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0 14:03:58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衡阳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衡阳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日前,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发布《湖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统筹管理暂行办法》(简称《暂行办法》),对普通门诊统筹进行规范管理。

据了解,门诊统筹不需要居民额外缴费,重点保障参保居民的门诊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主要依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因此参保居民在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生的下列门诊医疗费用,才能纳入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

一是村卫生室提供的与其功能相适应的基本医疗服务;

二是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分级诊疗服务功能定位提供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三个目录”范围的门诊医疗服务;

三是一般诊疗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部分;

四是参保居民与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签约的基础服务包基本医疗服务;

五是经省人社厅研究纳入支付范围的其他费用。

《暂行办法》也对不纳入门诊统筹资金支付范围的情形进行了明确:

据悉,参保居民需在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时,在统筹地区公布的定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名单中,自愿选择一家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其门诊定点医疗服务机构,原则上一年一定。如果未选择、登记,则默认居民户籍所在地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不具备定点条件的除外)为其门诊定点医疗服务机构。

参保居民在定点的村卫生室就诊,门诊统筹资金支付比例不低于70%;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诊,支付比例不低于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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