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泰安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0 01:37:35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泰安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泰安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城镇居民

起付标准

一档标准缴费的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600元、三级医院1000元。

二档标准缴费的

一级医院2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800元。

报销比例

起付标准以上的统筹支付范围内医疗费用,

一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基本药物为90%)、二级医院70%、三级医院55%。

二档缴费的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一级医院85%(基本药物为9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65%。

普通门诊

报销比例:50%

一医疗年内支付限额为500元

门诊医疗费用中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

城镇职工

起付标准

一级医院300元、二级医院400元、三级医院500元。

报销比例

职工

1.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3.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退休人员

1.10000元(含10000元)以下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负担15%。

2.10000元以上至20000元(含2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0%个人负担10%

3.20000元以上至30000元的部分,统筹基金支付95%,个人负担5%

普通门诊

比例:职工医保参保人在定点社区发生的普通门诊医疗费报销60%,年最高报销800元,退休人员为900。

门诊医疗费用中医疗机构:门诊统筹基金按80%比例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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