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保险

温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

发布时间:2023-09-21 11:58:59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整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两项制度,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制度。温州市民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呢?所需材料和报销流程比例是如何规定的?本文为你介绍关于温州城乡居民医保怎么报销及报销比例政策说明相关知识。

温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报销比例

一.住院医疗费报销比例(20万元(含)以下部分)

1.在一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90%,个人自负10%;

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80%,个人自负20%;

3.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75%,个人自负25%;

4.在温州市外医疗机构住院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60%,个人自负40%。

二.住院医疗费起付标准

1.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700元

2.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为400元

3.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为300元。

一次住院起付标准:参保人员医保年度内多次住院且所住医疗机构级别高低不同的,按其住院医疗机构级别最高的一次计算起付标准。

三.门诊医疗费报销比例(1500元(含)以下)

1.在一级及其他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零售药店就医购药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

2.在二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40%,个人自负60%;

3.在三级及相应医疗机构就医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35%,个人自负65%。

四.门诊医疗费起付标准:100元

温州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1.城镇老年人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2.学生儿童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160元;

3.城镇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660元;

4.残疾的无业居民个人缴费金额为每人每年3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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